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7 00:12:22回聲

解雇報社大作戰(十六)律師自打嘴巴篇

說起與聯合報的勞資訴訟,從我起心動念到二審判決結束,其中相當的關鍵,在於律師,一位相當知名的勞工律師──陳金泉。

記得近兩年前,當報社片面減薪,口口聲聲說我們不可能打贏官司時,我掙扎著是否要以安定的工作,一賭司法正義,此時,網路上搜尋到的一篇文章,激發我無比的信心。

這篇「勞動法判解新訊」,是由陳金泉執筆,內容如下:惟事實上所有的給予都是「交換性給予」都是「提供勞動力」的對價,雇主經營企業並非從事慈善事業,講究的是成本效益,若勞工未提供勞務,雇主絕對不會無緣無故的給予什麼「恩惠性給予」,資方之主張似尚嫌無據。
*全文詳見http://www.kcchen.com.tw/cnews/lawnews10.htm

當時我心想:是啊!報社又不是慈濟或家扶中心,怎麼可能每月固定給編輯4000至6000元的「恩惠性給付」,而且從編輯一進報社、尚未對報社有任何貢獻就給?如果法官採信,豈不是荒謬得讓人笑掉大牙?

很諷刺的是,陳金泉竟然就是聯合報的委任律師,而他在這次訴訟中的主要論點,正是主張「編輯津貼」是「恩惠性給付」,強調並無勞務對價關係。一二審法官也都採信這個論點,認為津貼非工資,雇主有權利片面取消。因此,我們要求社方依法給付資遣費,也就「自屬無據」了。

說真的,「拿人錢財,與人消災」這句話我懂,司法不代表公平正義我也了解,但自己碰上,就不免辛酸難平了!原來法律是可以這麼玩的,律師是可以說一套做一套而毫無顧忌的。

從這件事中,印證了一些經驗:律師的話不要太相信。只是內心仍不免懷疑:當律師面對自己寫的白紙黑字,當他面對學生或新進者,該如何自圓其說呢?


(悄悄話) 2016-02-15 22:53:23
(悄悄話) 2016-02-15 22:13:54
2008-04-20 16:25:15

今天來過了
祝安
我還會寫第二篇第三篇
我的目的在告訴其他勞工
不要再被這個陷井害
歪哥法官太多了
不受害不知
謝謝指教
除非司改
否則受害勞工必將更多
我深信您的正義必將來到
只要您不放棄

歪哥法官就是吃定您會放棄
所以敢歪哥

版主回應
謝謝您拔刀相助。

對這個案子,我也許會放棄司法救濟,但不會放棄對正義的追求與信任;許多園地,可以彰顯聯合報資方的不義,或是法官判決理由的可議,但不急於一時反擊。

就像熱心的您,就像司改會以及許多社運團體,因為深知司法黑暗,所以戮力改革,避免更多人受害,並試圖阻止資方與律師對弱勢者權益的剝奪。

我不會放棄追求正義,就像我的名字「會爭」^___^,正義不可能隨手可得,但當時機圓滿,我會據理力爭。

再度感謝,並祝平安。
2008-04-21 14:3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