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30 15:51:05butterfly Yen 奶油蝴蝶
國外教育--美國教育政策
電子系 蔡嘉修、葉柏廷、黃偉傑
美國教育政策
摘要
我們一般對美國的印象,若是以簡單的詞句來形容,不外乎帝國主義、資本主義、民族大鎔爐、世界警察等等概括的圖像,當然除了以上的特質之外,「民主」對美國人民來說,是最主要的價值觀,由於對民主的信仰堅定虔誠,加上民族性格與國家優勢,美國堅持將民主推廣到世界各地,並且樂於培養世界各國人民回他們的國家散播所謂「民主的種子」,這種以經濟、知識等非軍事武力的方式來傳播民主種子,可以說是「新殖民主義」的最佳代言。我國受美國影響之深不言可喻,不論是政治型態或是教育方針都可依稀看見美國散播的種子灑落各處,但基於生態、文化不同,似乎有些消化不良。以教育領域來說,因為圖像不清楚,造成我們的教育政策且戰且走、邊做邊修、欲鬆還綁…。
事實上,美國教育政策背後有其哲學基礎,我們在學習美國教育策略走向的同時,應該要先了解他的文化基礎與哲學背景,再來評估將策略實施於我國的優劣與轉化的方向,如此才是慎思熟慮的負責做法。以下就公平性、充裕性、效率與自由選擇等美國重要教育哲學基礎做一概述(以教育財政的角度切入):
一、公平性與社會正義
教育的公平性與教育的機會公平(educational opportunity)是相通的,教育機會均等的基本觀念應該是每個人具有相等機會接受最基本的教育、人人具有相等的機會接受符合其能力發展的教育。而教育的公平性,應該以教育經費的分配來度量教育是否具有公平性,以教育經費分配公平的類型可分為以下兩種:
(A)、 水平公平(horizontal equity):平等的對待平等者
(B)、 垂直公平(vertical equity):不平等的對待不平等者
因此,教育經費的分配是否符合財富中立(wealth neutrality)的原則,即政府以政府的財富來消除個人、家庭及社區的財富差異,照顧個人、家庭及社區財富低者,以達到公平的原則。 國立東華大學教育研究所學術活動文案紀錄 92-1 比較學校行政 921220\美國教育政策理論與實務
二、充裕性
所謂教育財政的充裕性是指政府有責任依國家的財力,提供國民最低限度的教育經費,此為充裕性的目標,亦是經費是否充裕的問題。美國Kentucky州法庭認為充裕性的教育是達到教育產出所必須足夠的知識,可以是獲得的學習或成就水準、或者是學校去完成學生學習目標的資源水準。從過去美國法院的判例中,Verstergen(1998;轉引自陳麗珠)以司法的觀點定義教育財政的充裕性,至少提出
三種定義教育財政充足性的途徑,包括了教育投入、產出及以教育內容與資源來定義充足性。以New Jersey來說,即以教育投入為充足性的定義:
1、貧窮的都會學區應該享有與富裕的郊外學區相同的經費
2、學校經費應該與學區課稅能力各自獨立分開
3、州政府應該保證並要求此種經費籌措方式
4、在貧窮的都會學區中,應有充足的財源支應特殊教育所需之經費
由以上資訊我們可以知道,美國對於教育經費的運用是相當重視且絕對在意經費是否運作得當,各州甚或各學區雖有訂定不同的運作方式,但將經費投注在學生學習事務上的堅持則是一貫的。
三、效率與卓越
在教育經費分配的過程中,追求公平性的結果,使國家教育經費支出相當龐大,而學校雖然不同於一般的企業組織,但教育是一種產業,效率是產業經營的目標,所以Tayler提倡的科學管理方法「以最少獲得最多」的定則,也在教育上被廣泛的應用,即教育的效率是指教育的產出與投入之間的關係。
二次大戰後,美國受到蘇俄發射第一枚人造衛星的震撼,在教育上開始有了變動,提出” Back to Basics”,主張學習回到”3R”(讀、寫、算)基礎,但是這項改革造成教育投入經費多,學生素質卻明顯低落的現象,因此,美國又提出第二波改革”Excellence in Education”主張追求卓越的教育,提升教育品質,而後流於績效、評鑑的效率風潮( The cult of efficiency)。
美國的教育政策方針雖然有幾度變動,但美國在勇於變革的精神下,仍有充足的教學資源與強調教育均等的公平性原則,不僅有靜態的資源與訊息注入,也重視系統的建置,才能匯整出優秀適宜的決策。 國立東華大學教育研究所學術活動文案紀錄 92-1 比較學校行政 921220\美國教育政策理論與實務
四、自由選擇
Guthrie等(1988)指出自由是強調選擇的自由。教育經費分配的自由乃藉由市場經濟體制,由價格決定供需,透過自由競爭來滿足教育財的需求,所以,由低經費到高經費支出的教育都並存,供人選擇。教育經費分配自由的特徵如下(林文達,民75):
1、學校開放:私人或財團法人可基於任何教育理念來辦學,政府也基於同一地位,辦理學校教育,參與興學競爭。
2、學校依成本收費:個人、家庭及地區依其財富大小及意願支付教育經費,收費愈多,教育經費支出愈多,以獲得應得的教育服務。
3、學生有選擇教育的自由:可依據其稟賦發展的需要及意願支付的價格,自我決定所要支付的教育經費,以選擇學校。
4、辦學主體,擴大參與決策,充分反應個人、家庭及區域自主。學校的經費亦需區域化或分權化。
教育分配自由化時,藉由市場經濟的機能,能刺激學校教育品質的提升,並符合個人學習需求,,滿足個人、家庭及地區對學校教育的要求。但隨著個人、家庭及地區財富、學習意願的不同,使個人潛能的發展也受到限制,財富少或意願低者,因自由化的影響產生不公平的現象。
