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7 09:32:19烏龍老大

Ernst Gombrich風格論(Style1968)

前言

在18世紀時, J.J.溫克曼在《古代藝術史》第一次將藝術和生活的關係結合在一起,他認為希臘藝術的風格就像希臘生活方式的表現風格,Style被確立成為一個藝術史的術語。從此開始藝術史對風格的討論。
在風格這一篇文章中,Gombrich並不只在藝術的範疇中來討論風格,他舉了許多社會的,歷史的,甚至語言學的例子。Gombrich一開始說明了他對風格style的定義,及在社會中的使用方式,強調風格的意義及用法,並且運用語言學的觀點來討論style這個詞,談到風格在歷史發展中科技和潮流的影響下,最後談到他對風格的進化和瓦解的看法。

觀點整理

風格的定義

風格是任何一種行為或是人工製品中特殊、可被辨識的方式。風格的來源往往是根據一段時期、一個國家、一個團體,或是一個人的選擇,習慣性的應用在限定或分類某一種行為或是某類製成品中而來的特色,而某些特點最後被歸類在不同類型裡形成不同風格。這些風格常被延伸為當代的社會在建築或是繪畫、舞蹈等的應用。

意圖與描述

提到風格時有兩種不同用法,一種是”敘述的”,如:文藝復興時期風格、吉普賽風的音樂、法式風味餅乾、印象派畫風、西賽羅風格等。當”風格”這個詞彙只剩其概念本身,用來表示被描述物與”不卓越”有別,當成是一種”標準”,如:”這個表演者有風格”,或是”這建築物缺少風格” 。風格這個字在應用上也具有能區分事物成”令人滿意的和諧”或”出色地表達讚美”等相似意涵。

Gombrich認為”風格”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如果我們要討論風格,就必須知道藝術家在不同的表演方式或表現手法裡所做的有意識的選擇,最主要的問題在於”選擇”,在探求藝術作品的風格時必先設法重建當時抉擇的情況,如果每一種風格上的變遷都是不可避免的,即沒有選擇的餘地,那麼就無法從事比較,也就無法了解藝術家所想要表現的。

語言學

style(式樣)詞源為” stilus “,是一種金屬的雕刻針筆,古羅馬人用這種針在塗蠟的木板上刻寫,所以 style這個字最初的涵義與〞有特色的寫作方式〞有關,既指用字,也指字體。爾後 style一詞的涵義大大的擴張,提到式樣就意味著人的行為或作品中〞以與眾不同的方式來完成一個活動或作品〞,其中所謂的與眾不同指:〞有特色,可區別〞的意思。

科技和潮流造成風格的改變

如果一個風格可以滿足社會族群需要的時候,他就不會改變,如:埃及藝術滿足了宗教上永恆不變的功能需求。只要這個社會團體需要,一個行為表現或是一個手工品的保留的特殊方式就會持續下去。在靜態的團體中,保守主義的力量會因此成為強壯的。而陶器,籃子或戰鬥的形式或許沒辦法經歷長時間的改變,唯有兩個主要的力量會導致改變:一個是”新技術的發明”,包括知識的進步,第二個原因是”社會的競爭和聲望” ,在”更大且更好” 這句口號中,’更好’代表的是科技的進步與目的之間的關聯,”更大”在展示中的元素是一股強勁的競爭力量,流行會造成壓力。

一個穩定或風格的轉變的分析結果總是會將這兩者的影響列入考量,流行的壓力,就像這些科技一樣,給拒絕跟隨流行走的人或是渴望用自信去表現出他們獨立的人一個額外的選擇,這個獨立是相對的,即使拒絕加入最新的社會遊戲也是一個佔據其地位的方法。這可能會讓這些採取這個方向的人,不管他們願不願意,看起來比那些流行追逐者更加突出明顯。如果他們有足夠的社會聲望,他們可能會發現他們自己成為一個非主流文化的創造者,甚至最後領導到一個新的行為風格。

但以上發展有一個前提:”影像在社會中供應了一個明確功能”,藝術在社會中的功能會因應以上兩個因素的改變而改變,當新的方法出現時,是否會被當時的人們接受,當其社會中影像的功能最主要是在儀式般的背景環境之下,改變將會被拒絕。當影像是具備敘述功能,或在觀者眼中再現一樣景物,有助於再現種種的技術都會被接受。

在西方所有的風格都是相對於古典主義, 18世紀初哥德式帶來對於古典中理想化的完美的挑戰,卻到19世紀整個”歷史風格”的輪替時,對於建築師才變成是可用的,製造出”世紀風格”成為逐漸增長抬頭的新意識需立即處理的問題,”我們這個世紀的風格是什麼?”因此,風格藉由批評家和歷史學者發展的觀念反映在藝術家身上,在這些爭論的過程中,風格和科技發展的關係逐漸向前邁進。

風格的進化和瓦解

Gombrich對於藝術品的定義是:在創新要求的壓力下,一種圖像製造傳統在傳統圖解的逐漸修正、持續發展。當方法跟目的完全契合的時候,他不再需要改變,變成一種標準。
藝術的風格有一個本質的宿命,形式有一個內在歷史。藝術的風格在不同的時期會去追隨並超越不同的界線發生在任何的藝術,不管它是成熟或是過熟.,在”晚期”的階段,當所有的排列組合已經都嘗試過,越來越多的忙碌為了搜尋新鮮的複雜,或許會導致一種風格上的”精疲力盡” 。而方法和過程之間的關係也是開放給相對的解釋,並沒有所謂的晚期或晚期風格,所有的風格都可被界定成”過渡風格” 。

Gombrich是Wolfflin的學生,但Gombrich批評Wolfflin的線性模式只是把一個作品放在一個直線發展的過程當中,使的我們必須注意誰影響了他,他又影響了誰,是一種”決定論” ,把風格的改變決定於別人對此風格的印象,把風格發展的過程認為並不是必然的,當一個藝術家在處理作品時,必定會受到他的背景及他在當時所扮演的角色能夠做的選擇所限制,而每一個時期的社會都不一樣,藝術家選擇的可能性也不同,所以當藝術史家不考慮以上因素,而只是從風格演變上來看。

Gombrich也批評Wolfflin認為藝術的風格等於整個民族或整個時代的精神,這樣的說法是一種”整體論” ,把藝術和當時社會整體看成是不可分開的,所以認為藝術的變化也等於社會其他部分的變化,但是藝術的變化不一定和社會其他部分的變化有關,並不是必然的關係,這是一個判斷的方法但是並不可靠,Gombrich認為Wolfflin的方法並沒有真正解釋為什麼風格是如此的演變,應該關注在藝術家為何如此選擇。

參考書目
郭繼生 藝術史與藝術拼批評 台北市:書林

感謝陳貺怡老師 PIC:kollwi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