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8 02:43:56慕容復

對大學生搖頭

  在行政院門口前靜坐的大學生真的令人很失望,不旦說話沒有禮貌,而且也沒有法治觀念,惡意的違法集會,明顯又是想以限制他人行動自由來脅迫政府,不曉得是哪一個學校的,真是很沒有教養,看他們的年齡應該是接受了教改的結果。

  對民進黨來說,教改應該算是成功了,因為這些學生的行為看來就像是民進黨的中堅份子,蠻橫、霸道、不講理,更重要的是不守法!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認為別人都要聽他們說的話,完全不尊重其他人的權益,日後進了社會一定是反社會份子,只會造成社會的不安。

  這些學生被驅離之後,似乎轉移到了自由廣場,也就是以前的中正紀念堂前的廣場,他們要在哪裡集會,我基本上都沒意見,只是有一個前提,一定要經過合法申請核准,不能任由這些學生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只要這些學生沒有提出申請並且經過核准,他們移到哪裡都要驅離,直到他們學會守法為止。

現在的大學生 2008-11-09 00:56:07

真的搖頭
莊國榮那滿口髒話還敢為人師表
現在真的道德觀需要重整
念書已經跟成熟度無關了

但我還是不失望
因為這些只是少數的大學生
多數的大學生並非這樣子的
"你是人嗎?"
問出這種話的學生,家長快帶回家管教
shame on you
這樣並沒有顯現你有參加過民運
你是個知識份子
而是曝露教育有多失敗
道德有多淪喪
shame on you

版主回應
那個學生是哪個學校的?叫校長出來道歉!你們學校真是教的好學生啊! 2008-11-09 01:04:52
erika 2008-11-08 23:59:47

我是覺得,集會遊行法如果採報備制,會不會比較恰當。怎麼說呢?如果這些學生,是網路串連,然後他們其實也沒有組織或是負責人,一時之間也不知道要去登記什麼團體還是誰當負責人,我覺得這是很有可能的。因為社群的成立,事先有形體,才會有名義。
所以其實我覺得報備制比較合理。當然執法者會想那要怎樣執行,才會保障要表達意見與不表達意見的兩種人的權力。我想這是法律裡面比較類似實施細則,比較精緻的規範。
我舉一個小例子,您聽看看。
如果有一群乞丐,在台北火車站天橋行乞,他們彼此間沒有串連,但是行動一致(靜坐+乞討),訴求一致(餬口飯吃),這樣子如果用廣義的解釋,會不會犯了集會遊行法?但他們天天坐在那邊,可能坐了三天大家都熟了,變成認識的彼此,有一個行乞的人去上廁所,搞不好另一個還要幫他看飯碗(彼此有串連),那這樣用廣義的集會遊行法來定義,是不是就真的變成非法集會了?
所以這是這次事件,引發我有一點搞不懂的地方。

版主回應
我的想法是認為,只要不侵犯他人權益和基本人權,什麼制都沒有關係,講明白點,國家音樂廳和國家戲劇院周邊的走廊,每到周末都會集滿練習街舞的年輕朋友,基本上,我沒聽說他們有申請過集會,更沒聽說他們有被驅離,原因何在?因為他們沒影響到別人。
所以這些大學生堵在行政院門口集會就不應該了,這樣會妨礙交通,洽公車輛怎麼通過?以侵害他人的行動自由來成就自己的言論自由,我認為這不叫民主,這叫暴力,而且就算沒有集會遊行法,這些學生的行為同樣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是會被趕走,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去申請,讓活動合法?而要留下一個大學生違法這樣傷害民主法治的印象?
2008-11-09 00:21:28
G 2008-11-08 23:52:29

那警察維安太超過又是甚麼? 流氓警察嗎?

還公然衝進唱片行,已經違法了,請問這又是甚麼?

再說,你怎能確定那是出自民進黨擅動的?

還是像別人所說的官逼民反?

版主回應
陳水扁和民進黨主席、公職全力的動員,這樣應該可以確定跟民進黨脫不了關係。
另外我想請問警察公然衝進唱片行是違什麼法呢?
2008-11-09 00: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