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27 15:05:01butterfly Yen 奶油蝴蝶
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讀書:再給我一天(奕臻)
視傳 奕臻
電影:
穿著PRADA的惡魔
The devil wears PRADA.
電影介紹:
《RUNWAY》雜誌是紐約時尚界聖經,總編米蘭達(梅莉史翠普飾演)在時尚界呼風喚雨,但為求成功也掀起無數腥風血雨,誰也不能阻攔她的成功,包括菜鳥助理。只要稍有自尊的人,絕對無法在她手下工作,可是進入《RUNWAY》又是所有對時尚有熱情的年輕紐約女孩最大的夢想。
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安德莉亞(安海瑟薇飾演),憑著西北大學的漂亮履歷,進入《RUNWAY》位於曼哈頓總部辦公室。但是她的時尚品味可一點都不漂亮,儘管D&G和DKNY傻傻分不清楚,不服輸的她還是接下工作,準備擔任米蘭達的助理。這名從頭到腳全是Prada的女士,將為她的人生帶來最殘酷的考驗。
漸漸地,安德莉亞讓自己融入米蘭達要求的氣質和形象,很短時間裡,她學會了這一行說話的模樣身段及行事方法,穿上Manolo Blahnik走起路來精神奕奕。只是,當她越嫻熟米蘭達所在世界的遊戲規則,她也發現這其實是一個表面上精彩華麗但其實很孤獨的世界,作了那麼大的犧牲才能換得這樣人人稱羨的成功,值得嗎?米蘭達失去的是什麼?安德莉亞靠自己找到她的答案。
心得:
光看片名就知道,這是一部充滿時尚流行元素的電影。
這部電影要告訴我們的東西不只是時尚。
「這兩個皮帶的差別很大,很難選擇。」女主角在旁邊偷笑,這沒什麼,只不過是兩款樣式不同、其餘差不了多少的皮帶,他不懂為什麼要這麼嚴謹的去選擇;因為他不了解他身上穿的深藍色毛衣是經過這些他「看不起」的人深思熟慮所挑選的顏色。
女主角的邏輯是「不穿這些名牌就是對時尚的抵抗」但他不知道他穿的衣服就是從時尚尖端蔓延下來的,他不知道時尚也在他的生活中。
「說真的你根本沒有認真努力過,你希望他在你做好所有工作時親親你的額頭,再給你一顆星星以玆鼓勵,清醒吧小姐,他只是在做他該做的工作。」
每個人都有該扮演的角色,都有該做的工作,米蘭達只是做他該做的事,埋怨對事情沒有任何幫助,認命點吧。
之後女主角改變了自己的服裝,穿名牌、拿名牌包包、穿香奈兒的靴子,最初他不是被名牌誘惑,而是因為完成上司交代他的工作,既然在頂尖時尚雜誌公司裡工作,起碼要對時尚有所了解。
「等到你的私人生活全毀時再來找我,你就可以升官了。」奈吉說。
對自己的的工作熱愛到這種地步,這樣說好像有點悲哀,只是為了升官你得做這麼大的犧牲。
「如果他(米蘭達)是男的,你絕對不會這樣說他。」
的確,如果米蘭達是男的,大家都會視為這是理所當然。
我很欣賞米蘭達的做事風格,能提早就盡早做完,能提前就盡量提前,絕對不能拖延,很清楚自己要做什麼事,行程全部排的好好的,做事效率很高;他的事業很成功,但是相對的,他的婚姻失敗,換了兩任老公,事業成功的人大部分都是家人的配合,需要犧牲和家人相處的時間,或許會讓人以為工作對米蘭達來說比什麼都重要。
「我別無選擇。」
「不,你選擇超越。每個人都想要這一切,每個人都想成為我們。」
就是這句或讓女主角辭職,女主角不希望他升官之後是像艾密莉(第一助理)這樣對待自己下屬,他也不想為了升官就只是去巴黎時尚服裝秀拿樣品衣服,這不是要他的生活;女主角也不想像米蘭達一樣做個婚姻失敗的女強人。
在書店裡看到許多時尚雜誌,教人怎麼樣穿衣服、如何搭配、怎樣穿才最IN…到頭來大家都穿的一樣,變成對時尚雜誌的一種依賴,沒有雜誌就不會穿衣服,也就沒了自己的風格。
對時尚極度厭惡或是極度崇拜都是不對的,因為你就活在時尚裡,不用為了名牌傾家蕩產,時尚是無所不在的,在怎麼抗拒也沒有用。
我在學設計,然後創造我自己的設計。
我要知道我自己要的是什麼,我不要像一隻無頭蒼蠅在打轉著。
沒有所謂的對與錯,沒有可以或不可以,我想讓自己勇於突破現有的輪廓。
小說:
再給我一天
我想重新活一次。與所愛的人相遇,把事情做對。並且,原諒我自己。
For One More Day.
