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0 08:34:39ORList-drz04
看Doctor Z與全聯會對媒體失衡報導作出回應+禽流感大利多
先看看不辣的---轉貼全聯會新聞稿--
回應「醫藥分業韓國能,我們不能」部分傳媒失衡報導(94.10.18)
報載韓國藥師會來台分享醫藥分業經驗,其實醫藥分業的精神在於醫師看病、藥師調劑之分工,主要規範於藥事法第102條,然該條文並無明文強制調劑之處所,按醫藥分業之精神,雖在醫藥合作分工,然而醫藥合作服務對象—病患其選擇調劑處所的方便性、可近性,及讓病患知所服用藥品並正確服用,毋寧更為醫藥分業政策精髓。
將處方箋釋出不及韓國歸咎於台灣容許診所自聘藥師與選擇處方釋出之「雙軌制」,突顯其以處方箋之釋出視為醫藥分業唯一指標,無疑窄化醫藥分業政策。醫療院所依其設置標準,備置調劑處所,提供藥事人員調劑所需環境,本符醫藥分工合作精神,豈能遂以此指責醫界有悖醫藥分業精神。
況立於權責相符原則,醫藥分業之前,看診、給藥由醫師主導,科予醫師重責可以理解,實施藥事法第102條醫藥分業以後,執行調劑之藥師與偏遠地區或醫療急迫情形下自行調劑之醫師相較,藥師之相對責任並未因此調整加重,例如:調劑過程中之藥袋標示不明,醫師將被科予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然而藥師卻只將被科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即為明顯失衡案例。
而韓國之重法規定醫療院所未釋出處方箋,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一千萬元的規定,讓韓國民眾如果沒有處方箋,根本無法在藥局買到處方藥,韓國藥局直接販售處方藥的刑責與罰金應顯遠重於我們,反觀台灣仍時有所聞不須處方箋即可直接向藥局購得威而剛、RU-486、管制之鎮靜劑及安眠藥等處方用藥,相對應之韓國藥局直接販售處方藥的刑責與罰金部分報導闕如,部分傳媒未就其詳,報導顯有失衡,本會對此表達遺憾。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94年10月18日
=========================================================================
Doctor Z 評論
分享醫藥分業經驗?來台當打手啦!看清楚是誰花錢請他們的?誰就是想賺這部分利益的傢伙。
我國民眾的方便在於:看完病可以直接在診所醫院領到藥,免拖著病痛身軀,跋涉最多3公里去領藥,只為了"少數藥師及藥局的利益",把病人當財神爺逼進藥局來---什麼用藥權利,調劑專業,只是利益搶奪下的包裝藉口!
我國民眾的方便還有:隨便在藥局買得到藥。醫生不開抗生素,克流感?夾娃娃怕丟人,想買RU486?想壯陽助性,威而剛犀利士醫生開得太少?藥局統統有,所謂殺頭的生意有人做,法條良心放一邊,賺錢最重要。
還有還有,上診所看病嫌貴嫌擠嗎?來藥局,幫你配藥注射,當密醫我不怕,我國藥事法有密醫條款,還有藥政處罩著自家人。但是出了問題別找我,去醫院給醫生解決去,我只怕兄弟勒索,噓!
禽流感大利多來了,要不要買克流感?1千塊新台幣還看我爽不爽賣你,因為上網賣100元美金多好賺,反正裡頭偽藥你也不知道,因為你總不會回家就拆開吧!得了禽流感你才會吃下肚,有可能自己好就看不出來是假藥了,有可能死了更不會來告我啦!
見今日中時:流感病患 已找不到克流感 藍石/桃園(任職長庚醫院)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5102000338,00.html
...."至目前為止,台灣並沒有大規模的流感病例,禽流感更是一例也沒有,那麼,這些克流感到那裡去了?克流感是處方藥,也就是說,沒有醫師處方,藥房不得販售此一藥物;另一件事是,醫師必須診斷某一疾病,才能開出治療藥物來。前者是醫療法律,但一直被漠視,後者則是醫學倫理.....
假定台灣的藥師都很守法,醫師都合乎倫理要求,那麼,雖然台灣克流感的存量,只有16萬人份,現在應該還有16萬人的藥量放在藥局庫房中才對。很顯然,現況並非如此,而且這些克流感,也並未吞入任何「病患」的口中,只不過是有人囤積藥物,以待不時之需而已。
為什麼有人可以囤積藥物,不是藥師違法就是醫師違背倫理....至於藥局,那個升斗小民不知道,連針都可以打了,販售處方藥算什麼稀奇事?...."
