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6 23:53:03萬格格
我的讀書歷程(上)
不記得是幾歲開始有了閱讀習慣。
記憶最初的一本書是國小一年級或二年級時,媽媽買給我的《白雪公主》。我記得我是不太喜歡那本書的,原因在於封面。明明就是白雪公主,怎麼會變成天鵝湖裡的白天鵝呢!(封面畫著一個芭蕾舞者。)當時我心目中標準的白雪公主是迪士尼中那個頭綁大紅蝴蝶結,臉圓圓的,一頭黑色裋髮,穿著上身藍色下身黃色的連身洋裝,身邊圍繞著小鳥、松鼠的模樣。看起來就是非常幸福快樂的樣子,所以忽然變成憂鬱的天鵝公主,我真是非常不能接受。
不過,那本書也帶給我快樂。因為書中沒有圖片,所以大大滿足了小小年紀的我的虛榮心,那時候我覺得能讀完沒有圖片的書是很了不起的,也許也沒人稱讚過我,但我就是不害臊地自鳴得意。
我小時候是個童話迷。小學低年級的下午沒課。通常我都不會回家。我會直奔學校旁的鄉立圖書館。然後就一整個下午泡在圖書館,把館裡的一大套精裝世界童話看了一遍又一遍,每每都要到五點閉館才依依不捨地回家。
媽媽也會買故事書當做考試的獎賞。
除了故事書外,媽媽還買了一套兒童百科全書。我還記得是一台小廂形車把書載來的,當時我應該是很開心的吧。我常常在炎日夏日躺在爸媽床上邊吹著冷氣邊翻書,多麼愜意,多麼幸福,當時我以為沒有人會不喜歡看書的。
至於課業,我一向是不用心,回家除了寫作業,課本我是連翻都不翻。不過小學成績倒還是不差,算是名列前茅。我想可能是我上課很專心,不然就是因為鄉下小學校人少沒什麼競爭。(我們學校一個年級四班,一班大概四十人。)
課本都不翻,就更別提參考書了!印象很深刻的一件趣事就是在五、六年級的某一天,我發現牆上掛了一個書局的袋子,裡面有一套二年級的參考書,非常新,甚至連捆綁的橡皮筋都未解下。那是我看到班上同學人人都有參考書,於是也央求著媽媽要買,結果買回家後就直接掛在牆上,碰都不曾碰,久了也就完全忘記它們的存在了。
四年級的時候,小叔叔娶了小嬸嬸,小嬸嬸的嫁妝裡有幾本言情小說,於是我開始沈迷於言情小說的世界。那時候真的很瘋狂。星期三下午沒課,我就跑去圖書館借小說,一次借個十幾本。我們的鄉立圖書館非常「人性化」,一張借書證只可以借二本書,但是不限本人使用,所以我幫媽媽和小叔叔都辦了一張,還有「同好」的同學們也會把借書證託我去借,所以每星期三我都會搬一大堆小說回家,結果有一回,我只記得帶小說回家,卻把書包給忘了!一直到隔天上學都沒發現,直到老師要檢查作業才發現大事不妙,哭笑不得的老師只好叫同學陪我去等人家開館,當時可真糗。
我看言情小說看到廢寢忘食,雖然媽媽很生氣,一再下通碟,我還是克制不了,一有機會就躲在房裡偷讀。假日的時候,我就騎著腳踏車到隔壁鄉鎮的租書店去租小說,不畏炎日寒風。現在回想起來,還真是不懂那股傻勁從何而來。
其實我也明白,言情小說往往千篇一律,多讀無益。而且因為讀了太多言情小說,一度搞亂了閱讀的胃口,習慣了淺白的文字內容,對於較具思考性的書藉我變得愈來愈沒有耐性去閱讀。
言情小說的結構通常很簡單 一個美女遇上一個完美的帥哥,接著二個人談戀愛,中間有些誤會,最後就過幸福快樂的日子。所以看言情小說很快 ,一、二個小時就看完一本了。甚至不用翻開就可以預知結局。
其實現在我還是會看言情小說,只是很少很少了。少看的原因是一般的言情小說已經無法滿足我的閱讀需求。縱然大部分人都會認為言情小說不過是千篇一律,騙騙無知少女的東西。甚至不配稱之為文學,但我覺得還是有些作者是真的用心在創作,而且頗具創意,文筆優美,所以還是有值得閱讀的作品。
言情小說,顧名思義,主題是愛情,談情說愛是基調,因為太多人寫了,寫來寫去,翻不出新意,最後變成陳腔濫調。但我覺得寫作就像料理,一樣的食材 就是有人可以做得特別美味,端看各人功力。