內容介紹:
我們做孩子的人總是這樣。
把得到的愛視為理所當然,而渴望把尚未得到的部分填滿。
已經擁有的,我們不夠在乎。
要等到失去了,才會懂得「遺憾」這兩個字。
而且我們苛求。對於已經得到的愛,我們還要得到更多。
然而,關於失落,我們卻又可能太過認真,因為我們以為圓滿才是正常。
我們對家的要求太多,以至於沒有看見:
父母已經用了他們所知道的、所能做到的、最好的方式在愛。
面對父母,我們看見自己的得到與失去,卻很少思索他們的處境。
我不知道你會在這個故事理想起誰。
我不知道你讀過它後會不會用新的眼光看待你的家。
不過,我很想先告訴你:
「家,不是講道理的地方,而是講感情的地方。」
那是我父親說過的話。
我父親這麼說,我就這麼相信。
家,不需要你講道理。
只需要你去理解,接受,然後,愛。
心得: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邊看邊起小時後的一些回憶。也想起朋友和他父母相處的一些情形。
她,是我國中的同學,很開朗,率性的女孩子、直腸子一枚。行為跟本書的主角有一點相似。
剛上國中跟她不是很熟;當時還小並沒有想很多,也有可能是她想到什麼就說什麼的個性,和班上某些女生有些小小衝突。
某一天去她家裡討論作業,我被她突如其來的態度嚇到了。
態度,有時候笑的像花蜜一樣甜,有時候銳利的像刀一樣,刺的很深很痛;對我就像照顧妹妹一樣,對父母就像使喚僕人似的,很任性、很理所當然,年紀還小不懂事,但是有許多東西會在不懂事的情況下慢慢消失。
就像本書的主角一樣,奇克對他媽媽的態度很傷人,尤其是在同學面前,媽媽的存在對他而言就是丟人現眼,但是他不知道這是母親對他的關懷,默默的支持反而被波冷水。
當父母的真的辛苦,他們已經用所能做到、對我們最好的方式來愛我們,我們不但不領情,還會覺得很丟臉。
父母最開心的就是看到孩子的笑容,不論背後有多辛苦,而小孩們卻覺得不夠多,他們要玩電動就要一台電腦,要打籃球就要一雙名牌球鞋外加一顆名牌籃球,要什麼就有什麼,但是他們覺得還不夠。
有些人對「家」的存在厭惡至極,急於表現自己,想提早脫離關係,但是一遇到困難還是只能尋求家人的幫助,很任性,也很矛盾。
為什麼還孩子會把父母當中的一個視為理所當然到如此的程度,卻用較低也較寬鬆的標準對待另一個?
越得不到的就越想得到,既然已經得到的就要得到的更多,奇克追求父愛到無可就藥的地步,他父親要他打棒球他就打,要他去哪就去哪,言聽計從就只是為了要得到父親的一個認同。但是母愛卻讓奇克感到難為情,覺得很尷尬,想要逃離母親的關懷。
老實說我不太能理解他為什麼不能接受他母親的關懷?他為什麼會覺得很丟臉?是因為年紀的關係嗎?還是心理因素?每個人似乎都有這一段尷尬的時期,就不知道為什麼,在同學面前跟自己的爸媽講話會有點不自在,不知道耶,這突如其來的尷尬是怎麼回事?
現在想起來還滿有趣的,很特殊的經驗。
學會珍惜,要把握人生每個不同的經歷,有些事情是沒辦法像錄音帶可以反覆聽的。
每一天都可以是新的開始,不要活在過去。
電影:
穿著PRADA的惡魔
The devil wears PRADA.
