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0 17:42:12徐老師
不同階段的管教方式:四到八歲
摘錄自《我家沒有小霸王》
孩子四歲的時候,父母不僅要注意行為問題,也要留意行為背後的態度。所謂態度,就是人格的表達方式。調整孩子的態度難度不一,可能唾手可得,也可能難如登天,完全依照孩子的個性而定。有些孩子天生個性溫和、讓人信賴,有些則深信全世界都和他們作對;有些孩子喜歡分享付出,他們的手足卻自私苛求。有的孩子天天笑口常開,有的卻抱怨連連,從早上刷牙的牙膏到中午吃的花椰菜都是抱怨的對象。
此外,有時孩子的態度不會一致,他們在叛逆和服從之間擺盪。換句話說,孩子拗起來、六親不認的時候,如果父母處理得當,火氣就會慢慢消退,變成可愛又合作的天使。這時爹地媽咪喘口大氣,才要慶祝管教成功,想不到孩子又變了,速度之快媲美變色龍。
有些父母會質疑:「那又如何?幹嘛在意孩子的態度?」沒錯,真有許多兒童教育專家建議父母,根本不要理會孩子的負面態度,就算孩子擺明了要抗拒也不必在意。以下是這類的論調:
我們建議父母不要理會搗蛋行為。只要孩子不要做出危險舉動,亂發脾氣、講髒話都可以不予理會。孩子不乖的時候,請父母視而不見,一句話都不要說,也不要表現出注意的模樣,這樣最有效果了。
這種管教法非常天真,另一個支持者是路德‧伍瓦德(Luther Woodward)博士,他寫了一本《兩歲到五歲的孩子》(Your Child from Two to Five)。他在書中寫道:「只要父母曉得,小夥子總有耍脾氣和搗蛋的時候,消弭這些問題就容易了。等到學齡前的孩子擺脫敵對的情緒,他們渴望搗蛋的衝動就會消失無蹤。就像種子發芽一樣,孩子本能的情感終將破土而出。一旦孩子到六、七歲,父母就可以直接講出心中的期望,讓孩子懂得謾罵父母是幼稚不可取的行為。」
這本書出版於一九五○年代(這個年代的特色就是鼓吹放縱自由,此書更是個中翹楚),其立論觀點來自誤謬的想法,強調大人鼓勵孩子宣洩不滿情緒,對於無理莽撞的態度一律視而不見。伍瓦德博士認為,孩子長大後自然變得善良純真、甜美可人。這套理論不僅在當時無效,現在也不適用。試想看看:一個孩子對著母親大罵「討厭鬼」或是更糟的字眼,還罵了六、七年,實在不可能在狂暴的青春期來個大逆轉,開始服從父母的領導。到了青春期,父母早已錯失形塑意志的黃金時期,叛逆已成定數。
我在拙著《勇於管教》中針對這個主題,提出不同看法:
如果我們希望孩子仁慈善良、心存感激、討人喜歡,那就應該教導他們這些特質,而不光是期待。如果我們希望在下一代身上看到誠實、真誠以及無私等美德,就應該及早培養孩子,讓這些美德成為教育的必然目標。如果我們要培養出謙恭有禮、獨當一面的未來公民,而且視此為重要的教育目標,就應該及早塑造孩子的個性。我的想法很簡單:孩子無法光靠遺傳獲得健全的生活態度,他們必須藉由教育學習成長。如果我們無法及早善盡養育職責,奇蹟是不會因為夢寐以求一夜出現的。
許多現代父母都沒有教導孩子正確的態度,讓他們未來有能力過著成功盡責的生活,這點我很擔心。
話說回來,家長如何塑造孩子的生活態度?許多家長認為,直接對付莽撞的行為,要比耐心導正不良特質容易太多。在此我先重申兩點歷史悠久的建議,然後提出一套管教手段,讓父母可以教導特別彆扭的孩子:
第一,有責任塑造孩子態度的人就是父母,任何人無法越俎代庖。有人寫道:「孩子遵循的腳步,往往是父母先前踩下的。」說得真好!孩子細看我們的一舉一動,本能的有樣學樣。這樣說來,如果父母本身就慣於憤怒不滿、自私自利,很難教出樂善好施的孩子。如果我們吝於說「請」或「謝謝」,孩子也不會感恩惜福。如果我們不想付費,教唆孩子對催款的人撒謊:「找我爸爸?他不在!」這樣如何教出誠實的孩子?假如我們言行不一,孩子很快就會識破一切。糟糕的是,孩子通常撿壞的學,而不理會空洞的教條。
第二,大部分西方社會認可的態度,實際上是從猶太教和基督教的美德衍生出來的。這些美德包括:誠實、尊敬、善心、愛心、尊嚴、服從、責任以及敬畏等等。這些處世原則經過時間焠鍊,只是我們如何傳授給下一代呢?我們不可能在短短兩分鐘的睡前禱告,甚至藉由正式的訓練課程,就能在孩子心中內化這些態度。我們必須以身作則,朝朝暮暮力行不倦。
我們應當在日常對話中強化這些態度,並穿插實例、示範、讚美和懲罰。如果父母真的無計可施,我想提出管教要領,專門導正霸道倔強或行為偏差的孩子(六歲以上的孩子)。我專指脾氣乖戾、抱怨連連的孩子,他們把自己和全家都整得慘兮兮。管教要領很簡單,就是明白告訴孩子你的期望。如果孩子進步了,請用「增強」(reinforce)的方式鼓勵他們。在六到八歲的孩子看來,「態度」實在抽象難懂,我們必須運用策略把態度具體化,樹立明確的行為目標。
本文轉載自網路信件,若有不當敬請告知
