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0 18:47:52Pui
生活態度與貯蓄意義
積少成多,聚沙成塔,都是貯蓄的道理。
賺錢多不等如蓄錢多,很多人很會賺錢,卻貯蓄很少,原因是賺到的錢都給超前消費或衝動消費花掉了。
一個月入八千的辦公室文員,因自知收入有限,午餐都帶便當,上下班都坐公交,甚至有時用步行。平日很少衝動消費,「需要」和「欲望」在他心裡分得很清晰。金錢都只會花在「必需品」。他省吃省穿,但並非沒有娛樂,他會到圖書館借書,省卻買書的錢;上網看電影,減少買票進電影院;學習下廚,享受料理。他也有女朋友,一樣拍拖,逛街時不購物,購物都留在特別日子,量力消費。空餘時間和女友行行山、散散步,扣除家用及基本開支他每月貯蓄四千元。
一個月入二萬的行政人員,午餐都跟同事外食,每餐最少五十元。上下班開車,每月交通支出二千元。慣性購物,消費時不太顧忌,平均每月有六七千花在娛樂消遣及購物上。遇上特別日子,會贈送名牌禮物給女朋友,一年會外遊兩到三次,每次消費約二萬元。扣除家用及每月開支,基本上沒有貯蓄。
五年後,每月貯蓄四千的辦公室文員,已經最少存有二十四萬;而沒有貯蓄習慣的行政人員,雖然月入不俗但卻沒有存款。假設兩個都是未到三十的年青人,辦公室文員已經存有他第一筆備用金;而行政人員卻什麼都沒有。
二十四萬在現今澳門用來置業並不寬裕,但仍有選擇,辦公室文員計劃在未來一到兩年購入一間百萬元之下的住宅小單位作租賃或未來自住用途。而行政人員習慣高消費,他期望日後居住的物業都在高層並設有會所服務。這個計劃於他沒有貯蓄的現狀,似乎有點遙不可及。
我們都不知道未來會預見什麼,但至少,我們需要讓自己能看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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