電影介紹:
《RUNWAY》雜誌是紐約時尚界聖經,總編米蘭達(梅莉史翠普飾演)在時尚界呼風喚雨,但為求成功也掀起無數腥風血雨,誰也不能阻攔她的成功,包括菜鳥助理。只要稍有自尊的人,絕對無法在她手下工作,可是進入《RUNWAY》又是所有對時尚有熱情的年輕紐約女孩最大的夢想。
剛畢業的社會新鮮人安德莉亞(安海瑟薇飾演),憑著西北大學的漂亮履歷,進入《RUNWAY》位於曼哈頓總部辦公室。但是她的時尚品味可一點都不漂亮,儘管D&G和DKNY傻傻分不清楚,不服輸的她還是接下工作,準備擔任米蘭達的助理。這名從頭到腳全是Prada的女士,將為她的人生帶來最殘酷的考驗。
漸漸地,安德莉亞讓自己融入米蘭達要求的氣質和形象,很短時間裡,她學會了這一行說話的模樣身段及行事方法,穿上Manolo Blahnik走起路來精神奕奕。只是,當她越嫻熟米蘭達所在世界的遊戲規則,她也發現這其實是一個表面上精彩華麗但其實很孤獨的世界,作了那麼大的犧牲才能換得這樣人人稱羨的成功,值得嗎?米蘭達失去的是什麼?安德莉亞靠自己找到她的答案。
心得:
光看片名就知道,這是一部充滿時尚流行元素的電影。
這部電影要告訴我們的東西不只是時尚。
「這兩個皮帶的差別很大,很難選擇。」女主角在旁邊偷笑,這沒什麼,只不過是兩款樣式不同、其餘差不了多少的皮帶,他不懂為什麼要這麼嚴謹的去選擇;因為他不了解他身上穿的深藍色毛衣是經過這些他「看不起」的人深思熟慮所挑選的顏色。
女主角的邏輯是「不穿這些名牌就是對時尚的抵抗」但他不知道他穿的衣服就是從時尚尖端蔓延下來的,他不知道時尚也在他的生活中。
「說真的你根本沒有認真努力過,你希望他在你做好所有工作時親親你的額頭,再給你一顆星星以玆鼓勵,清醒吧小姐,他只是在做他該做的工作。」
每個人都有該扮演的角色,都有該做的工作,米蘭達只是做他該做的事,埋怨對事情沒有任何幫助,認命點吧。
之後女主角改變了自己的服裝,穿名牌、拿名牌包包、穿香奈兒的靴子,最初他不是被名牌誘惑,而是因為完成上司交代他的工作,既然在頂尖時尚雜誌公司裡工作,起碼要對時尚有所了解。
「等到你的私人生活全毀時再來找我,你就可以升官了。」奈吉說。
對自己的的工作熱愛到這種地步,這樣說好像有點悲哀,只是為了升官你得做這麼大的犧牲。
「如果他(米蘭達)是男的,你絕對不會這樣說他。」
的確,如果米蘭達是男的,大家都會視為這是理所當然。
我很欣賞米蘭達的做事風格,能提早就盡早做完,能提前就盡量提前,絕對不能拖延,很清楚自己要做什麼事,行程全部排的好好的,做事效率很高;他的事業很成功,但是相對的,他的婚姻失敗,換了兩任老公,事業成功的人大部分都是家人的配合,需要犧牲和家人相處的時間,或許會讓人以為工作對米蘭達來說比什麼都重要。
「我別無選擇。」
「不,你選擇超越。每個人都想要這一切,每個人都想成為我們。」
就是這句或讓女主角辭職,女主角不希望他升官之後是像艾密莉(第一助理)這樣對待自己下屬,他也不想為了升官就只是去巴黎時尚服裝秀拿樣品衣服,這不是要他的生活;女主角也不想像米蘭達一樣做個婚姻失敗的女強人。
在書店裡看到許多時尚雜誌,教人怎麼樣穿衣服、如何搭配、怎樣穿才最IN…到頭來大家都穿的一樣,變成對時尚雜誌的一種依賴,沒有雜誌就不會穿衣服,也就沒了自己的風格。
對時尚極度厭惡或是極度崇拜都是不對的,因為你就活在時尚裡,不用為了名牌傾家蕩產,時尚是無所不在的,在怎麼抗拒也沒有用。
我在學設計,然後創造我自己的設計。
我要知道我自己要的是什麼,我不要像一隻無頭蒼蠅在打轉著。
沒有所謂的對與錯,沒有可以或不可以,我想讓自己勇於突破現有的輪廓。
小說:
再給我一天
我想重新活一次。與所愛的人相遇,把事情做對。並且,原諒我自己。
For One More Day.