孩子四歲的時候,父母不僅要注意行為問題,也要留意行為背後的態度。所謂態度,就是人格的表達方式。調整孩子的態度難度不一,可能唾手可得,也可能難如登天,完全依照孩子的個性而定。有些孩子天生個性溫和、讓人信賴,有些則深信全世界都和他們作對;有些孩子喜歡分享付出,他們的手足卻自私苛求。有的孩子天天笑口常開,有的卻抱怨連連,從早上刷牙的牙膏到中午吃的花椰菜都是抱怨的對象。
此外,有時孩子的態度不會一致,他們在叛逆和服從之間擺盪。換句話說,孩子拗起來、六親不認的時候,如果父母處理得當,火氣就會慢慢消退,變成可愛又合作的天使。這時爹地媽咪喘口大氣,才要慶祝管教成功,想不到孩子又變了,速度之快媲美變色龍。
有些父母會質疑:「那又如何?幹嘛在意孩子的態度?」沒錯,真有許多兒童教育專家建議父母,根本不要理會孩子的負面態度,就算孩子擺明了要抗拒也不必在意。以下是這類的論調:
我們建議父母不要理會搗蛋行為。只要孩子不要做出危險舉動,亂發脾氣、講髒話都可以不予理會。孩子不乖的時候,請父母視而不見,一句話都不要說,也不要表現出注意的模樣,這樣最有效果了。
這種管教法非常天真,另一個支持者是路德‧伍瓦德(Luther Woodward)博士,他寫了一本《兩歲到五歲的孩子》(Your Child from Two to Five)。他在書中寫道:「只要父母曉得,小夥子總有耍脾氣和搗蛋的時候,消弭這些問題就容易了。等到學齡前的孩子擺脫敵對的情緒,他們渴望搗蛋的衝動就會消失無蹤。就像種子發芽一樣,孩子本能的情感終將破土而出。一旦孩子到六、七歲,父母就可以直接講出心中的期望,讓孩子懂得謾罵父母是幼稚不可取的行為。」
這本書出版於一九五○年代(這個年代的特色就是鼓吹放縱自由,此書更是個中翹楚),其立論觀點來自誤謬的想法,強調大人鼓勵孩子宣洩不滿情緒,對於無理莽撞的態度一律視而不見。伍瓦德博士認為,孩子長大後自然變得善良純真、甜美可人。這套理論不僅在當時無效,現在也不適用。試想看看:一個孩子對著母親大罵「討厭鬼」或是更糟的字眼,還罵了六、七年,實在不可能在狂暴的青春期來個大逆轉,開始服從父母的領導。到了青春期,父母早已錯失形塑意志的黃金時期,叛逆已成定數。
我在拙著《勇於管教》中針對這個主題,提出不同看法:
如果我們希望孩子仁慈善良、心存感激、討人喜歡,那就應該教導他們這些特質,而不光是期待。如果我們希望在下一代身上看到誠實、真誠以及無私等美德,就應該及早培養孩子,讓這些美德成為教育的必然目標。如果我們要培養出謙恭有禮、獨當一面的未來公民,而且視此為重要的教育目標,就應該及早塑造孩子的個性。我的想法很簡單:孩子無法光靠遺傳獲得健全的生活態度,他們必須藉由教育學習成長。如果我們無法及早善盡養育職責,奇蹟是不會因為夢寐以求一夜出現的。
許多現代父母都沒有教導孩子正確的態度,讓他們未來有能力過著成功盡責的生活,這點我很擔心。
話說回來,家長如何塑造孩子的生活態度?許多家長認為,直接對付莽撞的行為,要比耐心導正不良特質容易太多。在此我先重申兩點歷史悠久的建議,然後提出一套管教手段,讓父母可以教導特別彆扭的孩子:
第一,有責任塑造孩子態度的人就是父母,任何人無法越俎代庖。有人寫道:「孩子遵循的腳步,往往是父母先前踩下的。」說得真好!孩子細看我們的一舉一動,本能的有樣學樣。這樣說來,如果父母本身就慣於憤怒不滿、自私自利,很難教出樂善好施的孩子。如果我們吝於說「請」或「謝謝」,孩子也不會感恩惜福。如果我們不想付費,教唆孩子對催款的人撒謊:「找我爸爸?他不在!」這樣如何教出誠實的孩子?假如我們言行不一,孩子很快就會識破一切。糟糕的是,孩子通常撿壞的學,而不理會空洞的教條。
第二,大部分西方社會認可的態度,實際上是從猶太教和基督教的美德衍生出來的。這些美德包括:誠實、尊敬、善心、愛心、尊嚴、服從、責任以及敬畏等等。這些處世原則經過時間焠鍊,只是我們如何傳授給下一代呢?我們不可能在短短兩分鐘的睡前禱告,甚至藉由正式的訓練課程,就能在孩子心中內化這些態度。我們必須以身作則,朝朝暮暮力行不倦。
我們應當在日常對話中強化這些態度,並穿插實例、示範、讚美和懲罰。如果父母真的無計可施,我想提出管教要領,專門導正霸道倔強或行為偏差的孩子(六歲以上的孩子)。我專指脾氣乖戾、抱怨連連的孩子,他們把自己和全家都整得慘兮兮。管教要領很簡單,就是明白告訴孩子你的期望。如果孩子進步了,請用「增強」(reinforce)的方式鼓勵他們。在六到八歲的孩子看來,「態度」實在抽象難懂,我們必須運用策略把態度具體化,樹立明確的行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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