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4 23:00:00interior16803899

室內設計與室內裝潢的定義

室內設計與室內裝潢的定義

     

室內設計是幾個通常為人們所認同的,但內在含義實際上是有所區別的詞義。

室內裝飾或裝潢(InteriorOrnamento , Decoration) ;裝飾和裝潢原義是指“器物或商晶外表'的“修飾” ,是著重從外表的、視覺藝術的角度來探討和研究問題。例如對室內地面、牆面、頂棚等各界面的處理,裝飾材料的選用,也可能包括對家具、燈具、陳設和小品的選用、配置和設計。

室內裝修 (InteriorFinishing) Finishing 一詞有最終完成的含義,室內裝修著重於工程技術、施工工藝

和構造做法等方面,顧名思義主要是指土建工程施​​工完成之後,對室內各個界面,門窗、隔斷等量終的裝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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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光可以表現空間的形體、色彩和質感,以創造室內不同功能需要的環境氣氛。光通過直射,過濾、反射、擴散或光影的變化還可創造不同的空間意境。光線來自天然採光和人工照明。照明設計包括功能照明和美學照明兩個方面。前者是合理佈置光源,可採用均佈或局部照射的方法,使室內各部位獲得應有的照度;後者則利用燈具造型、色光、投射方位和光影取得各種藝術效果。

色彩對人的心理和生理作用的研究,已成為一個專門知識領域。在室內設計中主要是藉助於內部空間各部分色彩的選擇和調配,增強對人的心理影響以渲染和塑造室內特定的空間環境氣氛。例如,運用色相、明度和彩度的變化來調整空間的尺度和溫度感,或表現空間的性格。

室內材料除了過去常用的竹、木、磚、石、陶瓷、玻璃、水泥、金屬、塗料、編織物以外,近年來湧現出大量美觀的輕質材料,如礦棉製品、合金、人工合成材料等。這些材料由於本身物理化學性能的差異而具有疏鬆、堅實、柔軟、光滑、平整、粗糙等不同質地,以及呈現條紋、冰裂紋、斑紋或結晶顆粒的肌理,可滿足不同使用要求。

粗糙的外表,吸收較多的光而呈暗調。使人產生溫暖之感和迫近之勢;光滑的外表,對光的反射較多而呈明調,使人產生寒冷之感和後退之勢。質地和肌理如運用得當不僅可凋節空間感,還可使視覺在微觀中產生更多的情趣,如運用不當,也會帶來相反效果,絲綢、棉麻、毛絨等紡織品有不同的紋理和色彩,在室內常大面積使用,應分別認真選擇和設計。

家具包括固定家具(壁櫥、壁櫃、影劇院的座椅等)和可移動家具(床、沙發、書架、酒櫃等),家具不僅可以創造方便舒適的生活和工作條件,而且可以分隔空間,為室內增添情趣。家具的設計除了考慮舒適,耐用等使用功能外,還要考慮它們的造型、色彩、材料,質感等,以及對室內空間的整體藝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