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基督” ~ 任以撒 “系統神學”讀書報告
1. 緒論
耶穌基督是神救贖計劃的核心,是人之所以能認識神的管道,若不是藉著耶穌,沒有人能真正認識神,也沒有人能脫離罪惡的綑綁,得以與神和好,被神稱義,得著作神兒女的權柄。
歷代信徒對於主耶穌也做了許多研究,基於傳福音的緣故,更多是基於衛道護教,因為許多異端正是出於對耶穌的認識有所差異而產生。故我們在讀經、聽道、乃至於個人靈修時,更要多多注意留心來好好的認識我們的主耶穌。
2. 基督的名字與稱號
2.1. 耶穌
耶穌這名字是希臘文,在希伯來文就是約書亞,意思是:耶和華是救恩。耶穌這個名字是神在啟示瑪莉亞時親自取的,意思是救主,也就是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中救出來。從這個名字可以看到,世人中有些人是耶穌的百姓,有些人不屬於耶穌,仍沉淪於罪惡之中。
2.2. 基督
基督是希臘文,希伯來文是:彌賽亞,意思是受膏者,就是君王的意思。這個名字常常引起以色列人、猶太人的誤解,因為他們所期待的是政治上的領袖,做他們的王帶領他們能爭取獨立與自由。而耶穌基督的王權卻是在屬靈的層面,不在屬世,祂是要做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建立神的國度。因著這樣的認知落差,耶穌在世上時受到許多猶太人的逼迫,甚至於死。
2.3. 神子
耶穌另一個名稱是神子,也就是神的兒子,是三位一體中的聖子,這名字有兩重意義,按聖靈說是有神的身份,履行神託付的任務,另一方面也是作為人的代表,彰顯其順服神、並代替人的罪受死。
2.4. 人子
人子這個名字是耶穌最常用來自稱的,表示他放棄真神的身份,從榮耀的神,自願降卑成為人的樣式,在世上與罪人為友,表現出神對人的愛,藉由真正為人的身份,耶穌真實地了解人的景況,體貼人的軟弱,並能代替人的罪。
2.5. 主
這是耶穌的跟隨者以及被耶穌醫治的人們最常對耶穌的稱呼。通常這個名詞是一個禮貌性的稱呼,也就是先生的意思,但也指對上位者,如主人、官長、宗教領袖等等,有時也是信徒對神的同義詞。當然在某層面來說,更表示門徒與耶穌之特殊關係。
3. 基督的性格與位格
所謂性格指的是人性與神性,位格指的是人、神。這是最令人混淆的地方,也是許多異端之所以產生的根源,基於此,早期教會多位教父也付出努力,教會界也開大會來做確認,形成所謂信條、信經等文件。
3.1. 教會信條的形成
3.1.1.隸屬論
執此論者主要為亞流派,基本上他們否認耶穌是神,認為耶穌是為神所造,是次等的神,與神的本性相仿,但與神並不相同,而地位又比一般凡人高,乃是隸屬於神之下的次神。
正統教會界已經將此論者定為異端,分別在325年的尼西亞大公會議與381年的康士坦丁堡會議中確認,並制定出“使徒信經”,其中揭示:
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在萬世以前為父所生,出於神而為神,受生而非被造,與天父為一體。
3.1.2.形態論
執此論者高舉神為獨一無二的神,只是在歷史三個不同時期,以三種不同形態向人顯現,以致於人感受到神似乎有三位,實際上只是神顯現的形態不同罷了。
這樣的論點看起來很正確,但卻也受到正統教會的駁斥,特別是亞他那修與奧古斯丁兩位教父,他們揭櫫了“三位一體”的觀念,意思是聖子聖靈聖父在本性上完全同等,三位同時並永遠存在。詳細內容可參考:亞他那修信經。
3.1.3.雙重位格論與單獨性格論