其實大家喜歡批評言情小說的心態我可以理解。但是我覺得無論如何,要對某人事物大發議論之前至少該對其有一定程度的接觸了解,很多人根本連一本言情小說都沒看過卻對其嗤之以鼻,視之不入流,我有些不以為然。
中學時除了言情小說外,我最喜歡琦君的作品,喜歡她溫柔敦厚的筆觸,且我覺得她筆下的母親跟家母頗有相似之處。另外是光禹和劉墉的著作和一些小故事的選集,如《綠化心靈》、《心靈雞湯》。或是較為淺顯的翻譯小說,如《小婦人》、《少年小樹之歌》、《紙牌的秘密》。我不是覺得這些書不好,只是覺得遺憾,如果當初別那麼沈迷於言情小說,把時間用來多讀一些好書,或是用心於課業,今日的我,也許大為改觀。但人生就是只能往前,回頭不得,遺憾也只能是遺憾了。
我成績最好的科目是國文,雖然沒有特別用心唸,但從小學到中學都是名列前茅。高三曾參加過國文資優保送營。歷史和英文有興趣,成績也不算差。但數學、地理、理化等理科,我真是一個頭二個大,怎麼也讀不來。所以高中選組時我沒有一絲掙扎就選了社會組,大學填志願我填了三十三個志願,中文系佔三十個。唸中文系對我而言就像吃飯睡覺一樣理所當然,雖然大家都說未來出路會很窄,我也不管。
大一住宿,當時因為覺得女宿至圖書館的路途實在太過遙遠,所以很少去。幸好對面寢室住了一個超愛看書的美女同學,於是我常常藉串門子之名,行借書之實。拜她所賜,我總算真正把《紅樓夢》一百二十回都讀完了,也從此愛上了《紅樓夢》。大一我所看的書有八成的來源是她,真的很感謝她。大一下學會上bbs,開始流連網路,閱讀時間愈來愈短,讀書量愈來愈少,雖然覺得不妥,仍然無法自拔。
大二上搬到校外,因為電腦壞了,沒法接網路。我個性懶散不愛出門,所以除了上課與睡覺,唯一能打發時間的事情就是閱讀。而且因為搬到東別,每次去上課途中都能經過圖書館,所以到圖書館去報到的次數開始呈直線增加了。
記憶最初的一本書是國小一年級或二年級時,媽媽買給我的《白雪公主》。我記得我是不太喜歡那本書的,原因在於封面。明明就是白雪公主,怎麼會變成天鵝湖裡的白天鵝呢!(封面畫著一個芭蕾舞者。)當時我心目中標準的白雪公主是迪士尼中那個頭綁大紅蝴蝶結,臉圓圓的,一頭黑色裋髮,穿著上身藍色下身黃色的連身洋裝,身邊圍繞著小鳥、松鼠的模樣。看起來就是非常幸福快樂的樣子,所以忽然變成憂鬱的天鵝公主,我真是非常不能接受。
不過,那本書也帶給我快樂。因為書中沒有圖片,所以大大滿足了小小年紀的我的虛榮心,那時候我覺得能讀完沒有圖片的書是很了不起的,也許也沒人稱讚過我,但我就是不害臊地自鳴得意。
我小時候是個童話迷。小學低年級的下午沒課。通常我都不會回家。我會直奔學校旁的鄉立圖書館。然後就一整個下午泡在圖書館,把館裡的一大套精裝世界童話看了一遍又一遍,每每都要到五點閉館才依依不捨地回家。
媽媽也會買故事書當做考試的獎賞。
除了故事書外,媽媽還買了一套兒童百科全書。我還記得是一台小廂形車把書載來的,當時我應該是很開心的吧。我常常在炎日夏日躺在爸媽床上邊吹著冷氣邊翻書,多麼愜意,多麼幸福,當時我以為沒有人會不喜歡看書的。
至於課業,我一向是不用心,回家除了寫作業,課本我是連翻都不翻。不過小學成績倒還是不差,算是名列前茅。我想可能是我上課很專心,不然就是因為鄉下小學校人少沒什麼競爭。(我們學校一個年級四班,一班大概四十人。)
課本都不翻,就更別提參考書了!印象很深刻的一件趣事就是在五、六年級的某一天,我發現牆上掛了一個書局的袋子,裡面有一套二年級的參考書,非常新,甚至連捆綁的橡皮筋都未解下。那是我看到班上同學人人都有參考書,於是也央求著媽媽要買,結果買回家後就直接掛在牆上,碰都不曾碰,久了也就完全忘記它們的存在了。
