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件事真的是很主觀的感受
偶然間看到某單位年度模範母親遴選報名表,遴選的標準條列了兩項,
第一項是素行良好,55歲以上者。
令我較不解的是第二項:
子女相關優異表現或成就的證明文件(例如:獎狀、獎盃、獎牌、任職令等)或從事社會公益相關證明(例如:感謝函、感謝狀等)。
我不禁想,符合這兩項就堪稱模範母親了?
那如果子女並沒有任何優異表現或成就的證明,
但是他們樂在工作、能夠養活自己,不當賴家王老五、不當社會敗類,
且跟母親無話不談,親子關係有如朋友般親密,
時常分享著彼此生活上、心靈上的點點滴滴,
這樣的母親就不是模範母親了嗎?
其實模範母親這件事,真的是很主觀的感受。
因此用子女表現的優異與否來當作遴選模範母親的依據,
真的是過於便宜行事,也過於功利了。
我先生的母親,在我先生6歲大的時候就失去丈夫,
一個人含辛茹苦地把四個孩子拉拔大,
聽我先生說,她兼了很多份差,
因為夫家雖富有,卻沒有人要援助這個大媳婦,
在那個年代,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
婆家也不會有任何支援行動。
她咬緊牙關硬是把這個家撐了起來,
直到我先生的大哥成年、有工作、繼而相親訂婚,
就在我先生大哥訂完婚那一天,
她在騎著腳踏車去送喜餅的路上出了車禍過世。
那年我先生高中還沒畢業。
我的婆婆後半生在兼差養家的日子中渡過,
在我先生的記憶裡,
眼裡看到的媽媽總是低著頭做加工、忙著送貨,
賺取生活費和他們的學費,
她撐了10幾年,也累了10幾年,
當知道大兒子可以成婚,
她的靈魂選擇「休息不玩了」,
同時也不想纏綿病榻,
於是,一點都不想拖累他們地一走了之。
留下錯愕而瞬間失依的四個子女。
這究竟有多麼不容易?
她是不是模範母親?
在我的認定,她就是個模範母親,
雖然完全不符合上述的遴選條件第二項。
一個為社會所公認的模範母親,就真的是個模範母親?
一個不符合遴選條件的母親,就無法被社會公認為模範母親?
這真的挺弔詭的。
究竟為何要有模範母親的表揚呢?
身為母親是為了天職?還是為了要被表揚?
別人怎麼想我不清楚,
但至少我自己教養孩子的用心不是為了當模範母親,
而是感謝孩子選擇我當他們的母親,
讓我透過他們有了這一世的教養經驗、體驗當母親的甘苦,
享受那過程中一點一滴的感受,
尤其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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