雙重位格論主要出自於涅斯多留主教,在唐朝時也傳入中國,是為“景教”。他們認為基督是神也是人,具有兩重性格,也就是同時有神的性格與人的性格,因此也具有兩重位格,也就是神的位格和人的位格。換言之,他們認為耶穌身上同時有神人二種生命存在在一個身體上。
單獨性格論主要是猶堤乾所提出,他認為耶穌基督介於神與人之間,只有一個位格,也只有一個性格,就是“神人性格”,非神亦非人。
以上這兩個論點都被正統教會所批判、否定。教會界認為耶穌具有神人兩種性格,但只有神的位格,也就是耶穌是真的神,具備神與人的性格。基於此,教會界開了迦克墩大會議,訂定迦克墩信條,主要論點為:
基督具有一個位格,但具有兩種性格,意即基督是真神,具有獨立的位格,不能與聖父與聖靈混為一談;並用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等四個負面形容詞來描寫神與人兩種性格之間的關係。以此將耶穌基督的神人性格畫了界線。
但他們也無法明確說出這兩個性格之間到底存有什麼具體的關係。
3.2. 聖經中關於基督性格的教訓
3.2.1. 耶穌是基督
有關耶穌就是基督,是生來作猶太人的王,做救世主的,當時有許多人可以做見證,其中包括耶穌誕生及幼年時期中,來朝拜耶穌的東方博士、希律王、野地牧羊人、耶穌的父母、在聖殿裡的西面與亞拿等等,以及耶穌受難時的百夫長與看守墳墓的兵丁都是。
此外,耶穌的門徒以及屬靈領袖也為耶穌基督的君王身份作見證,其中包括福音書的作者馬太、彼得、使徒腓利、使徒約翰、乃至於施洗約翰與其父親撒迦利亞等等。
耶穌自己也為自己作證,他在會堂中曾引用以賽亞書來介紹自己;他在與撒馬利亞婦人談道時也說他自己就是那位,並且耶穌在眾人前承認他就是基督,是彌賽亞。
3.2.2. 耶穌的神性
舊約賽亞9:6-7、7: 14,以及新約約1:1,約8:58, 17:5, 5:26,啟22;13,都表明耶穌基督的神性,是預言中那位要來的彌賽亞,基督在降世前已存在,基督與神有著獨特的關係,祂顯明神的性格,握有神的權柄,更是人對神信心的對象。
3.2.3. 耶穌的人性
耶穌是完全的神,但也有完全的人性,從他的家世與人性的表現上、受死與復活的證明上、都可以看出他具有人的情感與性格,深知我們的軟弱。但基督雖然具有完整的人性,卻沒有犯罪,因其為聖靈感孕,藉由童貞女所生,也不受人類原罪的綑綁,故祂能以無罪的人,擔當我們世人的罪。
3.2.4. 雙重性格的必要
為什麼探討基督的神性與人性如此重要?因為這是神救贖計劃的關鍵。耶穌基督為要拯救人,必須成為人,方能做人的代表,以替人們贖罪,也就是說,唯有無罪的人,方能有資格與能力替人贖罪。而只要是人都是有罪的,故唯有由神的兒子親自降世,道成肉身,做神與人的橋樑,方能完成救贖工作。
3.3. 聖經中關於基督位格的教訓
我們從聖經中也可看出耶穌基督一個位格的論據。耶穌都是用單數自稱,不像在創世紀中,神以多數自稱。耶穌基督他是神的兒子,具備一個位格,是真神,是聖子取了人的性格,自願順服聖父,為成就救贖罪人的工作而降世為人,得到特別的權柄與榮耀,並以神人身份與地位完成神與人中保的工作。
4. 基督的地位
基督耶穌在世上從降世、受苦、遭難、埋葬、復活、升天、到未來再臨等等,約略可分為貶降與高升兩個地位,簡述如下。
4.1. 貶降的地位
耶穌基督乃聖子道成肉身,由處女懷胎而得了人的樣式,捨棄神的尊榮形象,反到是虛己住在人間。有關道成肉身的觀念,在約翰福音第一章有啟示,而約翰加爾文認為道成肉身之原因,在於神與人之間因罪而隔絕,聖子降世,使罪人感受救主親近,減除神無法高攀的心理,而聖子降世,成為我們的弟兄,使我們因著恩典,得以成為神的兒女;聖子將世,更因無罪之人而成就了神的救贖之工。
