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7 09:51:20懶懶~

記得網路購物的7天鑑賞期

網路訂書一直是自己不喜歡的購書方式
因為書中的內容沒有翻過,實在沒有辦法告訴自己光看書封面與目錄就說服購入
尤其書的價格時常不斐,又佔家中位置,所以書愛看可是是以慎選方式
不過不知是怎的突發其想,突然想試試網路訂書的感覺
所以就去找了兩家網路書店,而且看到付款方式可以書到再付,以及取書地點是與便利商店結合,其使用介面又讓我很快的找到想要的書與取書地點
所以很興奮的就愛上網路書店的便利

可是問題在後面卻不自覺就產生了
事情發生在我訂了一本貴貴的原文書之後
起源是我訂書之後才發現自己的失誤
而在發現失誤當天
也就是收到書時就趕緊打電話問了網路書店的客服問該怎辦
而網路書店的小姐給我回答說,書訂了不能退錢,但是可以換等值的書
但是這樣的手續要在一星期內完成,不能留待之後...
聽到此我想慘了
因為這家網路書店專賣科技書有名的
叫我買科技產物的書籍常是慎選再慎選
而原先訂的書價格又是不低,要找幾本書去做等值交換,更是難上加難
覺得不再相信用網路書店可以找到自己需要的書了
於是乎,隔天下班就衝到網路書店的實體店面
可是在實體書店站了快兩個多小時就是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書
最後終於決定去跟出現的老牌老板娘交涉訂錯的書可不可以退錢,或者過一陣子有自己想要的書再來買
還好有這麼問,一問老闆娘給了一個很好的回應....
就是”消基會有規定,網路購書有七天鑑賞期,是可以退款的”
聽到此,真是開心至極....
雖然老闆娘說若有這樣紀錄的客戶下次就不被允許使用他們的線上購書服務
可是我想經過這次我也不喜歡再用了吧!!

在這個過程中,整個網路購物分成幾階段與幾個立場,...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網址
http://www.consumers.org.tw/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
http://open.hiboss.hinet.net/cpat/model_index.cfm?CONSULATENO=18

網路開店HiBoss:http://open.hiboss.hinet.net/hiboss/

[消保法第19條]
http://open.hiboss.hinet.net/company_desk/12026/消保法.doc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相關資料]
網拍買家是否一定要遵守七天鑑賞期?
http://law.moeasmea.gov.tw/modules.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p=482

透過網路購物,要求退貨還錢,包括運費嗎?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312.aspx?id=55
懶懶~ 2007-03-11 00:30:28

若是如此在有七天鑑賞期可以換
因為網路購書的缺點就是沒有辦法看到自己到底喜不喜歡這本書
所以這是網路購書的一個很大缺點
經過這次網路購書給我的結論就是
我下次還是會儘可能的去實體書店找書

意婷 2007-03-09 11:08:26

....我常網路購書耶,如果買的書沒有想像中的喜歡,通常,我就會把它列為二號讀物(上二號時的讀物啦),或束之高閣當收藏品,讓人覺得我們家的書好多唷!滿足一下虛榮心。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