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二章
第二章
二章一至十四節有保羅持守真理的記載,他是持守真理的榜樣。保羅對福音真理的忠信、誠實、坦率且勇敢。更顯出彼得的不忠信。保羅一面,他是勇敢的;另一面,他用溫柔的靈挽回為過犯所勝的人。召會中領頭的人必須學習誠實、忠信、坦率並勇敢,一切都要帶著溫柔。絕不該耍政治。若缺少恩典和智慧來處理某種特殊的情況,就需要安靜。諸天之國不該有任何謊言;也一點不該玩弄政治。主耶穌說,魔鬼撒但是說謊者的父。在改教的工作上,馬丁路德最得幫助的一卷書,就是「加拉太書」。他甚至說:「加拉太書乃是我的書信,我是嫁給了這一卷書信的!」
1-10節是保羅在耶路撒冷會議的經歷,主要對付割禮(行傳十五章1-29節)
1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也帶著提多,再上耶路撒冷去。
1 Then after a period of fourteen years I went up again to Jerusalem with Barnabas, taking Titus with me also.
如果本書完成於主後54年,保羅在主後38年蒙召,上耶路撒冷就在主後51年,保羅去外邦盡職,興起許多外邦召會,與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地的信徒無關。保羅雖是弟兄們和召會差派去的,也是照著啟示上耶路撒冷,我們有啟示不夠,還需要身體的印證和同心。他們三位弟兄的聯結:保羅跟隨巴拿巴,提多又跟隨保羅,弟兄們中間一定有次序、有權柄,二猶一希他們沒有種族的差別。
2 我是照著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他們陳述;只是私下對那些有名望的人說;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
2 And I went up according to revelation, and I laid before them the gospel which I proclaim among the Gentiles, but privately to those who were of repute, lest perhaps I should be running, or had run, in vain.
三位之中保羅有啟示又有發表,更對神的經綸有執著,有名望的人都容忍假弟兄帶進的混雜,使召會不安寧。對假弟兄保羅不容讓不服從,對有名望的人,保羅與他們交通負擔,但無法從他們得到什麼幫助。保羅不僅在傳福音,就連他上耶路撒冷,都是照著主的啟示,他的行止和活動,都是照著主即時的引領。他傳福音乃是照著主直接的啟示。保羅因著受約束,若沒有啟示他就不上耶路撒冷。假使徒告訴外邦信徒,要得救就必須受割禮,把割禮當作神永遠救恩的條件。這個問題太嚴重了。(今天靈恩派強調靈浸過於基督的救恩)。有名望的人(of repute)就是V.9那三位那被視為(were reputed to be). Peter是頭號使徒有兩把鑰匙,James是主肉身弟兄,以敬虔聞名。John.是主所愛的門徒,都不能加給保羅任何啟示。
倘若我們在那樣的情況裡上耶路撒冷去,我們可能會虛張聲勢。也許會打廣告,告訴人外邦世界的使徒來了。這是今天基督教所實行的:預先通告某位名傳道或名布道家來到,為要確保能有廣大的群眾。保羅與今天基督教的作法不同,他公開對耶路撒冷召會聖徒們陳述他的福音,私下他接觸領頭的人、使徒和長老。他懼怕因著猶太教的影響讓撒旦得以從內部損毀召會。使他空跑徒勞。
3 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利尼人,也沒有被勉強受割禮;
3 But not even Titus, who was with me, though he is a Greek, was compelled to be circumcised;
提摩太受割禮,是為著減少推廣福音的阻礙,因為猶太人知道提摩太的背景,而提多不受割禮,是保羅做給假弟兄看,當保羅他們在耶路撒冷時,這些假弟兄必然多人、多次窺探他們對受割禮這件事的態度,所以保羅要藉此表明,他已經在神兒子的啟示裡,向著律法死了。
保羅在他為著主見證的行動上,並不在意遵守律法。特意不叫提多受割禮。目的是要持守真理。因為在基督裡割禮已經過去了,為信徒行割禮就使真理模糊不清了。
猶太教是建立三根柱石:割禮、安息日和聖別的飲食條例。割禮是基督釘十字架使我們脫去肉體的影兒,由受浸所表徵的。安息日預表基督是祂百姓的安息。聖別的飲食條例表徵對於潔淨或不潔淨的人,神聖別的百姓該不該接觸。基督既已來了,這些影兒就都當過去。因此,安息日的規條,由主耶穌在祂的職事中廢去了;聖別的飲食條例,為那靈在彼得的職事中廢掉了;割禮也於保羅在他的職事中所領受的啟示裡算為無有。猶太教的根基已經由基督了結並頂替。整個猶太教都了了。
4 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他們偷著進來,要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所得的自由,為要強制我們作奴隸;
4 And this, because of the false brothers, brought in secretly, who stole in to spy out our freedom which we have in Christ Jesus, that they might bring us into slavery.
