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6 23:55:48阿樂

停止荒廢公告

我居然接到了來自明日報總台的警告信,
要求我在一個月內必須登入,
不然將被停權刪檔案云云,
並老實不客氣地記載了我上次登入的時間,
---的確荒廢已久了。

啊,
我不禁想到以前在新浪BBS校友版的一個標題:
「寫作是為了誰的需要?」
是不是因為沒有誰被需要就不用再寫作了?
這是個大問題,
前提跟答案,
甚至問題本身都相當可疑。

好吧,
既然一時很難解決,
那就用這個機會,
寫一點字,
讓這個站產生一點復活過來的氣息,
似乎也不是一件壞事。

這世界上有許多設計來防止人偷懶的機制,
現在想想似乎是一件好事。

(某日一個人上陽明山偶遇的襪子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