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1 08:29:17胡大俠

行政院交辦檢舉函

行政院交辦檢舉函
    不知何人向行政院檢舉胡清如身為公務員兼任高雄市太極八卦掌協會總幹事案,行政院交辦檢舉函請社會局、警察局調查,我在1991.11.24即刻書寫辭職書給協會,協會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全力慰留,並去函社會局及警察局說明,並徵得服務單位同意兼職書。
    第二次向行政院檢舉胡清如身為公務員兼任高雄市太極八卦掌協會總幹事案,社會局已知本會所聘皆依法辦理。我經過兩次之檢舉後,我於1992.04.02再次書寫辭職書給協會,並獲得恩准,協會另聘張玉罕(我的太太)為總幹事,實際是我在做。我與蔡錦賓聊天中說被檢舉二次我照樣做。
      報    告                    中華民國81年4月2日於保安大隊警衛中隊
一、高雄市太極八卦掌協會,係由職胡清如忝任籌備總幹事暨發起人代表(見附件一)及謝清佐先生於78年11月26日創立,並報經社會局立案核准。繼由陳水吉理事長提名,經理監事會議通過擔任總幹事一職,並向社會局報備在案(見附件三)。
二、依該會組織章程規定,理監事、總幹事、幹事部均屬無薪職,職平素甚好太極拳運動,自民國56年入門學習未曾間斷,在其進修期間義務傳授太極拳國術,全心全意培訓選手無數,發揚武術國粹精神,職於78、79、80年總幹事任期內共捐助該會計有新台幣參萬玖千柒百元整(見附件六、七),並領隊參加全省八卦掌比賽連奪三年總冠軍,及80年全國中正盃太極拳比賽總亞軍,成績尚稱優異,而榮得教育部體總核發國家級教練證書。
三、職於該會總幹事任期屆滿時,因公務繁忙為提攜後進,已於80年11月24日向該會提出辭呈,並函報社會局備查(見附件四)。雖全體理監事連署慰留,且徵得職服務單位同意書(見附件五),但職去意已堅毫無棧戀之心,未予應允留任,再次提出辭呈,懇請該會惠予恩准。
四、職籌辦該會其立意:一、在於發揚太極拳國粹精神得以薪火相傳;次為結合同好強身。創立之始承蒙同儕愛戴,且雜事繁瑣,推委職任總幹事之職,職於任職期內,秉持至誠無私態度為該會奉獻,現該會制度已步入常軌職當讓賢勇退。
謹將下情上達,請 鈞長鑑察。
                                                職 胡清如 謹呈
    第三次又向行政院檢舉胡清如身為公務員兼任高雄市太極八卦掌協會總幹事案,此次社會局不查本會,竟向鄰會(高雄市太極拳協會)警告,我已辭掉已沒任何協會職位竟不明狀況亂檢舉,我想起此次被檢舉是在與蔡錦賓聊天後十天發生,所以我找蔡錦賓要負責,他感到心寒也離開了高雄市太極拳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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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清如(筆名胡大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