2005-07-22 01:51:25伊凡斯

同居這件事

先聲明,我並不是衛道主義者,也非"教徒"。

同居在這裡將他定義成男女朋友同租一間套房,或是同租一層公寓(大樓),無論是為了省錢,或是覺得彼此住一起有個照應,或是感情甜到分不開,或是要試婚‧‧‧這裡就不去追究原因,只是先把這篇主題的一些觀念達到一致性。

我不喜歡同居。

今天不討論同居的讚成與反對這件事,那太主觀了,而且沒意義。不喜歡同居的論點其實很單純;「既然還不想結婚,就是還想保有一定程度以上的"個人自由",不然就乾脆結婚吧!何必同居呢?」。一開始就說到我並非衛道主義,更不是"教徒",但是同居這件事對我來說,是個有點"可怕"的事情,並非說不愛對方而不想跟對方同居以免麻煩,而是覺得「自己尚未做好兩個人共同生活的心理準備」。

另一方面,自己對於談戀愛的模式比較偏向"日劇"情節;彼此有自己的"家",下班後可能約個小會,然後送對方回家,可能會在對方家過夜,可能就回自己家;週末也許相約去渡個假,或是在對方家裡享受兩個人的空間,但是彼此卻都還有屬於自己的"領域",在有爭吵或想享受一下一個人的感覺時,可以有個地方可以"躲"。

有些朋友有養貓,我對家貓的感覺是:「牠總是在牠自己的"領域裡徘徊、遊蕩、發呆,甚至有時候呼喚牠時,牠也只是盯著你看;但是牠總是會不時的回頭注意你有沒有在注意牠,或是根本就待在牠的角落盯著你;偶爾牠會突然的跑過來你身邊撒嬌,可能是用前爪抓抓你,可能是在你身邊喵喵的叫,可能直接就鑽進你懷裡,賴著你;但是在你對牠做出回應的同時,下一刻可能又一溜煙的跑回自的"領域",但是牠會一直注意著你的一舉一動,即使牠溜回自己的"領域"」,我覺得談戀愛時跟這種感覺很像。

或許有些人(尤其是女性朋友)會覺得我的想法很自私,或是根本覺得我並不愛對方,所以才會想保留自己的"領域",不想讓對方進入,甚至根本就不值得託付,因為沒有想"共同生活"的打算。

其實人都會害怕孤獨,都會有需要人陪的時候。喜歡(應該說"愛")一個人,會想跟對方撒嬌、想賴在對方身邊、注意對方的一舉一動等等;但是"共同生活"這件事對我來說,還是希望將它安排在結婚後才開始,並不是道德約束,更不是"教義"規範,很難明確的解釋這個觀念(想法),也許,是我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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