偷著進來的brought in secretly假弟兄,秘密的帶進來,就像蛇溜進伊甸園要誘騙信徒,保羅勇敢的對付蛇的計謀,在靈行事的保羅,遠勝過在魂裡的亞當和夏娃,像基路伯和四面發火焰的劍,不退縮不保留,護衛著神的家,反觀有名望的人卻容忍假弟兄帶進的混雜。
我們不能隨便的說某人是假弟兄,不能把看法不同、意見不同、作法不同的人說成假弟兄,
假弟兄定義:1).進入召會的過程是偷偷的in secretly,2). 進入召會的目的是為偷stole in ,窺探to spy out ,將信徒帶離自由恩典.3).在基礎信仰上出問題:基督、那靈、生命、召會四個柱石。不是以上的弟兄我們可以適當的交通,不必爭辯,甚至連不擘餅的召會,李弟兄也接納。
假弟兄是指猶太教徒,假工人.假使徒.撒旦的使者.他們把遵守律法偷著帶到召會裡,轉變基督的福音,攪擾在基督裡的真弟兄。假弟兄進來stole in的目的要窺探to spy out脫離律法轄制所得的自由。
基督耶穌裡的自由,包括:(一)脫離律法的轄制,含示脫離對律法及其規條、作法、條例的義務;無論誰想要守律法,就使自己欠了律法之規條、作法和條例的債。(二)得著完全的滿足,並有豐富、支持的供應;只有外面的自由,裡面缺少支持,或滿足,這自由就不是真實的。 (三)享受真正的安息,不在守律法的重擔之下;(四)完滿享受活的基督。
指在律法下作奴隸。保羅為了維護這個自由,就拒絕叫提多受割禮,或是容讓服從猶太教徒。撒但打發假使徒窺探這自由,要奪去信徒的這個寶貝。免於義務的自由,滿足、安息、並對基督的享受。這些假弟兄不僅在外面攪擾聖徒,也要在召會中帶離開他們.
5 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服從他們,為要使福音的真理存留在你們中間。
5 To them we yielded with the subjection demanded not even for an hour, that the truth of the gospel might remain with you.
保羅不是要得人的心,不是要討人的喜悅,真理不是道理或教訓,乃是實際。保羅既然為真理站住,他就準備要接受來自宗教的逼迫。(加五章11節)
6 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們從前是何等人,於我都沒有差別;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給我甚麼;
6 But from those who were reputed to be something -- whatever they were makes no difference to me; God does not accept man's person; for to me those who were of repute added nothing.
神不以外貌取人—神不接受出於人的;表示這所謂的名望,只是出於人的認可擁護,不是出於神的承認。神不接受人的所是,神要的是他兒子的啟示。保羅也不接受由於人或藉著人的,耶路撒冷召會的一切並沒有加添保羅甚麼。
外貌—anthopos(Greek)=Man=Adam(Hebrew)=man·s
person,翻作人位更好,彼得、約翰和雅各沒有什麼可教導保羅的,倒是保羅有許多可教導他們。保羅所寫的比別人更多。彼得甚至承認保羅的著作中『有些是難以明白的』。(彼後三16。)耶路撒冷有一種優越的氣氛,讓保羅無法陳明他裡面所得著的。這種態度,成為在主後七十年被毀的一個因素,發生在加拉太二章十五年之後。保羅所看見的比彼得、雅各和約翰所看見的更多。他們按著肉體認識祂,但保羅以屬靈的方式認識祂。
7 反倒看見我受託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彼得受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7 But on the contrary, seeing that I had been entrusted with the gospel to the uncircumcision, even as Peter with the gospel to the circumcision,
當這些使徒們在靈裡看見聖靈藉保羅在外邦的工作,也就接受他進入使徒的職分。書信說到許多獨特項目,比如,新人,重生的人作了透徹的分析。重生的靈、更新的心、變化的魂、更新的心思和我們肉身的光景。重生的人就是得著神性與我們人性調和的人。神性的元素加到我們的人性裡。
8 (因為那在彼得裡面運行,叫他為受割禮之人盡使徒職分的,也在我裡面運行,叫我為外邦人盡使徒的職分,)
8 (For He who operated in Peter for the apostleship to the circumcision operated also in me for the Gentiles),
Apostleship都出於神這獨一的源頭,都是使徒職分是為著不同的工作。
9 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被視為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伸出右手彼此相交,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卻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9 And perceiving the grace given to me, James and Cephas and John, who were reputed to be pillars, gave to me and to Barnabas the right hand of fellowship that we should go to the Gentiles, and they, to the circumcision.