內容介紹:
我們做孩子的人總是這樣。
把得到的愛視為理所當然,而渴望把尚未得到的部分填滿。
已經擁有的,我們不夠在乎。
要等到失去了,才會懂得「遺憾」這兩個字。
而且我們苛求。對於已經得到的愛,我們還要得到更多。
然而,關於失落,我們卻又可能太過認真,因為我們以為圓滿才是正常。
我們對家的要求太多,以至於沒有看見:
父母已經用了他們所知道的、所能做到的、最好的方式在愛。
面對父母,我們看見自己的得到與失去,卻很少思索他們的處境。
我不知道你會在這個故事理想起誰。
我不知道你讀過它後會不會用新的眼光看待你的家。
不過,我很想先告訴你:
「家,不是講道理的地方,而是講感情的地方。」
那是我父親說過的話。
我父親這麼說,我就這麼相信。
家,不需要你講道理。
只需要你去理解,接受,然後,愛。
心得: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邊看邊起小時後的一些回憶。也想起朋友和他父母相處的一些情形。
她,是我國中的同學,很開朗,率性的女孩子、直腸子一枚。行為跟本書的主角有一點相似。
剛上國中跟她不是很熟;當時還小並沒有想很多,也有可能是她想到什麼就說什麼的個性,和班上某些女生有些小小衝突。
某一天去她家裡討論作業,我被她突如其來的態度嚇到了。
態度,有時候笑的像花蜜一樣甜,有時候銳利的像刀一樣,刺的很深很痛;對我就像照顧妹妹一樣,對父母就像使喚僕人似的,很任性、很理所當然,年紀還小不懂事,但是有許多東西會在不懂事的情況下慢慢消失。
就像本書的主角一樣,奇克對他媽媽的態度很傷人,尤其是在同學面前,媽媽的存在對他而言就是丟人現眼,但是他不知道這是母親對他的關懷,默默的支持反而被波冷水。
當父母的真的辛苦,他們已經用所能做到、對我們最好的方式來愛我們,我們不但不領情,還會覺得很丟臉。
父母最開心的就是看到孩子的笑容,不論背後有多辛苦,而小孩們卻覺得不夠多,他們要玩電動就要一台電腦,要打籃球就要一雙名牌球鞋外加一顆名牌籃球,要什麼就有什麼,但是他們覺得還不夠。
有些人對「家」的存在厭惡至極,急於表現自己,想提早脫離關係,但是一遇到困難還是只能尋求家人的幫助,很任性,也很矛盾。
為什麼還孩子會把父母當中的一個視為理所當然到如此的程度,卻用較低也較寬鬆的標準對待另一個?
越得不到的就越想得到,既然已經得到的就要得到的更多,奇克追求父愛到無可就藥的地步,他父親要他打棒球他就打,要他去哪就去哪,言聽計從就只是為了要得到父親的一個認同。但是母愛卻讓奇克感到難為情,覺得很尷尬,想要逃離母親的關懷。
老實說我不太能理解他為什麼不能接受他母親的關懷?他為什麼會覺得很丟臉?是因為年紀的關係嗎?還是心理因素?每個人似乎都有這一段尷尬的時期,就不知道為什麼,在同學面前跟自己的爸媽講話會有點不自在,不知道耶,這突如其來的尷尬是怎麼回事?
現在想起來還滿有趣的,很特殊的經驗。
學會珍惜,要把握人生每個不同的經歷,有些事情是沒辦法像錄音帶可以反覆聽的。
每一天都可以是新的開始,不要活在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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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穿著Prada的惡魔,
不過是看了再給我多一天,
有些事情是沒辦法像錄音帶可以反覆聽的,
我不得不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