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9 23:18:21((  潘潘♥寶貝 

 MY mo 

我的秀髮於97年1月2x日 禮拜5 
基於太長太多 跑去AT3剪
之後便的根小學生好像
好像小孩子
頭髮短的一點型都無
悲阿 ~
連那塊45歲的毆巴喪楊小姐都說我毛很ㄙㄨㄥˊ
欸 拜託 我是你女兒欸
不過 今天跟老媽達成一項共識
我告訴他 等我頭髮留長 我就要去燙頭髮
她很豪爽的答應了 
現在就怕老師唸
可是 等我燙頭髮後 
看誰還敢說我俗
我不燙銀絲燙 不燙玉米鬚 
我要跟我的豆豆一樣 毛是閃電狀的
那樣的我 一定很man ﹋

上一篇: 搬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