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1 17:43:53野孩子

【那一年,我二十七歲】拾人牙慧 之 付出要甘願。



當你做的事是對方需要的,這是奉獻;
但當你做的是對方不​需要的,這就是犧牲。



不管是犧牲還是奉獻,付出,要甘願。
不要拿「付出」當作交換條件與人往來交陪,
這樣一切的好意,都淪為「要脅」。

歡喜做,就要甘願受!
不要拿來說嘴。
邀功不但得不到善意的回應,
只會被人說成「沽名釣譽」。

為了不讓美好的善意變成惹人厭,
在付出之前,可以先試著瞭解對方的意願,
這樣的奉獻,才是一種體貼。



不要累死你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