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百克弟兄和李弟兄-3--歷史與啟示
史百克弟兄來台
第一次 一九五五年
1955年秋天,史百克弟兄先到香港,我(李弟兄)正在那裏有四周的訓練,剛要結束,就給他幾天特會講道,然後我們一同回到臺灣。他在臺灣住了不到一個月,只交通屬靈的事,談屬靈的原則和生命,完全不過問召會立場、召會實行的建造等類的事。那一次的結果相當好。他自己非常開心,和陪同他來的女婿金彌耳醫生拍了一些照片,回到英國,以後再去美國,到處放映那些照片,替我們宣傳。他很高興,我們眾人也喜樂,所以就判定再度邀請他來。
第二次 一九五七年史百克弟兄第二次來台帶來難處
1957年,史百克弟兄第二次來台,共住了六周,有特會和訓練。那次訓練,是臺灣有史以來最大的一次,人數超過五百。全臺灣各處召會的長老、同工、執事、和一切有心學習事奉的,都參加了那次的訓練。
一九五七年,史百克弟兄再次來到臺灣。這一次問題來了。有一天,一位同工,就是後來在這裏鬧事的領頭人之一,他來向我提議,安排一個早上,讓所有同工和史百克弟兄有交通。於是我們就在工人之家,有一次交通聚會。聚會中,這位同工第一個站起來,請史弟兄發表他對我們這裏的觀感。史弟兄的回答叫我大吃一驚。他說,“你們當兵的弟兄們,怎麼還沒有出會所的門,就把帽子戴上去了?”我非常驚訝這麼一個屬靈的人,這麼一個屬靈的職事,怎麼會摸一個戴帽子的問題?
史弟兄問了這個問題之後,杜弟兄回答他說,“史弟兄,恐怕你不知道東方的風俗。在這裏,軍人到處都是不脫帽的,但弟兄們來聚會,是根據林前十一章的教導,脫下帽子;等到聚會結束,一宣佈散會,就把帽子戴上了。”杜弟兄的話一講完,史弟兄就很強的說,“你們是跟隨風俗呢,還是要跟隨聖經?”眾人都閉口無聲,沒有人再談下去。這個開頭,給我一個很消極的印象,像史弟兄這樣一個職事,實在沒有必要摸這些事。我和弟兄們交通過,我們請他來,是盼望讓他盡屬靈的那一分,我們能得著屬靈的供應,這樣就可以了。我們不願他提召會實行的事,甚至召會立場的問題,因為倪弟兄都不能影響他,我們又怎能作得來呢?
在屋子裏不戴帽子,是英國的風俗,並不是聖經的教導。聖經裏是說,男人禱告、講道,不可以蒙著頭。(林前十一4。)我們弟兄所行的,是照著聖經;史弟兄照著英國的風俗,定罪我們,並不公道。接著,他又說,“你們這個擘餅,散漫無章,既沒有主持的人,也沒有一條路線。”他說過以後,我們再也沒有人說話,那個交通聚會幾乎是不歡而散。
史弟兄在臺北住了六周,另外還有些海外客人,來自英國、美國、丹麥和香港。眾人都希望在沒有聚會的晚上,讓這些海外客人和長老們有些交通。頭一晚交通得不錯,但到了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晚上,有位弟兄忽然說,“請問史弟兄一件事,在臺北這裏有五個奉主名聚會的地方,這五個地方那個對,那個不對?”我一聽就知道麻煩來了,但又不能不翻譯,只好照翻。這個問題正好給史弟兄機會,來打擊召會立場的問題。先前在工人之家,我們一百多位同工和史弟兄談話時,他開頭就說,“我第一次來看見一些事,但是我不說,我是準備再一次來才說。”所以他是有備而來,要打立場的問題。他回答那位弟兄說,“這幾個召會沒有一個對,都是相對的對。”弟兄又問:“請問史弟兄,相對的對,相對什麼呢?”史弟兄不假思索的立刻回答說,“誰基督的身量多,誰對得多。”意思是以基督的身量為準則。為標準。他不在乎這個城裏有幾個聚會,他只在乎這個聚會有多少基督的身量。
弟兄們都不說話,當時我作翻譯,也不便講話,就不歡而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