有關處女懷胎,彰顯了神的大智慧。基督在懷胎之前就已經存在,藉由處女懷胎,取得人的肉身,免除了人的原罪,同時具有人性,能得以無罪的人來代替世人的罪。
耶穌基督更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到虛己,自願降卑,取了人的樣式,在世上承受種種苦難,居住在罪惡的社會中,經歷十字架的道路,擔當了我們的罪,死了,埋葬,代替我們一切的罪孽,因著耶穌基督的死,救恩得以成就,信主耶穌的人也藉由洗禮,象徵死亡與隔離,過去種種譬如昨日死,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4.2. 高升的地位
耶穌死後過了三天,身體進入真死的狀態,直到第三天父復活。耶穌的復活乃是身體與靈魂重新結合,我們從耶穌雙手的釘痕與肋旁的刺痕可以看到耶穌的復活的確是肉身的復活,但從復活的耶穌不受空間與時間的限制,不朽壞,以及肉身升天,可知耶穌復活的身體與受死之前的身體又不全然相同。
耶穌的復活表明耶穌勝過罪惡和死亡,使信他的人得以在神面前稱義,更保證信徒未來的復活,讓信主耶穌的人更有盼望。
耶穌基督復活後,顯現給使徒看,後來又顯現給五百多位弟兄看,最後祂在眾人面前升天而去。這樣有形的升天、 表明天堂的確實,表明基督在地上的工作已經完成,以後將藉著聖靈來推廣在地上的天國:教會。
耶穌基督升天之意義,表明祂獻上一次完全的祭,並差遣聖靈來到世上,而祂則到天上去為信徒預備居所,這也象徵信徒在天上的地位,此外祂也繼續履行聖子職位之任務。
耶穌基督升天後,現在坐在天父的右邊,那是象徵權柄、榮耀、與備受敬意的地位,祂是眾教會的頭,將建立教會以勝過陰間權柄,克服一切黑暗權勢。有一天祂將有形有體的在雲中降臨,眾人都要看見,無論是已死的信徒還是活著的信徒,都要一起與主見面。耶穌此時降臨,將宣告結束神與人之中保的任務,徹底顯明祂的王權,並要審判世界,罪惡權勢全然被消滅,屬於基督的國度將被建立,直到永遠。
5. 基督的職分
耶穌基督具有先知、祭司、與君王三種職分。
5.1. 先知的職分
耶穌基督具備先知的職分,其任務在於宣揚神的旨意,讓人清楚明白神的心意。
5.1.1. 聖經對先知的概念
根據舊約聖經,先知必須先從神領受旨意,並且是受神之託作為傳達旨意之媒介,他說神要他說的話,做神要他做的事。他不畏權勢,不畏艱難,即便付出生命也要使命必達。
5.1.2. 基督履行先知的職務
耶穌基督祂忠心履行了先知的職務,祂宣揚天國的福音,報告悅納人的禧年,為真理做見證,並且帶領門徒更深的了解神的真理。
5.2. 祭司的職分
耶穌基督具備祭司的職分,其任務在於在神面前做人的代表,為人獻祭、贖罪、代求。
5.2.1. 聖經對祭司的概念
從舊約聖經中我們得知,祭司乃為神所選派,代替罪人辦理屬靈之事,包括獻祭、代求、與祝福。此外,祭司都是亞倫的子孫,是有壽命為限,乃世代相傳,並有利未支派協助。祭司所做之事如獻祭等等都有明確的規定。
5.2.2. 基督履行祭司之職務
基督耶穌是大祭司,祂不受時間限制,永遠為祭司,為罪人線上挽回祭,使他們得救,得以與神和好;耶穌基督以無罪的身份,得以進入至聖所,為信徒代求,代信徒保存在天上的產業。此外,耶穌基督更是人類的贖罪祭,祂是神的羔羊,為要成就贖罪之工。
5.2.3. 基督祭司之職的特點
耶穌基督祂祭司身份不同於一般的祭司,祂是永遠的大祭司,是無罪的大祭司,更是持續為我們代求的大祭司。
耶穌基督也是世人的贖罪祭,與一般祭物品質不同在於祂一次獻上即有永遠拯救之功效,祂代贖一切罪污,更是主動自願為罪人犧牲生命。