知道gnosko –perceiving-know through personal experience裡面的認知,是經歷所得知的,在眾使徒的列名中,先題雅各並不是一件正面的事,反而顯明,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已經被猶太教擄去了,在這一片烏雲之下,即使有來自父神啟示的頭號使徒彼得也變的黯淡了。神只能藉保羅去開展神的國度,留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已經漸漸廢去。當時在召會中最領頭的,不是彼得,乃是主的兄弟雅各。在耶路撒冷的會議中,下最後斷案的權柄是雅各。這必是因為彼得軟弱,沒有持守福音的真理,召會中的領頭並不是組織的、永久的,乃是屬靈的,並且是依照領頭人屬靈的情形而更動的。這有力的駁斥天主教的斷定,認為在召會的行政上,彼得是基督惟一的繼承者。
保羅往外邦人那裡去,彼得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不錯,都是神所差派,但哪一個更有祝福呢?西拉留在安提阿成為保羅同工,可能比回到耶路撒冷被成全更多,同樣的時間裏,巴撒巴的猶大回到耶路撒冷,也就是當時聲勢最大的召會,看來似乎有利,但卻失去發展出職份的機會。
10 只是要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誠去行的。
10 Only they requested that we remember the poor, which
very thing I was also eager to do.
保羅在記念窮人一直是盡心竭力,並將之廣傳於外邦召會,使外邦信徒也都記念在耶路撒冷的窮人。
二 基督頂替律法 二11~21 B. Christ Replacing the Law 2:11-21
11-21節藉著彼得在安提阿召會的失敗,對付飲食條例。若不是保羅為信仰站住,安提阿召會也要猶太化了,行傳十五章22節
11 但磯法來到安提阿的時候,因他有可定罪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11 But when Cephas came to Antioch, I opposed him to his face because he stood condemned.
彼得在耶路撒冷召會,無力敵擋來自猶太教的參雜,導致對他所得著關於外邦人的異象不忠信。他在安提阿的時候,不僅玩弄政治,而且裝假。故此保羅抵擋他。召會的歷史中,也不免曾出現過一些錯誤的實行或出於人的理論,為了維護召會的純正,屬靈的人應該勇敢指正,相信聖靈會光照他們,嚴重違反基本真理的,要當面敵擋,在基本真理以外的不同,可以交通來平衡或改正。
12 因為從雅各那裡來的幾個人,未到以先,他慣常和外邦人一同喫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開始退去,隔離自己。
12 For before some came from James, he continually ate with the Gentiles; but when they came, he began to shrink back and separate himself, fearing those of the circumcision.
從雅各from,意即從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在這裡也等同於奉割禮的人of,彼得曾從天上領受極清楚的異象,該與外邦人有交通,他也領頭去行。現今卻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不和外邦人一同吃飯,這是何等的軟弱、退後!難怪他失去了在使徒中領頭的身份。雅各領頭,並不是因為他在正面上有什麼,只是他容讓,並成為在召會裏猶太教拿撒勒人派的代表。
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被牽引,和他們一同裝假。
13 And the rest of the Jews also joined him in this hypocrisy, so that even Barnabas was carried away in their hypocrisy.
