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2 13:08:00修明

警察就是這樣對待納稅人的!陳雲林來台時員警內部文件《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

警察就是這樣對待納稅人的!陳雲林來台時員警內部文件《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





ECFA是什麼碗糕?.jpg





這是去年陳雲林來台後三網友控告基層員警,原來員警們都講話很大聲,但是一次又一次的開庭後,員警們好像得了失憶症,最後被問到為什麼員警可以亂打人?為什麼員警可以亂搶公民手上旗幟?為什麼員警可以隨意逮捕手無寸鐵的女子?為什麼員警可以隨意盤查路人如不從就強抓到派出所?基層警方在開庭時還是不敢說出上級是誰,但幾次開庭後終於交出了這一份內部文件:也就是陳雲林來台前幾天時,內部文件《違法行為態樣執法依據》。

從這份公文中可以看到,員警只要看到「可疑人物」,不必問有無違法,竟然就可以把這個「可疑人物」帶到勤務處所並限制自由達三小時,這真是嚴重侵害人權!

此外,只要「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就可以視為可疑人物逮捕三小時,甚至可以隨意攔停人車船及交通工具。還有,什麼叫「對立陣營」鬧場?只要是對立陣營就可以「不問何人逕行逮捕」,這是什麼國家?這是東廠復活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來說,「台灣人」反對統一的不都叫「對立陣營」嗎?全部台灣人都可以通通抓起來嗎?



此外,員警竟然可以針對「驚擾特定人士警衛對象」就予人拘留!根據警察法規定,員警的工作是保護人民權益,怎麼會是當「特定人士的警衛」呢?難道員警領的是「特定人士」的薪水嗎?








































20091222台中(共匪來台)警察包圍人民:1173256279.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