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0 16:56:18ORList-drz04

我繳了健保費,其餘都該免費?又來了

醫師指定費 北市下令禁收【2005/11/10 聯合晚報】

...台北市衛生局對醫師指定費開鍘,要求醫院不得再收醫師指定費,也歡迎民眾向衛生局提出檢舉...台北市對中心診所開罰1萬5000元...

...薛瑞元說,依法醫師指定費是可以收取,但是不能「超收」,至於額度是多少,由地方衛生局解釋,台北市衛生局的做法也就是視同指定費是零元...

...有些病患擔心,如果資深、口碑好的醫師都被「指定」走了,會不會排擠到其他窮人的就醫權益?....
http://udn.com/NEWS/LIFE/LIF2/30005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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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or Z 評論

今天有搞不清楚,又愛出風頭的議員聯合"得了便宜還賣乖"的病患家屬開記者會。以下是Doctor Z打的比方,藉以諷刺荒謬的議員與病患。

(記者會現場)

病患:我就是想買一個包包參加晚宴啊,看他是賣包包的店我就進去買了,定價3萬?我當時需要啊也顧不得這麼多了,也不知道LV是什麼東東。可是我晚宴回來,想想家樂福才賣九百ㄝ,尤其是我並未認定LV包包是名牌,為何要付包包名牌費? 且LV它是在我太太要用包包時賣給她,有點趁人之危,所以提出檢舉!

議員:部分名牌店不當收取「包包名牌費」,是「趁火打劫」的行為,因此強烈要求衛生局全面清查,是否名牌包包與大賣場包包都賣一樣價錢,以免人民用名牌包包的權益遭到損害。

衛生局:依據包包法第23條,包包不得巧立名目收費,因此不得向病患收取包包名牌指定費。衛生署指出,地方衛生局可以規範包包售價的額度,當超收時,可做出處罰,台北市衛生局的做法就是將高價包包貴的額度訂為零元。所以LV要被罰。

路人:窮人也想要用名牌啊,我擔心,如果有包包指定費,高級的好的包包都貴了,會不會排擠到其他窮人的用名牌的權益?

記者:禁絕了包包名牌費,在讓民眾大快人心、額手稱慶,得到表面正義的同時,是否真的確保了包包品質,還是讓這些名牌包包一一走向更昂貴的VIP門市,距離小老百姓反而越來越遠?

Doctor Z:還是阿達馬空固力,我繳了健保費,其餘都該免費?文章早已有評論過,見: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hwfan/3/1249598583/20050729092748/

何況,該診所本來就以指定醫師,另外收錢著名,它前後左右,多的是看健保的醫院!該病患真是搞不清楚?但你議員該清楚吧?想當小老百姓心裡的英雄,出出風頭,就靠開記者會,真令人不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