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7 21:37:41punkpunk
2020.11.7
2020.10.27
很多年前,要搬家時,因為新租的地方沒有陽台,我曾把一株虎尾蘭丟進住處附近的小溪流裡,等於放生了那顆植物。是丟在小溪流裡一處有土的地方,並非丟進河裡。隔了一兩天,大概是良心過不去,我回到那溪流旁,想看看有沒有其他辦法。但是虎尾蘭消失了。當時沒下過雨,不可能被沖走,但看起來也不像是有人會下去的溪流,總之就是消失了。
後來,有時想起這件事,我總覺得對不起那顆植物。後來,這事也讓自己警惕,日後不想再對不起任何東西。幾年前,很少有夢的我曾做過一個夢,夢中有個人來跟我道歉,當然這是事實上不可能發生的,所以我覺得很有意思。如果可以,我也很想去到那株虎尾蘭的夢中,跟它道歉。但那已是十年前的事了,它可能已轉世了。剛看到這照,又想起這件往事。(2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