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05 10:09:20若望

請容許我獻上這誇張的肖像(上)


今天同一位朋友談起有關人像照的優劣問題。

起因是個人比較偏愛拍攝自然不造作的人像照片,尤以能夠表現被攝者個性為目的。也就是說一些離優雅甚遠的形象,也是會被納入考量的。但是友人便反駁我說:「照相就是要將自己打扮整理得乾乾淨淨、頭髮梳理整齊,紀錄下自己最好的一面給他人欣賞。當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自己才會很放心地將拮取肖像的權利下嫁給攝影師。」

這讓我想起郭力昕老師在「書寫攝影」中引用安迪沃荷的名言:「準備好四千元,每個人都可以在聚光燈前光鮮亮麗一下午。這是女孩子對青春稍縱即逝的潛在恐懼,希望自己的年輕貌美能在一組照片中永遠停格;這是在後現代的影像社會裡,新人類無限放大的自戀文化,也是女孩子尋求自我肯定一種輕易且快速的方式…」

到底這兩者有什麼不同呢?我主觀地認為在於「自我肯定」的途徑。我的朋友本身就是一個有自信的女孩子,不需要仰賴美麗的照片來加強自我的肯定,而只是單純地想要將自我最乾淨整齊的一面展現出去(如同你不會蓬頭垢面、穿著睡衣去開會一般)。後者的批評多在少女一窩瘋地競相拍攝寫真,對於自我肯定的途徑較少(主觀地從成人的世界來看)。

你拍過寫真照嗎?當時的心情又是怎麼樣的呢?

1998/8 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