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3 19:42:38花,彩虹,藍眼睛

牆上日記→【99】白雪旅社大火有感

這個禮拜一上午10點半

在當地管區員警的帶領下

與建管處、白雪旅社經營者一同回去白雪旅社事故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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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去前

老實說...有一點害怕

畢竟這次火災走了7條生命



我在心裡默唸

「對不起!我是來幫助你們的!

如有打擾請見諒!」

就往著斑駁的樓梯

走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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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旅社現場後

雖已過了一個禮拜

現場依舊留存很刺鼻的焦味

水泥隔間牆上的裂痕

令人怵目驚心

究竟是怎麼樣的大火

可以將水泥牆都燒裂了

腳下滿地的碎裂物

房間門前來不及穿上的鞋子

當時火一定來得又快又兇

因為

才半小時就撲滅的火災

竟可以造成七死一重傷的慘劇

我拿起了照相機

拍了2~4樓的每間房間

至每處走廊通道...樓梯等

勘查完後

打了通電話給FILOVE報平安

隨即繼續我公安檢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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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般人可能比較不理解

何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的範圍相當廣

防火區劃的分隔情形

非防火區劃分間牆必須是RC造不然就得是一級不燃材料

內部裝修材料是否合格(不得有易燃材)

逃生通道的淨寬、數目是否有達到標準

走廊通道、直通樓梯寬度是否合乎法規

隨至設備避雷針、發電機

廣告招牌燈、燃氣設備、鍋爐設備等

諷刺的是

不管公安、消防

白雪旅社是"合乎標準"的

但它非合乎現行法規

而是遵造當時舊有建築物管理改善辦法為依據

有人會問

"既然檢查合格...那怎麼還會發生火災?"

檢查重於預防、減低風險

但不表示可以完全規避

相當多人都誤解了這一點

就像交通事故一樣

每個人都小心翼翼的行車

但突然一個狀況

意外就發生了

而代價就是人命的不幸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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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旅社大火後

環保局長....咳..不是!

台北市長下令

徹查現存台北市80間舊有旅社

這行為是令人讚賞的!

因為在消費者的立場上是更安全的

所以這禮拜

觀光傳播局

建築管理處

消防局

當地消防分隊

勞檢局

查報隊

商管處等

天天都大陣仗來檢查這些舊有旅社

但實質效力呢?

舊有旅社由於設備老舊

生意慘淡

於是淪為削價競爭

便宜總會有人住

有需求就難被市場淘汰

針對這些特殊個案

政府應該拿出一個輔導措施

針對當時舊有建築改善辦法的配套

並宣導消費者的自救辦法

成立專案小組檢查是好的

不過檢查完後的協助改善才是最重要的!

在安全考量上不排斥大刀闊斧...執行公務

但總不能缺失零零總總寫了一堆

彙整發函...提列改善項目

不改就12萬罰單.....再來就斷水斷電

輔導在哪?業主就不是人民嗎?

難道說又是忽略少數機制?

每棟建築物的竣工

旅館業營登的請立

都會送審市政府核准

當時合格.....現在不行了

這中間的工程費用誰來買單?

已經不景氣了?叫人如何生存?

聯檢複查的美意是有的

但不能只因"白雪旅社"大火的緣由

針對某些特定項目來做檢討

要做...就做個徹頭徹尾的建築物體檢阿(這禮拜天天忙到昏天暗地)

(政府就是這樣...錯了再來改...然後推翻以前承認的)

有缺失

就輔導業主改善、營造雙贏

而不是發現問題

就對著人說

「我要開你6萬罰單了...要不要改?」

督導重於處罰

公務機關人員應是服務人民的

而不是高處看人的嘴臉

確實

舊有旅社的狀況該有所改善

但市府人員的專業素質、道德觀也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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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ita 2009-03-19 20:40:24

謝謝你所提供的資訊!!

我會自力救濟的!!

版主回應
加油吧

有什麼需要提供資訊的
跟我說一聲

也許我不夠專業
但基本上還是能可以給予些幫助的
2009-03-23 00:47:02
芸兒 2009-03-18 08:10:25

唉!水火無情!看到這則新聞覺得很難過!

版主回應
恩...

所以更要珍惜身邊的人
2009-03-23 00:45:56
Rosita 2009-03-17 08:49:12

看完這篇文章,心哀哀

我住的大樓是全彰化市的最高建築物
此地的消防車的雲梯只達13-14樓層
所以每年消防隊會來”安檢”
而大樓每年必需花大筆錢找消防公司幫忙申報
事實是由消防公司去打通關

而今年被查出由地下二樓儲水槽的馬達無法把水送到18樓頂去,於是大樓花錢加裝了加壓馬達,終於可以把水送上18樓頂去. 安檢當日就試水給來安檢的人看,喔,是ok的啦,事後14樓確申訴管委會,因為試水,所以13樓天花板上的灑水器管路破裂導致14樓地板外翻,要求索賠...,可笑的事是,管委會居然開會要在地下二樓的公共水管加裝閘門,然後等火災發生再打開閘門送水,真的發生火災時爭取的時間就在瞬間,還等去開閘門再起動灑水系統有用嗎??更扯的事是,很多高樓層的住戶早就用裝潢把灑水器給蓋住了,把自己也把其他住戶的生命當屎,而安檢人員,只看表面,只看樓梯的照明,和樓梯有無堆積物,從未去看住戶的裝潢是否符合安檢標準,還有安檢前都會公文通知,然後管委會再貼公告,安檢時間要住戶清空樓梯間的堆積物,安檢落到只是一種行式而無功能,出了人命再來哀哀叫,悲哀
啦!!

請問在這種”假像”之下,該如何自保呀?!先謝謝啦!!

版主回應
這個很麻煩

其實不是消安跟公安不檢查室內部份,而是其有執行上的困難;一般集合住宅住戶重隱私大於重安全,當然也沒可能讓來路不明的檢查公司登堂入室檢查....所以一般集合住宅的安檢都只檢查公設以及住戶的大門是否為合乎規格的防火門。

一般高樓層建築戶自動撒水設備與排煙系統是會共存的,大姐妳不訪可以查探看看電梯間是否有撒水與排煙共存...一般來說是有的而且都會定期維修測試。在火災發生的時候,這個區塊內是相對安全的,有排煙閘門也會有進氣閘門,比較要注意的地方是...排煙常常會被住戶的鞋櫃、衣櫃堵住...導致失去其系統的效力..可以自己檢查看看!

還有去妳電梯間的電梯裡面看看、有沒有一張電梯許可證、接著看用途是屬於”一般升降機”或是”緊急用升降機”,平常養成一個習慣,盡量都坐有緊急用那台...因為假如大樓斷電的話,緊急升降機有獨立的發電機提供電源維持其效能...相對安全。

你們有這種住戶很危險...意外都是突發性的,像您說的:發生火災時爭取的時間就在瞬間。因為一個住戶讓你們高樓層的都暴露在危險因子中...萬一因此釀成災禍,那個住戶願意負責嗎?

建議自力救濟...可以自己提報消防隊,不然求助於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管委會不敢發函過去,您可以自己寫下存證信函過去,也許別的住戶會認為您小題大作,但基本上您是在真正維護大家的安全。
2009-03-17 16: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