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4 02:24:05回聲

解雇報社大作戰(八)勞資訴訟爭議

離開報社五個月,每當走過報系光鮮亮麗的整排大樓,卻有不堪回首的感覺。

這是一個遮蔽的媒體(Covering media),新聞中掩蓋了許多事實,卻包裝了許多虛假與廣告;它的營運也是,連年對員工喊虧損,卻年年花大錢整修大樓門面、辦公室,增加不動產的價值。這幾年來,社方更花20億元資遣員工,改變企業體質。而這一切又一切的花費,卻要員工減薪「買單」,這樣合理嗎?



因為社方4月起片面減薪,我在5月寄出存證信函,要求依法資遣,引發勞資爭議。7月31日正式提出起訴狀,希望透過司法判決,保障新聞人的工作尊嚴與權益。

8月30日先開一場調解庭,社方說法一如往常,希望資遣費打個折扣,最好是五折;站在勞工立場,我並沒有多要報社一分錢,把資遣費當成菜市場的討價還價,未免可笑,因此拒絕。

10月17日第一次開庭、11月21日第二次庭,雙方爭執重點在於:一、編版津貼算不算工資?二、社方營運虧損,可否片面減薪?


就第一點來說,這筆發放十多年的編版津貼(或稱編輯津貼),每月按時入帳,依照勞基法第2條第3款:「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給與均屬之。」社方「恩惠性給與」的說法過於牽強。

至於第二點,社方以營運虧損為由而減薪,是否具有「高度的必要性」,尚待法官解釋與認定。

我的感覺是:報社財務虧損,原因太複雜,裡面有太多黑洞,並不是單純的財務報表可以看清內幕的。

如果媒體經營環境真的惡化到必須減薪,為什麼年年還要花大錢整修門面、辦公室,進行非必要的裝潢?如果高層投資錯誤,導致營運虧損,這筆帳也要算到員工頭上嗎?花20億元辦理優退優離,這個方向正確嗎?

我的擔心是:一旦企業可以以營運虧損為由任意減薪時,不正是勞工權益的輓歌?!當雇主以增加工作量、延長工時、縮減福利、片面減薪…,一刀刀對勞工放血、剝皮時,不啻是逼員工自動辭職,拿不到一毛資遣費,正順了老闆心意。


新聞從業人員為弱勢者發聲、保障權益,向來不遺餘力,無奈本身面對資方片面減薪等壓迫,卻只能以個人微小的聲音,面對財大勢大的報業巨頭。

司法是條孤單而漫長的道路,但也是捍衛弱勢的最後防線。

我懇切期望法官明鑒,不只保障新聞人依法資遣的正當權益,也確保媒體工作者最後的尊嚴與希望。


南鳥孤飛 2006-11-29 01:40:50

林濁水說了什麼來著?「不有行者,無以圖將來;不有死者,無以召後起」,用在這裡也可以!加油!!

版主回應
剛剛從電子報得知
民生報今天下午將宣布停刊
而且資方手法粗暴
一直到昨晚才以電話通知記者
請他們今天回到報社....

哀!!!
2006-11-29 14:10:31
Sandy 2006-11-27 11:32:27

『以”資遺費”來補”員工投資”來發放』~~想想這句看話好像很繞口,嗯~這麼說好了...”資遺費抵員工投資”,這樣會不會較清楚明白呢?

Sandy 2006-11-27 08:04:20

看到你洋洋灑灑的上篇回應,不難想像你的”心情”一定是裝滿了不少的”悲憤”吧~~

這種官司,是不是都會拖很久呢?會不會拖到最後變成草草結束了呢?

我有個朋友的公司也是如此,那公司以”資遺費”來補”員工投資”來發放,原本是不相干的二碼子事但到這家公司卻把它當成一件事來補償。

員工們也是正積極的爭訴中..但卻己經2年多了,仍沒下文呢..

版主回應
說「悲憤」太沉重,或許是不吐不快吧!也或許是疼惜仍然堅守崗位的同事們。

對這個工作,我可以一走了之,但多數人還是要養家活口,或是對新聞仍抱著熱情與理想。

我不知道官司會拖多久,也許半年就結束,也許還要上訴。這是老天給我的長假,繼續學習與逍遙就對了。
2006-11-27 2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