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1 15:15:00愛小塔
惜物
不曉得大多數的人對於使用的物品有著什麼樣的想法?
我曾經有一台小學時老師送給我的超好用削鉛筆機,一直到大學我還在用。
雖然外觀有些微生鏽,但裡頭的機械完好如初,並且每一次都會完美的削出尖得恰到好處的銳利筆鋒,不會太陡峭的角度,讓鉛筆尖銳度夠又不易折斷。
老實說,我以為我會一直保留著它到我老哩~~
後來,有一天我把它帶到辦公室使用,因為我用來用去還是覺得這台削出來的角度最優,用不慣辦公室的削鉛筆機。
結果過沒多久,終於發生慘案。我隔壁的同事,在我下班後取用了我的削鉛筆機,不小心摔到地上~~ (唉!真是破壞王一名~)
後來,她便把機器帶回家要叫她弟弟修理,結果還是無力可回天!
就是報銷啦!
她本來想幫我直接把機器扔了,但是我還是堅持請她還給我,對我而言,這還是有些無形價值的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這機器並不是她的,她沒有權力幫我做決定。)
畢竟這台小機器陪了我度過很長的求學的歲月。爲此,我心裡還暗暗不爽了一下。
雖然她後來新買了一台還給我,卻是現在流行的那種安全塑膠削鉛筆機,怎麼削也削不尖。但她買給自己的卻是不容易在市面上找來的鐵製的削鉛筆機。
唉!實在是無法說什麼。
只能說我自己心中的寳物,在別人眼中不過是破銅爛鐵一枚,只值時下的塑膠玩具型削鉛筆機。
只是想著,我這樣是不是太戀物癖了一點?
反正不就是東西嗎?
但是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可以不用一直買,用的合手可以讓我一直好好愛惜它,使用它。雖然現在的社會是那樣的方便,不怕有什麼東西是買不到,我還是不喜歡破壞跟不愛惜。
這說穿了都是浪費。
這跟努力使用加上好好保養是不同的,我並沒有把東西供起來不用。
只是現在還有多少人真的會”好好”使用並愛惜物品呢?
只怕我這種想法是落時嚕~~
後記:
寫這篇文章時,我實在是有點小生氣的。
其實,這件事已過了一段時間,只是今日同事間提起了削鉛筆機這東西,說是有一台從倉庫中搬出的舊型削鉛筆機,可以削得很尖,才讓我想起了我的削鉛筆機,聊到這往事時,弄壞我寶物的那位小姐竟還貴人多忘事地認為是我的機器早已壞,並隨口說著:我已經買了一台還妳了!
唉!我本來還要再辯下去,但已覺得不必要,因為她還的那一台新機器,這些年我只用過五隻手指頭可以數出來的數目。實在是不合用所致。
只是那一句隨口說的話,讓我為不小心被她摔壞的削鉛筆機感到不值,並深深為時人對物品價值的態度感到遺憾。
她或許真不明白這小物在我心裡的價值,並且以為以一物替一物已是大德,給我一台新的只是為了一個交代。我還想著就算什麼都不還給我也好過隨便給我一台,或是這隨便的一句話。
說到這兒,才想起不該同愚人說道,對牛彈琴才是。
寫到這兒,總算是抒發了一點,是應該要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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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樂米娜
2007-09-19 08:35:39
看來應該跟費姊姊交個朋友...
後來想想,真的也不是為了這件物品,其實是為了那種--這是自己的東西--的感覺。特別是紀念價值大於實用價值的東西。
套句另一個朋友的話,就是有點那種,死了要看見屍體才肯罷休...的反應。
是自家人的話,頂多罵一罵抱怨一下就過去了,就是因為是外人,所以不好意思講這講那,結果變得更糟糕。我的心裡並沒有平復,而她也覺得委屈。
我想,當初應該就說個清楚,講個痛快,我今天也不用這樣酸她~~就這點來說,我也是有錯的。
有時候我們以為放下了,但其實是提不起也放不下。
嗯,這真是一門功課,必須拿出勇氣才能過關。 2007-09-19 09:20:28
塔子師傅,
看來我家人和你有異曲同工之妙喔!