其餘的猶太人,包括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巴拿巴後來和保羅的爭執或許這裡是引爆點,甚至連巴拿巴--說出他有職份有功用,有擺上,但似乎缺少啟示以及照啟示而活的執著,甚至對保羅懷有隱藏的嫉妒。保羅有啟示也有照啟示而活的執著。召會向所有得救的人敞開open,但對於他們的教訓不都能接受accept,這需要屬靈的鑑別力,就是四活物身上的眼睛。這個裝假,就是明明是因信基督而得稱義的人,在宗教的追逼下,居然臣服,假裝是因行律法稱義的。所以保羅才以稱義的源頭為主題來敵擋彼得。領頭的退後,其餘的就容易隨著退後。巴拿巴曾參與保羅首次盡職的行程,向外邦人傳福音,興起外邦眾召會。連這一位與外邦信徒如此有交通的人,也被牽引和彼得一同裝假。彼得給了別人何等消極的影響!在耶路撒冷有一種氣氛,很強的偏向遵守割禮。也許所有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贊成這種作法。
保羅對彼得這種行動並沒有發出甚麼驚訝,只是定罪責備而已(加2﹕11)。但這種種族的偏見歧視和差別待遇,竟然接近並波及於他親愛的朋友巴拿巴,實在使他震顫、激動,而驚愕的說“甚至連巴拿巴”!
“懼怕人的,陷入網羅”(箴29﹕25)。時代轉換之際,容讓天然脾性或氣質、來管治,結果產生“裝假”的行為。他就陷落在妥協的悲劇中。當某些重大嚴肅之事在我們手中等待處理之時,我們應當確定站穩在屬靈的原則上,不能偏向政治手腕。否則、必要落進不幸的災害裡。
遺傳、慣例、制度、系統之強大勢力,引發出新時代最大使徒一切聖潔的激烈忿怒。 (1)把新約的事奉,當作舊約律法制度的延長;(2)把舊約律法制度試以攙雜或混合在新約的事奉裡;這兩種都是為神子民帶下大難和災害的。
這個使人不喜悅、令人受辱、叫人絆跌的討厭十字架,乃是指著有關妥協、調和、投降之事說的。巴拿巴對保羅這個蒙神特別“揀選的器皿”、開頭很歡喜,但看見保羅被神主宰的使用、他的深處竟產生了隱藏的嫉妒a secret jealousy,直到他個人的某些利益、興趣、揀選,和他素性上的軟弱,被人摸著觸怒所致,保羅不能贊同的,就是“妥協”。他不僅有絕對的強制能力、並且有全然的忍耐能力。
巴拿巴可能曾經要求和平、期望大家都相安無事,並且作某些事來成全和平。最後失落了與保羅建立偉大友誼和同工關係!他持守並站牢耶路撒冷的立場。自己不僅接受了雃各的影響,而且也顯明偏向猶太的。他沒有站穩屬靈的見證、最後衰敗、消失。主卻揀選了西拉甚至馬可代替他。A.T.S.
14 但我一看見他們不按福音的真理正直而行,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是生活像外邦人,不像猶太人,怎麼還勉強外邦人猶太化?
14 But when I saw that they were not walking in a straightforward way in relation to the truth of the gospel, I said to Cephas before them all, If you, being a Jew, live like the Gentiles and not like the Jews, how is it that you compel the Gentiles to live like the Jews?
彼得至少有兩次在消極的一面帶頭,而別人就跟隨他。在約翰二十一章彼得帶頭去打魚,在加拉太二章這裡,彼得裝假,其餘的人也隨著他裝假。腳步正直。 即與外邦人一同吃飯、生活並交通。 即生活像猶太人,不同外邦人吃飯、交通。信靠神不信靠人.
*.14-18節說出在身體裡沒有猶太或外邦。
15 我們是生來的猶太人,並不是出於外邦的罪人,
15 We are Jews by nature and not sinners from among the Gentiles;
16 且知道人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乃是藉著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入了基督耶穌,使我們本於信基督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
16 And knowing that a man is not justified out of works of law, but through faith in Jesus Christ, we also have believed into Christ Jesus that we might be justified out of faith in Christ and not out of the works of law, because out of the works of law no flesh will be justified.
兩個本於:本於行律法和本於信基督,works or faith。耶穌基督的信,或,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在耶穌基督裡的信,指藉著信與祂有生機的聯結,這與信徒珍賞神的兒子是那最寶貴者有關。藉著所傳給他們的福音,基督的寶貴得以注入他們裡面,這位基督就在他們裡面,成為他們在其中相信的信,也成為他們因珍賞祂而相信的能力;這信創造一種生機的聯結,使他們在其中與基督是一。這裡的肉體指墮落的人,因他們已成了肉體。這樣的人,絕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
17 我們若尋求在基督裡得稱義,自己卻也顯為罪人,這樣,基督豈不是叫人犯罪的麼?絕對不是。
17 But if, while seeking to be justified in Christ, we ourselves also have been found sinners, is then Christ a minister of sin? Absolutely not!
