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7 09:17:35ORList-drz04

台北市有好多富人,多繳些健保稅吧!

今閱蘋果日報,發現自己變成富人了。

---年收入114萬算富人
二代健保起草人、興國管理學院副教授朱澤民表示,若年收入超過一百一十四萬元的單身貴族,依上述計算方式每月保費為二千三百五十八元;收入更高者因保費金額已達上限,仍只要繳二千三百五十八元,年收入超過一百一十四萬元即為二代健保定義的「富人」。---
http://www.appledaily.com.tw/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loc=TP&sec_id=5&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50827&ShowCat=&Header=&art_id=2006310

另外,自由時報有讀者投書,120萬年薪還不能算太高
----十萬 不算高薪 ■家扶人
月薪十萬元,在社福界的確是頂尖的高薪,若與其他行業相較雖仍算優渥,卻非超乎行情的高薪,特別是在一個年資三十幾年,領導六、七百名員工的職位,其實並不算高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雖然前些日子主計處公佈,中華民國台灣平均家庭年所得是九十幾萬元,但是七八年前,台北市平均家庭年所得為140餘萬元,前兩年增為170餘萬元。由於Doctor Z取財保守,又從1口增為4口,老是頂著高收入醫師的光環,默默排在中低收入戶的隊裏 ><...Doctor Z在台北市,真是算不得富人的。

歹勢的先不談,看看二代健保吧!這樣看起來,台北市2/3的家庭的健保費要繳得拼乓叫了。誰叫咱們被定義為富人呢!

看了幾份報紙,發覺記者也不懂,被他們搞得霧煞煞,現在提出台北市民最常見的三個例子,請讀者幫我看看要繳多少保費?

例一:單身貴族,年收入120萬元,月繳2358元。這點應無疑義。

例二:全家四口,年收入120萬元,但只有老爸在賺。妻兒3人依附投保。月繳2358還是2358*4=9432元?

例三:全家四口,年收入共120萬元,但4人都成年有賺錢,也許月薪都只有兩三萬。月繳2358還是2358*4=9432元?

(照自由時報所言,如果例二例三都是2358元,那到底是誰繳到最高的9432元?)

如果例二例三都是9432元,那台北市2/3的家庭若是4口,你們的健保稅率是:

2.5%*4=10%,年收入的1/10啦!所得稅,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