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2 16:50:54「.bǒss.&!

8月10日 两件大事





今天是薯仔哥18大寿(其实是17)...
早在两天前他就通知我们..
今天他要大摆宴席(事实只有一张桌子)..
所以今天上完课,.就要赶去赴宴啦.!!


icy说“大人物都是要迟到的”


从梅林搭30路车回到园岭,再走过去彬源.。
本来我可以走大路直接过去的,
可是我呢,想着机会难得啊,
于是故意饶到红岭门口去了,哈哈。
目的很明显,照相吖!
当然有很满意的成果咯(其实不是很满意)。
因为我在照的时候,路人的回头率达到了200%。
虽然我装没看到,逼自己要有敬业精神,
但是那些眼光真的弄到我浑身不自在。
所以照了几张,草草了事。
不爽!

成果展示。
好怀念吖。
又要“想当年…”了。









再后来当然就要匆匆与小冰会合,
再赶往一品轩拿蛋糕了!

(当然途中在家乐福买了两支“18”的蜡烛)

后来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大人物”了。
本来以为我们已经是“大人物”了。

结果去到彬源,只有我们的寿星一个人在那里,
看来我和icy还不够“大人物”。


当然,在这里通报一下,当晚的最大人物是我们的
邓小明同志!


后来就是吃饭,聊天,照相了。


之后关于那个蛋糕的问题,我不想说了。
伤感情。






最后在10点左右结束了我们盛大的晚宴
(因为小冰和薯仔吵着要回去看爱情全保)



最最后就由薯仔一边道歉一边送我回家了。




foto。邓明被我欺负的证据。
Lincy。 2006-08-18 19:01:02

相片里面的你。真是有点。。。。。。
憨居居。
哈哈。

毛毛。miss u~

icy. 2006-08-13 22:06:45

那天..我十一点多才回家!!..
你就这样狠心地抛弃了我..
不过还是挺开心的..
ccccc...
谢谢你的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