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如何拿回殘值~成功案例細節分享
一、依據現行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第11條及第13條規定,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時,
在符合各信用卡組織作業規定之預定商品或服務未獲提供,應先向特約商店尋求解決;
如無法解決時,應於繳款截止日前,檢具發卡機構要求之相關證明文件,請求發卡機構就該筆交易,
依各信用卡組織之作業規定,向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主張扣款,並得就該筆交易對發卡機構暫停付款
二、期限如下 :
國內、外交易於交易清算日、預定服務日或特約商店無法營業日起120日曆日內,但追溯時間不得超過交易清算日之540日曆日
各信用卡國際組織對「處理爭議帳款程序」有制定或變更規則、解釋及仲裁會員機構爭議之最終權限,
如果被退回,可以向國際組織申請裁決,但費用很高,大概都要500美金,如果成功可以免付這費用!!"
期限說明如下:
所以2009/7/26左右倒閉要在2009/11/26前申請,可以追溯到2008/1/26左右的交易,
像我2008/7月分的刷卡,當時刷了某行 *** 元,到2009/11月左右拿回某行*** 元
三、和解過程及金額計算如下:
1.台鐘的方案:
當初有人接到的是 先扣掉琴約10000~15000,這部分通常用於付訂金的,
或是付比較小額的,也就是你付10000出頭,扣掉琴也剩沒多少
另一種,刷卡金額高的,我是X元只上A 堂,剩 N 堂,
台鐘說要用 “威肯尹健華說的 一個月1300 一堂1300/4=325
325*剩餘N 堂=325*N ,後來台鐘願以 400元*N =400*N
2.華南退款方案:
還是沒法接受,發卡行花旗轉述華南(收單行)的協調方式是琴算18000 ,
X -18000= X-18000
然後扣完琴 再以未上課的比例賠償
(X-18000) * (N 堂)/(A+N) 堂
四、建議
1. 倒閉到現在都未去消保官申訴過的,可能需先去做此申訴動作(至少有個後盾)
2. 未提出爭議帳款的部分,去致電發卡行是否可以再提出申請(無法提供服務日,其實很難定義,雖然說120天,但威肯實際無法提供服務日是自由心證)
3. 刷卡的人可以參考 亞歷山大 案件,亞歷山大案件太多case了,各種情形都有,成功拿回的不少,
有人連書面文件都沒有也成功拿回,也有上面註明手續費的都可以拿回殘值
4. 刷卡部分申請被退回的,幾乎是保證書上印著”免費到府教學”,可以主張有無”免費”這兩字其實都是含課程費用,這方面可能就要請消保官或其它佐證來證明
五、其實自救會早在九十八年八月左右成立過刷卡部分的互助小組,但是後濟無力
而宣告停會,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
六、以上可以請大家參考亞歷山大的案例,看是否有超過申訴期間還可以有方式處理的,希望能幫上忙 !(謝謝你的提供 33123@ms3.url.com.tw)
請刷卡付費受害者注意:
從刷卡日起520天之內備齊資料送交您的信用卡公司申請信用卡保險理賠
詳細情況請予2010年06月06日晚上7:30自救會議
將逕行最後一次信用卡保險理賠說明
1. 去致電發卡行是否可以再提出申請(無法提供服務日,其實很難定義,雖然說120天,但威肯實際無法提供服務日是自由心證)
2. 刷卡的人可以參考 亞歷山大 案件,亞歷山大案件太多case了,各種情形都有,成功拿回的不少,有人連書面文件都沒有也成功拿回,也有上面註明手續費的都可以拿回殘值
3.刷卡部分申請被退回的,幾乎是保證書上印著”免費到府教學”,可以主張有無”免費”這兩字
其實都是含課程費用,這方面可能就要請消保官或其它佐證來證明
若有疑問,請e-mail 到 ertviw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