我們若尋求在基督裡得稱義(因信稱義),自己卻也顯為罪人(又想藉行律法稱義,卻被律法定罪),這樣,基督豈不是叫人犯罪的(罪的執事--將罪服事給人者,或用罪服事人者)麼?絕對不是。
藉著保羅的忠信,福音的真理得以保存。在基督裡沒有割禮。我們已從律法下的奴役和割禮的轄制中得了釋放。無需守律法,也無需受割禮。只需要相信基督。
18 因為我所拆毀的,若再建造,就證明自己是個有過犯的人。
18 For if I build again the things which I have destroyed, I prove myself to be a transgressor.
因為我所拆毀的(猶太教),若再建造(再回去猶太教),所拆毀的--意即看作虧損,看作糞土。指彼得曾放棄猶太教不和外邦人吃飯的慣例。再建造--即再回到猶太教。指彼得回去遵守猶太教那不同外邦人吃飯的規條。
19 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19 For I through law have died to law that I might live to God.
我(舊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新我)可以向神活著(歸給神)。
19節可以和羅馬書第7章連結,舊我就是頭一個丈夫,他藉著基督的死一同釘在十字架上,照著律法,新我可以歸給神,與第二位丈夫就是基督同活,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保羅已經切斷他和猶太教的關係,他和猶太教彼此的關係是死的. 律法對我這罪人的要求是死,基督按這要求為我死,也帶著我一同死。因此,我藉著律法已經在基督裡死了,也與基督一同死了。在律法下的義務,與律法的關係,已經了結。向神活著--在神聖的生命裡對神盡義務。在基督的死裡,我們脫離了與律法的關係;在基督的復活裡,在祂復活的生命裡向神負責。向律法死了,就是脫離了捆我們的律法。我們有否行在生命的新樣中,在於我們有否在與基督生機的聯結中經歷切割。我們越經歷切割,就越向神活著,並且越行在生命的新樣中。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
20 I am crucified with Christ; and it is no longer I who live, but it is Christ who lives in me; and the life which I now live in the flesh I live in faith, the faith of the Son of God, who loved me and gave Himself up for me.
我(舊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舊我),乃是基督在我(新我)裡面活著;並且我(新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新我)在神兒子的信裡(信是在屬靈的範圍,在第三章有更多發表),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並且把祂自己給了我。
I live in faith, the faith of the
Son of God--這個信有兩個,一個在我裏面,一個在基督裡,我們的信是插頭,基督的信是插座,當兩個聯結時,電就來了,神的兒子就是傳進來的電,新我裡面有基督在裡面活著,祂是怎麼進來的?是藉著信作為插頭,和神兒子接上了,聯結上了,信是出於我們對啟示在我們裡面之基督的珍賞,映照。一章所說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裡面,那裡的注解把神的兒子聯於經過過程三一神的豐富,實化為那靈,我們對三一神以及祂的經綸,首先要有啟示使我們看見,進而要藉信連結,所以這裡藉著信的聯結,把我們和三一神的豐富聯上了,祂是愛我,並且把祂自己給了我。這裡的自己不只是說到救贖而已,乃是整個三一神的一切都給我們。這就是神的恩典。
照著神的經綸,基督被釘十字架時,我也包括在祂裡面。 「不再是我,」不是指替換的生命;重生的人,有已經釘死的舊我,也有重生的新我。對舊我,保羅說不再是我;對新我,他說「我…活。」釘死的舊我,沒有神性;重生的新我,卻有神加到裡面作生命。舊我復活加上神,就成了新我。保羅也說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二者同有一個生命,同過一個生活。 祂活在我裡面,完全憑著祂是賜生命的靈;那靈乃是我們已經接受作生命的那一位,也是我們應該活在祂裡面的那一位。天然的人,傾向守律法以得完全,但神要我活基督,使神藉著基督能從我得著彰顯。神的經綸乃是,「我」在基督的死裡被釘死,基督在祂的復活裡活在我裡面。活基督,是在我的生活中使基督作中心和一切。律法是神為著基督,用以看守祂選民的,只是一段時期,至終要帶他們歸於基督,使他們接受祂作生命,並活祂作神的彰顯。