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19 10:44:11喬。

[警告] 此處嚴禁玩火。

這陣子以來,尷尬是常有的事情。
無聊這兩個字脫口而出的頻率更是越來越高。
第一,是真的無聊。
第二,是不耐煩,想換話題。
第三,是害羞起來,也想換話題。

這年頭要喜歡上一個人只消見他個兩三次面。
故做落落大方,累積起來,我內心年齡已經進入風中殘燭。

吃不完的飯,人要學會觀察,以免城市真的無故事。
如果是bosom friends,你可以把腳翹得跟男人一樣,
身體放輕鬆,往後陷入自己座位,
左手支托著下巴,右手放在她的椅背。
大家會會心一笑,但不會因此愛上你,安全性百分之兩百。
換作事是普通朋友或者男人,
只要姿勢不要太誇張,通常他們都不會放在心上。
這樣說好了,
雙腳張開的角度在20度之內會被定義為淑女,
一旦他們對你有意思,遠大於20度又要為你的坦率而著迷。
湯匙輕輕的攪拌,不時因為碰到杯緣發出清脆的聲音。
非常好聽,
如果對話是一首歌,這小小的聲音必然是裝飾音。
翻翻桌上的menu,露出天真的笑容,
一個人心裡會出現綺想,另一個人卻只是覺得這世界新奇。
認真表達一個理念的時候,要用力盯著對方的眼睛,
你只是進入自己的世界,對方卻覺得你對人生充滿抱負;
隨便聊聊的時候,就可以看著窗外,
車水馬龍可以分散專注,漫不經心反而又顯得可愛動人。

早餐店的奶茶,大家常會說出好喝或不好喝的評語。
不過我覺得好喝,他可能不覺得;他覺得好喝,我可能覺得還是差一點。
如果要說理由,大概就是奶精和茶的比例。
它是奶茶,所以不能喝起來像是加了奶精的茶,或是參了茶粉的牛奶。
它必須喝起來讓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奶茶。
話又說回來,
有很多人喜歡點某家店的奶茶,
原因是因為它的奶精比較重,或是它喝起來像茶一樣很淡。
數一數,選擇還是真的多的不得了。

我說人與人的相處就是這樣,
怎麼樣混搭都說不出來它的對與錯,
可是很多時候你會不耐煩的大吼,一切就是很他媽的不合拍。
其實有時要你湊合著喝,久久喝一次是在可接受範圍,
但是如果要一生一世日日夜夜只喝這一杯,那自然要百喝不膩才行。
每個人都急欲調製成自己要的那杯奶茶,
或者明明知道不好喝,於是把自己心中的成分不停增量或減量。
有個問題就是很多人不走遷就這個路線,卻又總是被忽略,
太不爽的時刻我會選擇把奶茶打翻,跳脫出來去喝可樂。

人性有一個很大的缺點就是把很多奇蹟當成必然。
天空的那顆氣球飛得再高,你坐直昇機也追它不上,
天燈會燒毀,只是不見得在你眼前,
你以為可以走得很遠,其實只是人的可視範圍小得可憐。

做人不應該強求什麼,當朋友是最好的解決之道,
突如其來的小曖昧千萬不要放在心上,
人的熱情總是容易把身邊的人燒得流離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