我小學爸爸買給我的可以按一個鈕就噴出這個那個
的超可愛鉛筆盒我到現在還留著呢!
我姐更是喔,留了一大堆已經壞掉但她很珍惜的東西,有一次我也是不小心把她的計算機弄丟了,
雖然那台計算機早就壞了,可卻是他上大學時,
第一台工程用的電子計算機咧!
我到現在還是感到很不好意思,所以特別能體會,
你那種,這,可是我的東西的心情呢!
這不應該只是 "小" 生氣,而是大憤怒才對。
版主回應
沒錯沒錯,就是這個光~~看來應該跟費姊姊交個朋友...
後來想想,真的也不是為了這件物品,其實是為了那種--這是自己的東西--的感覺。特別是紀念價值大於實用價值的東西。
套句另一個朋友的話,就是有點那種,死了要看見屍體才肯罷休...的反應。
是自家人的話,頂多罵一罵抱怨一下就過去了,就是因為是外人,所以不好意思講這講那,結果變得更糟糕。我的心裡並沒有平復,而她也覺得委屈。
我想,當初應該就說個清楚,講個痛快,我今天也不用這樣酸她~~就這點來說,我也是有錯的。
有時候我們以為放下了,但其實是提不起也放不下。
嗯,這真是一門功課,必須拿出勇氣才能過關。 2007-09-19 09:20:28
Little^o^sylvia
2007-09-14 17:54:38
妳是促進經濟活動啦! 2007-09-17 10:32:54
啊我的舊東西在搬家時丟光了捏
感覺我真的很浪費厚.....
我要向妳們學習!!!
版主回應
沒關係,那個...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嘛。妳是促進經濟活動啦! 2007-09-17 10:32:54
塔子,
我非常能了解妳的心情!
讓我來跟你說說一段往事~~
22歲那一年,第一次飛荷蘭阿姆斯特丹,因為接下來會在荷蘭待4天沒Duty,於是,跟幾位志同道合的姐姐妹妹就說好,到飯店後換好衣服,先殺去火車站車票要到法國巴黎去玩玩晃晃!
為了可以節省一晚住宿費,所以買了夜車車票,約莫天天亮前可以到法國!
一路上處處是驚喜,帶著22歲該有的好奇與膽識!
既然到了法國,也不免俗跟著姐姐進了巴黎香榭大道的LV總店,我22歲,第一次進LV 店,眼睛張的好大,但又怕人家看出我的土氣,於是一路強裝正定!
最後,當然也花了錢買了一個最經典的LV皮夾,俗稱發財包~~~
結帳時,折合台幣8千左右,退完稅6000吧!
當時,我買的好心疼~~但是我依稀記得我高興的好幾天,三不五時拿出來看一下,現在想想,當時的我好天真、好可愛、好單純!
今年2007年夏天,我讓他退休了,"它" 陪了我15年,是15年喔!我對他不離不棄,期間,還讓他進了旗艦店維修保養3次!
它現在乖乖地被我放在LV布袋中,好好地放在抽屜中。
我的人也像它的外表一樣有了歲月的痕跡,但是,我已經是一個知道自己要什麼的人了!
我喜歡惜物惜情的人~
我永遠記得當年的種種~~~
甚至,沒有經歷當年的種種,不會有今天的我!
重感情~~好~好~好~~ㄅㄛ兒棒~
說到買東西,我媽就說別一直買,買一個好的用它個幾百年 (好像有點誇大了...) 才叫值得。不會用到的東西一直買,一點都不划算。
謝謝妳的分享留言,LV在妳手中也光榮走入歷史了。不停地好好利用,這真是用物哲學的精髓。
話說上回三缺一的下午茶,想恩跟我帶了要給妳的肥皂,沒想到劇情急轉直下,全都倒給了卡文啦~~~只好下次再續前緣了。 2007-10-24 08: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