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看,故我在。
昨晚看了Criminal Mind (S5,EP22, The Internet Is Forever),內容是serial killer 利用社群網站挑選受害者,鎖定那些將自己行蹤鉅細靡遺地post在自己wall上的女性。
劇中對這些經常性psot 者的解讀,是其對想像中的觀眾展演自身,而兇手則對實際上存在的粉絲展演他的犯行,藉由網路直播謀殺現場的方式。
該劇對網路上的犯罪行為,以此言作為總結:
"The internet is the first thing that humanity has built that humanity doesn't understand, the largest experiment in anarchy that we have ever had."
"聯際網路是第一個由人類創造,而人類又無法理解的事物,是歷來最大規模的無政府狀態的實驗"
Eric Schmidt(Google首席執行官)
(題外話,Boston Legal的編劇又藉Alan之口,強烈抨擊美國政府以打擊恐怖主義的名義,進行包含網路在內的全面監控)
不僅是網路,任何平台都有被觀看與定義的可能。而被觀看,是一種基本生活需求嗎?不被看見、被意識,又是何種生活?
記得米蘭昆德拉的小說中,寫到女人對年華逝去的最明顯的感受,是行走在路上,卻彷若不存在,無法招來任何目光的停駐。
「她的身體淹沒在千百個其他的身體之間,直到有一天,一雙含著慾望的目光垂視它,把它從一大團模模糊胡的眾多身影中拉拔出來;接著,目光大量的增殖,點燃了這個身體,從此,這個身體以火炬之姿遍行世界;這是散發出榮耀之光的時刻,可是,不久之後,目光越來越稀少,火光逐漸黯淡,直到有一天這個身體呈半透明狀,然後隱然不可見,一如小小的烏有空無在街頭四處遊走。從最初的不可見,到第二次的不可見的這一趟過程裡,『男人都不回頭看我』這個句子是紅色的警示燈,是身體的火光漸次熄滅的訊號。(Kundera, 1999: 55)」
看與被看,定義者與被定義者,詮釋的權力究竟以何為界?淫照是何指?春光又何謂?這些微妙的關聯,是五年前一度極為著迷的領域,對於觀看、觀視、身體界線的定位極感興趣,試著分析公共領域中裸露者的目光意涵,嘗試要在女性主義反父權思維、性道德論述外,提供另一種論述,但研究未果(未果是以投稿被reject而言),而後開始進行學位論文的研究,也就暫且擱下了。
網路平台中,琳瑯滿目的自我展演與一再跨界、逾越/愉悅的展露,又讓我重回多年前的理路,或許,被看者也能藉此翻轉被定義的可能。
Kundera,
上一篇:愛底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