5.3. 君王的職分
5.3.1. 以色列君王體制
從以色列王國歷史上來看,雖為君主政體,實為神治政體,此係因以色列王之產生,由神曉諭先知後,由先知膏立而產生。
5.3.2. 基督的王權
基督的王權不是屬世的,而是屬靈的、是屬天的。是恩典的王權,是教會的最高元首。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有如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亦為身體與肢體的關係,乃是以愛為原則,如登山寶訓所說。耶穌將持續執掌王權,直到教會的人數滿足。此外,耶穌基督更是勝過一切權勢的宇宙之主。
5.4. 三重職分之關係
有關耶穌基督的先知、祭司、君王的職分,是重疊的關係,以任務導向而非職分ㄉ導向,可說是集合三重職分於一身。
6. 基督的贖罪
6.1. 贖罪之由來
贖罪出自神的主權,也是神的美意,基於神慈愛與公義的性格,更是三一神一致的決定。故基督耶穌降世也需執行這個旨意。
6.2. 贖罪之必要
有一說法認為贖罪是神的明智的選擇,也就是在許多種將人挽回的救贖方法中,神選擇了最適合的一種。然而這種論點有其缺失,在於此論點將神的全能與其他的特性隔離,單憑推論而得,不是很周全。
我們相信神的救贖計畫是要解決罪的問題,罪的工價乃是死,公義的神面對罪惡的人勢必要有相對應的代價,也就是拯救罪人必須有代贖之生命,否則人必須自行附上難以承受的代價。然而神以耶穌基督作為充分和完全的代價,神慈愛的本性在此彰顯無疑。
6.3. 贖罪之性質
從贖罪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贖罪除了是神的主權、公義與慈愛的彰顯,更是基督雙重的順服。第一為耶穌基督遵行律法,以遵守天父旨意為念,其目的在於表現出對神的順服,表明是世人應盡的責任、代表並象徵一切信他之人的順服、並作為信徒的榜樣與生活的準則。耶穌基督的受難犧牲,致死順服,為順服的最高表現。
6.3.1. 律法的含義
這裡可以先了解一下律法的意義,包括對於主動遵守律法者的得福,以及對於觸犯律法者的受懲。
6.3.2. 基督順服之果效
神與人之間原本因著罪而產生巨大的隔閡,彼此互相敵對仇視,而要化解此一鴻溝,必須先除去罪,而其方法為藉由獻祭,此時耶穌基督因著順服而成為人的挽回祭,得以遮蓋人的罪,讓人在神眼中看為義,人的罪也因著耶穌基督的犧牲而得以除去,成為新造的人。也就是說,耶穌基督的挽回祭,使人重新得到神的喜悅,更顯明神的公義與慈愛,使神與人兩造之間達到和解,不但移去神對罪人的敵視,也移去罪人對神的敵意,更使外邦人與猶太人因此合一,共同享受神的豐盛與美好。
6.3.2.1. 贖償
討論到救贖,需要討論贖償的觀念,所謂贖償,就是用來抵償罪債的事物。在此基督用他的生命來贖償罪人的罪債,使人從罪惡中釋放出來,並從律法上得釋放,使人脫離律法的咒詛(制裁)、使人從律法的禮儀下釋放出來、代替我們完全遵行了工作之約的條件,使人不需靠自己的作為來滿足神,並可藉著信耶穌得稱為義。
而更深一層的意義,是把人從罪惡綑綁中釋放出來,使人脫離罪的約束,故此神不再定我們的罪,反稱我們為義,罪不再人身上作王,而人得以將自己獻給神,作義的器皿,為主而活。
6.4. 救贖果效之範圍
6.4.1. 範圍的廣泛
6.4.1.1. 普世得救
有關救贖果效的範圍,其中一個論點是普世得救,也就是說,基督的犧牲是為一切的世人,而所有世人都必得救。此論點說得十分動人,但有其問題。從聖經上可看到神往往將人分類,分為屬神的與屬世的人。此外,事實上也看出並不是人人都得救,總是有人得救,有人沈淪。
