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30 09:30:24ORList-drz04
該給的錢不給,還恐嚇,還抹黑你
到底是健保局的新聞稿誤導媒體?
還是媒體記者愚笨到"照單全收"不會多問兩句來查證?
3/29 聯合報出現以下報導:
嚇阻見效 健保4個月少付130億 【聯合新聞網 記者鄭惠仁/台南市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假住院詐領健保給付案,連執政黨立委都照辦不誤,明顯產生嚇阻作用,各地醫療院所浮報的行為比過去收斂。根據健保局(新聞、網站)統計,偵辦期間的4個月中,該局減少支付門診、住院給付約130億元。
台南地檢署去年10月底查獲台南、高雄市五家醫院人員長期以來涉嫌勾結不肖集團,以假住院的方式詐領保險給付,保險公司不理賠,集團成員就打官司,因有醫院或醫師配合,絕大多數案件都判保險公司敗訴,造成保險公司受害。
根據行政院金管會保險局統計,去年11月及12月保險公司給付醫療保險的案件及金額,遠較前年同期減少近4萬件、2億1000餘萬元,證明檢警偵辦醫院勾結集團詐領保險及健保給付案,達到正面效果。
健保局數據顯示,93年10月至94年1月住院給付每月平均120多億元,門診給付是240多億元。但94年同期住院給付降到110多億元,上月更銳減到60多億元;門診部分去年同期降到230多億元,上月更降至160多億元。(******** Doctor Z說:好像老闆硬要全體員工節食減肥,只准吃七分飽,然後說,數據顯示我們同時段少花了幾十萬元膳食費,"我們省下的幾十萬元支出,都是以前浪費的"...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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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明眼人看得出來,此為取樣錯誤,不能以此類推,變數太多。若因為兩個事件同時發生就論其因果,則恐失之武斷。就因為身在醫界,知道內情不是如記者所寫的單純,更不能"證明",此點應由全聯會發新聞稿澄清更正!
更何況,健保局愚弄媒體,誤導大眾,抹黑醫界的作為每月上演,Doctor Z雖不乏內容可供作為本台批判,但也嘆息:一錯再錯,何時能迷途知返!
於是次日(3/30)的中國時報,小記者黃庭郁多問了幾句,健保局官員的馬腳就露出來了,也讓昨天的抹黑,還原了真相:
中國時報 950330
黃庭郁/台北報導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033000005,00.html
......外傳因檢調積極偵辦這起醫界A健保的重大案件,讓健保四個月期間較去年同期省下一百多億元支出。健保局官員表示,這段時間健保同時推動多項稽核與節流方案,「檢調的協助應該也有幫助」。
該給的錢不給,硬拗為節流,再找檢調嚇阻申報的醫院,最後再操弄媒體來抹黑你!真惡質!
還是媒體記者愚笨到"照單全收"不會多問兩句來查證?
3/29 聯合報出現以下報導:
嚇阻見效 健保4個月少付130億 【聯合新聞網 記者鄭惠仁/台南市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假住院詐領健保給付案,連執政黨立委都照辦不誤,明顯產生嚇阻作用,各地醫療院所浮報的行為比過去收斂。根據健保局(新聞、網站)統計,偵辦期間的4個月中,該局減少支付門診、住院給付約130億元。
台南地檢署去年10月底查獲台南、高雄市五家醫院人員長期以來涉嫌勾結不肖集團,以假住院的方式詐領保險給付,保險公司不理賠,集團成員就打官司,因有醫院或醫師配合,絕大多數案件都判保險公司敗訴,造成保險公司受害。
根據行政院金管會保險局統計,去年11月及12月保險公司給付醫療保險的案件及金額,遠較前年同期減少近4萬件、2億1000餘萬元,證明檢警偵辦醫院勾結集團詐領保險及健保給付案,達到正面效果。
健保局數據顯示,93年10月至94年1月住院給付每月平均120多億元,門診給付是240多億元。但94年同期住院給付降到110多億元,上月更銳減到60多億元;門診部分去年同期降到230多億元,上月更降至160多億元。(******** Doctor Z說:好像老闆硬要全體員工節食減肥,只准吃七分飽,然後說,數據顯示我們同時段少花了幾十萬元膳食費,"我們省下的幾十萬元支出,都是以前浪費的"...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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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明眼人看得出來,此為取樣錯誤,不能以此類推,變數太多。若因為兩個事件同時發生就論其因果,則恐失之武斷。就因為身在醫界,知道內情不是如記者所寫的單純,更不能"證明",此點應由全聯會發新聞稿澄清更正!
更何況,健保局愚弄媒體,誤導大眾,抹黑醫界的作為每月上演,Doctor Z雖不乏內容可供作為本台批判,但也嘆息:一錯再錯,何時能迷途知返!
於是次日(3/30)的中國時報,小記者黃庭郁多問了幾句,健保局官員的馬腳就露出來了,也讓昨天的抹黑,還原了真相:
中國時報 950330
黃庭郁/台北報導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6033000005,00.html
......外傳因檢調積極偵辦這起醫界A健保的重大案件,讓健保四個月期間較去年同期省下一百多億元支出。健保局官員表示,這段時間健保同時推動多項稽核與節流方案,「檢調的協助應該也有幫助」。
該給的錢不給,硬拗為節流,再找檢調嚇阻申報的醫院,最後再操弄媒體來抹黑你!真惡質!
米奇妮
2006-11-08 15:12:00
哎,其實你也別太氣,如果真是誤解,能澄清算是好的了;
不過最近真的也聽說很多醫界A健保的事,而像我們這樣一般民眾看到總是也是會有所擔心,但我是知道健保局若知道有這樣情形都會派人去調查處理,而且是將予以保密,所以如果不屬真實也不會有太大影響,我覺得這對於我們民眾來說是應該要做的.
要解決健保的問題也很簡單,就是以行政命令解散健保。
已經有憲法第157條公醫制度,無需特別立法,以行政命令收編公立醫院為公醫
制度即可實行。
第一百五十七條 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
勞工有勞保負責醫療,老弱有公醫免費醫療,各施其職避免諸多爭議。
健康保險本來就屬商業保險,不得強制加保。
依據憲法:
第 十五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
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二十四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
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很明顯的健保法是違憲的,依據憲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 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
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第一百七十一條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第一百七十二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社會保險與健康保險是兩碼事,社會保險是保生活品質的問題,憲法155條已有規
定,
健康保險是保病痛問題,怎麼會把社會保險與健康保險混為一談,
我認為當初在立法的時候,應該是沒把憲法放在眼裡,所以爭議不斷。
健保還有偽造為書的問題,舉例說明刑法:
第 213 條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
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沒有收入之人也以最低薪資17280元收入計算,健保局也依比例收659元,這就是
不實事項之行政文書也就是虛擬債務,符合刑法213條罪刑。
希望苦勞大眾收集資料去告健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