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4 04:54:47慧蓮寺

四病致失/星雲法師開示


 


「有得有失」的人生是公平的,但是人總是希望有所得,不希望有所失。其實得失都有它的因果關係,既不希望失去所擁有的,就不要造作失去的原因,自然不會有所失。造成失去的原因是什麼呢?有四點說明:


第一、驕傲會失去禮節:人生最大的失敗是驕傲,一個驕傲的人,往往自恃甚高,自以為了不起,因此目中無人,不把別人看在眼裏,當然不會在意人與人應有的禮節。例如見了面,他不肯跟人點頭打招呼,平時也不肯說好話、讚美別人,在人前人後永遠是一付趾高氣昂,不可一世的樣子。這樣的人自然不會有人歡喜和他在一起,日久不但朋友疏遠他,做事也不會有助緣,所以驕傲必敗,這是自然的道理。


第二、我慢會失去仁厚:貢高我慢的人,不但自己自高、自大,對別人往往也要求嚴苛,缺乏寬厚、仁慈之心,所以無形中在人際之間豎立了一道高牆,讓別人不容易親近他,他也走不近人群,因此佛經比喻「我慢如山高」。我慢會成為人際之間的障礙,乃至自絕成功之路,不可不知。


第三、發怒會失去人和:俗語說:「生氣無好話」,一個人生氣發怒的時候,往往失去理性,忘記對人應有的尊重與包容,即使面對再親的家人、再好的朋友,他也口不擇言,不顧一切的給人難堪,以致親情破裂、好友反目成仇。所以當一個人要生氣的時候,最好能夠「慢半拍」,氣就生不起來了;就如同唱歌,跟不上節拍,歌自然就唱不下去了。否則,東西打破了可以再買,人情破壞就很難再回復;如果因為一時生氣而失去人和,事後才來後悔,往往悔之已晚。


第四、欲望會失去品格:「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軟」,一個人欲望太高,貪財、好色、好名、好利,經常有求於人,必然善於攀附權貴、逢迎拍馬,甚至對人卑躬屈膝,失去做人應有的風骨。如此活得毫無尊嚴,生有何益?所以做人要節制私欲,不要因為貪欲而失去品格,這是人生最大的損失。


人,有時候容易患得患失,在得失裡面不得安心,所以我們要看淡得失。但是,對於可能導致自己失敗,乃至失去人格的缺失,則不能漠視,而且要加以改正。所以「四病致失」,不可不知:


第一、驕傲會失去禮節,


第二、我慢會失去仁厚,


第三、發怒會失去人和,


第四、欲望會失去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