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4 20:12:09迷米

2003/5/26【 要被趕盡殺絕的話】

「更更過去系列」。 GIGA 飛不飛機報
2003/5/26 要被趕盡殺絕的話


避免很多事情發生,所以,所有的文字和語言都要被趕進這裡。
原本東扯西扯要給你的信,到了手中也是要撕碎,
現在,這裡,螢幕關起來,就消失的乾乾淨淨。

>>01
如果你不去看重這份感情,是不會有人幫你重視的。
可是,誰也不想變成別人同情的飾品。
為什麼,有那麼一刻,會去憐惜這樣的緣份呢?
即便可能要花下一輩子的時間,
用記憶的方式和對方溝通。
而他永遠只能講同樣的話,做同樣的事。
卻樂在其中。

>>02
她一聽到我和你見面,
都還沒接下什麼話,開始沒頭沒腦的安慰著。
好像這樣的一個下午,應該會發生些值得難過的事。
「不要胡思亂想喔,要快樂一點喔。!@$%^的。」
真的,覺得很好笑。
我的角色有這麼可憐嗎?不過就是不被喜歡嘛~
這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一個人不被誰喜歡。
再複雜的事,也要雲淡風清的。
除了珍珠奶綠甜了一點,什麼都好。
不過,謝謝了,一次兩次後,習慣了。
乾脆,坦然的說:痛,去你的。

>>03
把方向盤拍下來,只是因為它曾經見證過,這個宇宙裡,
有這麼完全的24小時裡,你坐在我的左邊。
那雙手,載著我們到路的盡頭。

>>04
露骨,最後是會讓人麻痺的。
喜不喜歡的字眼,總要出現幾次。
是灑脫,也是要讓一切變得沒什麼。
「沒什麼」是一種渴望的狀態。
而,其實不用去等待,現在就是「沒什麼」啊~

>>05
已經不想去改變什麼。
很有勇氣,可是又太膽小。
有一肚子的骨氣,可是最後都洩光了。

>>06
如果愛上你,沒有煩腦,這我同意。
但,若又同時喜歡他,那就不一定了。

>>07
寧願一個人心事重重,
也不想倆人黏著,都快要分開了,
還是無法說服自己有更多的情願。
愛的程度,真的是有差別的。
天枰這麼告訴我。

>>08
當我知道,又要多一個「好朋友」時,
就不想再繼續做無謂的掙扎了。

>>09
我愛他 記得真的多麼多麼的愛 到現在 過了以後 我想依然還是會這麼說
他是我最愛的一個人 曾經 那段時間裡 從9變成0...

後記:

他會很認真的看著你,可惜,沒具任何意義。

很想問他,是不是心情不好,可以找他。他的溫柔有治癒心情的療效。
只是,不專屬於我。

報長的話:【在愛情裡沒有誰對誰錯..只有一種責任..和懂與不懂的兩個人..】你之前真的誤會我了嗎?最後...你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