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7 21:30:39hsiang

再過三天...

離交通事件裁決所判決日還有三天...

開始猶豫~

猶豫到底要不要去申請裁決書

到底要不要提出告訴

雖然沒很重的傷

只休三天就能上班...(但是跛腳...><”)

而且薪水被扣5000

況且...那個笨女人

竟然連一通關心的電話都沒有

我想她真的認為錯的是我吧...

很氣...很想告她

反正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又不用花錢...

也能讓她知道做錯事應該道歉...

但...想到去年的車禍開庭...

就很懶~

要求賠償...要到警方發出通緝才找到人!

為了那一點錢需要搞失蹤嗎?

就為了修車錢...

害我為了開庭請了那麼多次假~

拖了一年才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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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發覺...

我最近是犯車關喔...

連續兩年都遇到白癡

第一個是雙黃線迴轉
(還沒開大燈,誰看的見ㄚ~違規迴轉關大燈,怕被抓喔)

第二個是笨女人
(變換車道都不看後照鏡的喔...東湖雖然不熱鬧,但...又不是鄉下,七點半就沒車了)



誰能給我建議ㄚ~

告(Yes)or不告(No)


快告訴我吧...


上一篇:續11月11日~

下一篇:~大豬頭~

超粉紅 2008-01-23 18:21:56

應付的責任還是要負
他不負責任,也不關心你
那我想,就提出告訴吧!

人是犯賤的

L . 2007-12-29 21:00:15

人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以寬容心去包容
自己想法最重要 !!!

L . 2007-12-29 20:59:14

人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以寬容心去包容
自己想法最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