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9 00:59:27〝龍 ﹏ 仔〞£

算了

我發現再下去不是辦法

我想我應該分開了

我也不想為了混混的事

破壞我的最愛

我決定了

我不想在混了

也不要再跟我說誰誰誰的消息了

如果讓我知道誰又跟我說的話

我一定把他給砍了

不管誰來說也一樣

結束了人生最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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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哈!被點名了︿︿

★ 雅 楨 ★ = ˇˇ= 2007-12-19 18:41:45

ㄚ公 你能下定決心做事情真是太好了~~~

版主回應
妳唷!

真的是  哀 ~ ~

盡力改善 ︿︿
2007-12-20 01: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