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06 12:00:57iris

講完「來」,現在該「搞」了。

在台灣,「搞」這個字總是跟「亂」一起用。例如:亂搞男女關係,或是小明他爸告誡小明:「你再亂搞我就不給你零用錢!」,或是豬頭上司跟更豬頭的豬頭的上司說:「現在的六年級生真是愛亂搞,一點責任感也沒有。」顯而易見,「搞」這個字在台灣有著明顯的負面意義。

在大陸,「搞」就不是這樣用了,都是用來「搞」一些正經八百的事兒。例如搞房地產,搞好市政工作,搞古蹟維護,搞宏觀調控。

所以,當我在這一開始聽人家「搞」東「搞」西時,我都以為別人是隨便搞搞,不是什麼嚴肅正經的事,直到我聽新聞播報員播新聞也是「搞」來「搞」去時,我才發現原來這裡的「搞」的跟我們那裡的「搞」是不一樣的,恍然大悟。

不過,每當我在這聽朋友認真地說他在「搞」這「搞」那時,我還是忍不住偷笑,習慣性聯想到另一個「搞」去。同樣一個字,兩岸用法如此不同,真是搞不懂呢!

現在講完「來」跟「搞」,大家有空不妨一起造句練習。我先舉個例吧:

為了更熟悉內地對「來」跟「搞」的用法,咱們可以搞個造句活動,有興趣的人就來一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