6.4.1.2. 普世適用
有關救贖果效的範圍還有一種說法,就是贖罪的功效是普世的,贖罪功效的範圍亦適用於全人類,然而並非全人類終會得救。因為雖然基督贖罪的果子是人人都能憑信心取得,但不是人人都會相信,故基督的救贖只對一部分人發生實際的成效。
這個論點也有其聖經依據,如基督為世人死,是指對照於猶太人的世上各國各族之人,並非指全世界所有的人;而基督為眾人死,則指在基督裡的眾人。也就是說,不在基督裡的人就不能得救。
值此論點者表示,聽福音但不悔改也沒用,況且也不是人人都聽過福音。以此論電來看,人之得救與否需視各人聽福音以後的反應而定,而不在於基督贖價之功效,也就是說,人之得救與否的結局完全操之於人,而不在基督。
6.4.1.3. 限定範圍
另一種此一主題的論點,在於救贖果效的範圍是有限的,意即限定於那些蒙揀選並信基督耶穌之人則得救贖。此論點的重點在於基督救贖的果效並不是使世上每個人都會得救,而是對世上每個人都有得救的功能,主要是叫蒙揀選而信主的人都得拯救。
持此論點者亦從聖經中找到根據。根據聖經的原則,得知神的救贖計劃必然會成就,而神的揀選則是出於神的絕對主權,如陶匠與陶土的關係,非世人所能置喙。在聖經區劃的原則中可得知,神將世人分為屬神的與屬世界的,以羊群比喻,將羊群分為山羊與綿羊,以及主耶穌的羊群和別的羊群等等。主耶穌在臨別的祈禱時,也是為信徒祈求,而不是為世人祈求。故凡被預定得救的人,全都獲得救恩,一個也不短少。
7.0. 結論
研讀系統神學,發現我們所關心的問題早已有許多屬靈前輩們花了許多功夫反覆推敲鑽研,累積豐富的成果,我們如今認為的問題,原來前人都已經做了研究,也有了結論,讓我們能善用這些成果,無論是對自己的信仰造就或是幫助別人解答問題,都很有幫助。
如今教會界面臨許多異端,諸如耶和華見證人、摩門、以至於全能神教會等等,都是在“基督耶穌是誰?“的問題上出了岐見,或認為耶穌不是神,或認為耶穌不是神,或認為耶穌的救贖不完整,或認為耶穌做得還不夠,或認為耶穌說得不夠多、不夠清楚…總之就是在神學的問題上出了分岔,各執己見,故除了一本聖經外,還出版了其他的經卷來補充。故此我們可以看出神學的重要性,特別是在這些基要真理上。而系統神學就是將幾項重要關鍵的議題,引經據典做出討論,讓人們得以從聖經中擷取出信仰的核心關鍵精髓。此外也將這些關鍵內容做成信條,方便讓信徒自我提醒,以及與不同教會教派之間溝通時,互相認信與辨別正統與異端的依據。
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屬靈前輩們對於信仰追求的嚴謹的態度,什麼事情什麼問題都要打破沙鍋問到底,非要弄得清楚不可,感到十分佩服。但用這樣理性的態度去辯證、分析,對於形而上的問題,特別是屬靈的問題、屬神的問題,我們如何能用屬人的有限工具與有限的思維來思考無限的神?如同遠古的人要如何思考筆電、平板、手機等等現代科技?如果我們什麼事都得被說服、能理解,才能相信,是否背離了信仰的真義?這是我們在追求認識三位一體真神時,不可不面對的基本態度。同時,即便是許多問題被探討,但探討的結果還是許多論點、理論,到底是不是真理,是不是真相,也是莫衷一是,仍需憑著個人的信心領受。故在這些論點上,還是兼容並蓄,互相理解,彼此尊重,而不要落入互相攻訐與批評論斷,重蹈以往不同教派之間互相傾軋攻擊的覆轍。
參考書目:“系統神學”,任以撒著,185至2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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