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20 11:05:05愛咪

摘自"一生會遇上的四個人"

(有點長的文章,但實在相當貼切.....)

  人生就是為了找尋愛的過程,每個人的人生都要找到四個人。

  第一個是自己,
  第二個是你最爱的人,
  第三個是最爱你的人,
  第四個是共度一生的人.

  首先会遇到你最爱的人,然後体會到愛的感覺;
  因為了解被愛的感覺,所以才能發现最爱你的人;
  當你經歷過爱人與被爱,学会了爱,才会知道什麼是你需要的,
  也才会找到最適合你,能够相處一辈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在现實生活中,這三個人通常不是同一個人;
  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選擇你;
  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
  而最長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也不是最爱你的,
  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现的那個人。

  你,會是别人生命中的第幾個人呢?
没有人是故意要變心的,他爱你的時候是真的爱你,
  可是他不爱你的時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
  他爱你的時候没有辦法假裝不爱你;
  同樣的,他不爱你的時候也没有辦法假裝爱你 。
  當一個人不爱你要離開你,
  你要問自己還爱不爱他,
  如果你也不爱他了,千萬别為了可憐的自尊而不肯離開;
  如果你還爱他,你應該会希望他過得幸福快樂,
  希望他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絕不會阻止,
  你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經不爱他了,
  而如果你不爱他,你又有什麼資格指責他變心呢?

爱不是占有,
  你喜歡月亮,不可能把月亮拿下来放在臉盆裡,
  但月亮的光芒仍可照進你的房间。
  换句话说,你爱一個人,也可以用另一种方式擁有,
  讓爱人成為生命裡的永恒回憶,
  如果你真爱一個人,就要爱他原来的樣子─爱他的好,也爱他的壞:
  爱他的優點,也爱他的缺點,
  绝不能因為爱他,就希望他变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
  萬一變不成就不爱他了。
  真正爱一個人是無法说出原因的,
  你只知道無論何時何地、心情好壞,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
  真正的感情是倆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也就是没有絲毫要求。
  畢竟,感情必须付出,而不是只想穫得;
  分開是一种必然的考驗,
  如果你們感情不够稳固,只好認输,
  真爱是不会变成怨恨的。
  
倆人在談情说爱的時候,
  最喜歡叫對方發誓,許下承諾我們為什麼要對方發誓,
  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對方,我們根本不相信情人,
  而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實際:
  海枯石爛、地老天荒,都不能改变我對你的爱!
  明知道海不會枯、石不會爛、地不會老、天不會荒;
  就算會,也活不到那時候。
  許下諾言的時候千萬注意,不要許下可以實現的諾言,

最好是承諾做不到的事,
  反正做不到的,随便說說也不要緊,
  請記住:”不可能實現的諾言最動人”
  在爱情裡,說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講的人不相信,聽的人也不相信。
  你呢?找到了第幾個人?
  茫茫人海中,你遇見了誰?誰又遇見了你?
  人的一生會遇上的四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