基督既已來了,律法的功用就了結了;基督必須在我的生活裡頂替律法,以成就神永遠的定旨。這裡的生命是屬靈、神聖的生命。 在神兒子的信裡,或,在神兒子裡的信裡。基督這名稱,主要的是指基督的使命,為著完成神的計劃;神的兒子,是指基督的人位,為著分賜神的生命到我們裡面。我們用以活神之生命的信,乃是在神的兒子這賜生命者的裡面。我們活神聖的生命,就是活我們靈裡屬靈的生命,乃是藉著運用信,這信是由賜生命之靈的同在所激發的。神的兒子愛我們,特意為我們捨了自己,使祂能將神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現今我們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乃是奏厄(zoe)─屬靈、神聖的生命。
二十節末了的話,證明這一節的信,是屬於基督,也是在基督裡面的信。保羅滿了對主耶穌的珍賞。信來自這種對主耶穌的珍賞。在基督裡面的信,和屬於基督的信,是從珍賞基督那困迫的愛。這信乃是由我們所珍賞的這位基督,在我們裡面作工所產生的。這信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使我們在其中與基督真正成為一。這生機的聯結,是神新約的經綸中,一個基本且重要的方面。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who loved me and gave Himself up for me.捨—paradidomi-deliver with a sense close(personal) involvement. 祂是愛我,並且把祂自己給了我,
21 我不廢棄神的恩;因為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白白死了。
21 I do not nullify the grace of God; for if righteousness is through law, then Christ has died for nothing.
我們如果回到宗教,就從信的插頭拔下來,就叫神的恩,所有屬靈恩典都歸零,廢棄,取消。我們在基督裡白白的稱義全是神的恩. 是基督的捨己愛. 神的恩就是基督,三一神的具體化身,藉著賜生命的靈,將神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不憑這靈活著,就是廢棄神的恩。 基督為我們死,使我們在祂裡面得著義,藉此我們就得著神的生命。這義不是藉著律法,乃是藉著基督的死得著的。白白- 無緣無故的。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無緣無故的死了。義乃是藉著基督的死得的,基督的死已經將我們從律法分別出來。
壹 在律法之下的奴役:一.律法由夏甲所預表,在神的應許和恩典中沒有地位。二 律法不能賜人生命 三 律法之下的奴僕憑肉體努力遵守律法
貳 在基督裡的自由:一 基督是賜生命的靈,藉著恩典分賜生命這恩典是由自主之婦人撒拉所預表的。撒拉又預表神的應許。二 基督所賜的生命,產生像以撒一樣的兒子,好承受神的應許三 應許的兒子,有分於神生命的恩典,享受生命的自由。
神經綸的啟示
努力遵守律法,就遠離神。三一神已經成為經過過程的神。藉著成為肉體,基督在肉體裡來成全律法,然後把律法擺在一邊。藉著復活,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準備好要進到我們裡面。神新約的經綸,乃是要把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到我們裡面來,成為我們的生命,並我們整個人。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們;然而基督就在我們裡面活著,我們因著在祂裡面並屬於祂的信而活。我們的舊人已經釘了十字架,但新人,就是新『我』,仍然活著。現今我們因著在神兒子裡面,並屬於神兒子的信而活,這信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在其中我們與基督是一。遵守律法與這種生機的聯結,是無法相比的。信把我們帶進與祂是一。我們與祂有同一的生命,和同一的生活。我們活著,祂也活著。祂活在我們裡面,我們也與祂同活。
三一神一直在地上作工並運行,尋找珍賞祂並呼求祂名的人。
弟兄,您所打的這一段與生命讀經有些出入
倘若我們在那樣的情況裡上耶路撒冷去,我們可能會虛張聲勢。也許會打廣告,告訴人外邦世界的使徒來了。這是今天基督教所實行的:預先通告某位名傳道或名布道家來到,為要確保能有廣大的群眾。保羅與今天基督教的作法不同,"他公開對耶路撒冷召會聖徒們陳述他的福音"
李弟兄在生命讀經裡是說,保羅與今天基督教的作法不同,他只是私下對一些人陳述他的福音。這指明他私下上耶路撒冷去,無意在廣大的會眾面前說話。
從您的信息我得着很多幫助,但仍是想告訴您這一段:)非常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