四年級的時候,小叔叔娶了小嬸嬸,小嬸嬸的嫁妝裡有幾本言情小說,於是我開始沈迷於言情小說的世界。那時候真的很瘋狂。星期三下午沒課,我就跑去圖書館借小說,一次借個十幾本。我們的鄉立圖書館非常「人性化」,一張借書證只可以借二本書,但是不限本人使用,所以我幫媽媽和小叔叔都辦了一張,還有「同好」的同學們也會把借書證託我去借,所以每星期三我都會搬一大堆小說回家,結果有一回,我只記得帶小說回家,卻把書包給忘了!一直到隔天上學都沒發現,直到老師要檢查作業才發現大事不妙,哭笑不得的老師只好叫同學陪我去等人家開館,當時可真糗。
我看言情小說看到廢寢忘食,雖然媽媽很生氣,一再下通碟,我還是克制不了,一有機會就躲在房裡偷讀。假日的時候,我就騎著腳踏車到隔壁鄉鎮的租書店去租小說,不畏炎日寒風。現在回想起來,還真是不懂那股傻勁從何而來。
其實我也明白,言情小說往往千篇一律,多讀無益。而且因為讀了太多言情小說,一度搞亂了閱讀的胃口,習慣了淺白的文字內容,對於較具思考性的書藉我變得愈來愈沒有耐性去閱讀。
言情小說的結構通常很簡單 一個美女遇上一個完美的帥哥,接著二個人談戀愛,中間有些誤會,最後就過幸福快樂的日子。所以看言情小說很快 ,一、二個小時就看完一本了。甚至不用翻開就可以預知結局。
其實現在我還是會看言情小說,只是很少很少了。少看的原因是一般的言情小說已經無法滿足我的閱讀需求。縱然大部分人都會認為言情小說不過是千篇一律,騙騙無知少女的東西。甚至不配稱之為文學,但我覺得還是有些作者是真的用心在創作,而且頗具創意,文筆優美,所以還是有值得閱讀的作品。
言情小說,顧名思義,主題是愛情,談情說愛是基調,因為太多人寫了,寫來寫去,翻不出新意,最後變成陳腔濫調。但我覺得寫作就像料理,一樣的食材 就是有人可以做得特別美味,端看各人功力。
其實大家喜歡批評言情小說的心態我可以理解。但是我覺得無論如何,要對某人事物大發議論之前至少該對其有一定程度的接觸了解,很多人根本連一本言情小說都沒看過卻對其嗤之以鼻,視之不入流,我有些不以為然。
中學時除了言情小說外,我最喜歡琦君的作品,喜歡她溫柔敦厚的筆觸,且我覺得她筆下的母親跟家母頗有相似之處。另外是光禹和劉墉的著作和一些小故事的選集,如《綠化心靈》、《心靈雞湯》。或是較為淺顯的翻譯小說,如《小婦人》、《少年小樹之歌》、《紙牌的秘密》。我不是覺得這些書不好,只是覺得遺憾,如果當初別那麼沈迷於言情小說,把時間用來多讀一些好書,或是用心於課業,今日的我,也許大為改觀。但人生就是只能往前,回頭不得,遺憾也只能是遺憾了。
我成績最好的科目是國文,雖然沒有特別用心唸,但從小學到中學都是名列前茅。高三曾參加過國文資優保送營。歷史和英文有興趣,成績也不算差。但數學、地理、理化等理科,我真是一個頭二個大,怎麼也讀不來。所以高中選組時我沒有一絲掙扎就選了社會組,大學填志願我填了三十三個志願,中文系佔三十個。唸中文系對我而言就像吃飯睡覺一樣理所當然,雖然大家都說未來出路會很窄,我也不管。
大一住宿,當時因為覺得女宿至圖書館的路途實在太過遙遠,所以很少去。幸好對面寢室住了一個超愛看書的美女同學,於是我常常藉串門子之名,行借書之實。拜她所賜,我總算真正把《紅樓夢》一百二十回都讀完了,也從此愛上了《紅樓夢》。大一我所看的書有八成的來源是她,真的很感謝她。大一下學會上bbs,開始流連網路,閱讀時間愈來愈短,讀書量愈來愈少,雖然覺得不妥,仍然無法自拔。
大二上搬到校外,因為電腦壞了,沒法接網路。我個性懶散不愛出門,所以除了上課與睡覺,唯一能打發時間的事情就是閱讀。而且因為搬到東別,每次去上課途中都能經過圖書館,所以到圖書館去報到的次數開始呈直線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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