美國教育政策
摘要
我們一般對美國的印象,若是以簡單的詞句來形容,不外乎帝國主義、資本主義、民族大鎔爐、世界警察等等概括的圖像,當然除了以上的特質之外,「民主」對美國人民來說,是最主要的價值觀,由於對民主的信仰堅定虔誠,加上民族性格與國家優勢,美國堅持將民主推廣到世界各地,並且樂於培養世界各國人民回他們的國家散播所謂「民主的種子」,這種以經濟、知識等非軍事武力的方式來傳播民主種子,可以說是「新殖民主義」的最佳代言。我國受美國影響之深不言可喻,不論是政治型態或是教育方針都可依稀看見美國散播的種子灑落各處,但基於生態、文化不同,似乎有些消化不良。以教育領域來說,因為圖像不清楚,造成我們的教育政策且戰且走、邊做邊修、欲鬆還綁…。
事實上,美國教育政策背後有其哲學基礎,我們在學習美國教育策略走向的同時,應該要先了解他的文化基礎與哲學背景,再來評估將策略實施於我國的優劣與轉化的方向,如此才是慎思熟慮的負責做法。以下就公平性、充裕性、效率與自由選擇等美國重要教育哲學基礎做一概述(以教育財政的角度切入):
一、公平性與社會正義
教育的公平性與教育的機會公平(educational opportunity)是相通的,教育機會均等的基本觀念應該是每個人具有相等機會接受最基本的教育、人人具有相等的機會接受符合其能力發展的教育。而教育的公平性,應該以教育經費的分配來度量教育是否具有公平性,以教育經費分配公平的類型可分為以下兩種:
(A)、 水平公平(horizontal equity):平等的對待平等者
(B)、 垂直公平(vertical equity):不平等的對待不平等者
因此,教育經費的分配是否符合財富中立(wealth neutrality)的原則,即政府以政府的財富來消除個人、家庭及社區的財富差異,照顧個人、家庭及社區財富低者,以達到公平的原則。 國立東華大學教育研究所學術活動文案紀錄 92-1 比較學校行政 921220\美國教育政策理論與實務
二、充裕性
所謂教育財政的充裕性是指政府有責任依國家的財力,提供國民最低限度的教育經費,此為充裕性的目標,亦是經費是否充裕的問題。美國Kentucky州法庭認為充裕性的教育是達到教育產出所必須足夠的知識,可以是獲得的學習或成就水準、或者是學校去完成學生學習目標的資源水準。從過去美國法院的判例中,Verstergen(1998;轉引自陳麗珠)以司法的觀點定義教育財政的充裕性,至少提出
三種定義教育財政充足性的途徑,包括了教育投入、產出及以教育內容與資源來定義充足性。以New Jersey來說,即以教育投入為充足性的定義:
1、貧窮的都會學區應該享有與富裕的郊外學區相同的經費
2、學校經費應該與學區課稅能力各自獨立分開
3、州政府應該保證並要求此種經費籌措方式
4、在貧窮的都會學區中,應有充足的財源支應特殊教育所需之經費
由以上資訊我們可以知道,美國對於教育經費的運用是相當重視且絕對在意經費是否運作得當,各州甚或各學區雖有訂定不同的運作方式,但將經費投注在學生學習事務上的堅持則是一貫的。
三、效率與卓越
在教育經費分配的過程中,追求公平性的結果,使國家教育經費支出相當龐大,而學校雖然不同於一般的企業組織,但教育是一種產業,效率是產業經營的目標,所以Tayler提倡的科學管理方法「以最少獲得最多」的定則,也在教育上被廣泛的應用,即教育的效率是指教育的產出與投入之間的關係。
二次大戰後,美國受到蘇俄發射第一枚人造衛星的震撼,在教育上開始有了變動,提出” Back to Basics”,主張學習回到”3R”(讀、寫、算)基礎,但是這項改革造成教育投入經費多,學生素質卻明顯低落的現象,因此,美國又提出第二波改革”Excellence in Education”主張追求卓越的教育,提升教育品質,而後流於績效、評鑑的效率風潮( The cult of efficiency)。
美國的教育政策方針雖然有幾度變動,但美國在勇於變革的精神下,仍有充足的教學資源與強調教育均等的公平性原則,不僅有靜態的資源與訊息注入,也重視系統的建置,才能匯整出優秀適宜的決策。 國立東華大學教育研究所學術活動文案紀錄 92-1 比較學校行政 921220\美國教育政策理論與實務
四、自由選擇
Guthrie等(1988)指出自由是強調選擇的自由。教育經費分配的自由乃藉由市場經濟體制,由價格決定供需,透過自由競爭來滿足教育財的需求,所以,由低經費到高經費支出的教育都並存,供人選擇。教育經費分配自由的特徵如下(林文達,民75):
1、學校開放:私人或財團法人可基於任何教育理念來辦學,政府也基於同一地位,辦理學校教育,參與興學競爭。
2、學校依成本收費:個人、家庭及地區依其財富大小及意願支付教育經費,收費愈多,教育經費支出愈多,以獲得應得的教育服務。
3、學生有選擇教育的自由:可依據其稟賦發展的需要及意願支付的價格,自我決定所要支付的教育經費,以選擇學校。
4、辦學主體,擴大參與決策,充分反應個人、家庭及區域自主。學校的經費亦需區域化或分權化。
教育分配自由化時,藉由市場經濟的機能,能刺激學校教育品質的提升,並符合個人學習需求,,滿足個人、家庭及地區對學校教育的要求。但隨著個人、家庭及地區財富、學習意願的不同,使個人潛能的發展也受到限制,財富少或意願低者,因自由化的影響產生不公平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