回應「醫藥分業韓國能,我們不能」部分傳媒失衡報導(94.10.18)
報載韓國藥師會來台分享醫藥分業經驗,其實醫藥分業的精神在於醫師看病、藥師調劑之分工,主要規範於藥事法第102條,然該條文並無明文強制調劑之處所,按醫藥分業之精神,雖在醫藥合作分工,然而醫藥合作服務對象—病患其選擇調劑處所的方便性、可近性,及讓病患知所服用藥品並正確服用,毋寧更為醫藥分業政策精髓。
將處方箋釋出不及韓國歸咎於台灣容許診所自聘藥師與選擇處方釋出之「雙軌制」,突顯其以處方箋之釋出視為醫藥分業唯一指標,無疑窄化醫藥分業政策。醫療院所依其設置標準,備置調劑處所,提供藥事人員調劑所需環境,本符醫藥分工合作精神,豈能遂以此指責醫界有悖醫藥分業精神。
況立於權責相符原則,醫藥分業之前,看診、給藥由醫師主導,科予醫師重責可以理解,實施藥事法第102條醫藥分業以後,執行調劑之藥師與偏遠地區或醫療急迫情形下自行調劑之醫師相較,藥師之相對責任並未因此調整加重,例如:調劑過程中之藥袋標示不明,醫師將被科予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然而藥師卻只將被科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即為明顯失衡案例。
而韓國之重法規定醫療院所未釋出處方箋,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一千萬元的規定,讓韓國民眾如果沒有處方箋,根本無法在藥局買到處方藥,韓國藥局直接販售處方藥的刑責與罰金應顯遠重於我們,反觀台灣仍時有所聞不須處方箋即可直接向藥局購得威而剛、RU-486、管制之鎮靜劑及安眠藥等處方用藥,相對應之韓國藥局直接販售處方藥的刑責與罰金部分報導闕如,部分傳媒未就其詳,報導顯有失衡,本會對此表達遺憾。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9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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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tor Z 評論
分享醫藥分業經驗?來台當打手啦!看清楚是誰花錢請他們的?誰就是想賺這部分利益的傢伙。
我國民眾的方便在於:看完病可以直接在診所醫院領到藥,免拖著病痛身軀,跋涉最多3公里去領藥,只為了"少數藥師及藥局的利益",把病人當財神爺逼進藥局來---什麼用藥權利,調劑專業,只是利益搶奪下的包裝藉口!
我國民眾的方便還有:隨便在藥局買得到藥。醫生不開抗生素,克流感?夾娃娃怕丟人,想買RU486?想壯陽助性,威而剛犀利士醫生開得太少?藥局統統有,所謂殺頭的生意有人做,法條良心放一邊,賺錢最重要。
還有還有,上診所看病嫌貴嫌擠嗎?來藥局,幫你配藥注射,當密醫我不怕,我國藥事法有密醫條款,還有藥政處罩著自家人。但是出了問題別找我,去醫院給醫生解決去,我只怕兄弟勒索,噓!
禽流感大利多來了,要不要買克流感?1千塊新台幣還看我爽不爽賣你,因為上網賣100元美金多好賺,反正裡頭偽藥你也不知道,因為你總不會回家就拆開吧!得了禽流感你才會吃下肚,有可能自己好就看不出來是假藥了,有可能死了更不會來告我啦!
見今日中時:流感病患 已找不到克流感 藍石/桃園(任職長庚醫院)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14+112005102000338,00.html
...."至目前為止,台灣並沒有大規模的流感病例,禽流感更是一例也沒有,那麼,這些克流感到那裡去了?克流感是處方藥,也就是說,沒有醫師處方,藥房不得販售此一藥物;另一件事是,醫師必須診斷某一疾病,才能開出治療藥物來。前者是醫療法律,但一直被漠視,後者則是醫學倫理.....
假定台灣的藥師都很守法,醫師都合乎倫理要求,那麼,雖然台灣克流感的存量,只有16萬人份,現在應該還有16萬人的藥量放在藥局庫房中才對。很顯然,現況並非如此,而且這些克流感,也並未吞入任何「病患」的口中,只不過是有人囤積藥物,以待不時之需而已。
為什麼有人可以囤積藥物,不是藥師違法就是醫師違背倫理....至於藥局,那個升斗小民不知道,連針都可以打了,販售處方藥算什麼稀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