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31 18:13:55Mo Cuishle

小燕-中

第一次與小燕認識的時後,是在小學三年級的開學那天,小燕隨意挑了個座位坐在我旁邊,笑了一笑向我開口借橡皮擦,就這樣我們兩個開始了故事的一切,就成了常膩在一起的一對,也就是所謂的死黨。


在國小和國中這種事情都是常有的,而且叫做正常,大家每個人都一樣幼稚膽小,誰先跟誰認識熟了就膩在一起,就叫做所謂的死黨。全班一起搞小團體,同時一起排斥落單的同學,但事實上跟你在一起的死黨,也不一定會是真的會幫助你的,這一切都只是形式上,大家都只是怕找不到同伴,落單一個人。

但是,這個小團體道理論是我一直到國中,懂得分辨事情後才知道一切真相。




小燕她一直都待畫室學西畫,常常參加美術比賽也時常得名,可以說是個經驗豐富的老手。她也常常獲得其他獎項,尤其是模範生從幼稚園開始就得過很多次了。我是個隨意亂畫,甚至一開始連畫室是什麼東西都不知道的笨蛋女孩,更別說是要得過模範生這種高檔獎,最多也就閱讀書目數保持全校第一,但又不是比賽所以更別說要像小燕一樣獎狀多到可以打牌了。

現在我並不認為她有哪點跟我是不同的,我們一樣是人、一樣都是個女孩、一樣都是個學生、一樣都熱衷美術、一樣都依賴對方,但是事實上她卻抱著和我全然不同的心、不同的思想。

我自己並不認為她是個學畫的人,所以一切都是她的功勞為多,事實上功勞可說是我們兩一人一半平分的。沒有了我,她就沒有點子﹔沒有了她,我就不會上色,就像螞蟻跟蚜蟲一樣--互利共生。



如果花苞成熟,有天就會綻放﹔面具不能永遠貼在臉上,所以實情也會被抽絲剝繭的一天,被證明出其實陰影的部分你還沒見著。等到一切恍然大悟後,我才發現是我自己一直不肯清醒,始終當作是場美夢。對方是片利共生的得利者,不斷吸取自己的養分勝制想要親手扼殺掉一切,當時的我竟然還是繼續裝著笑容大方歡迎。



以現在的我來說,我和這種人認識了是第一個大錯,變成好友,我會立刻給自己兩了大巴掌,打醒自己的腦袋。假如還是變朋友了,這些事情也發生了,我的做事能力像現在這樣功力深厚,我就不會輕易放過這種人,一定是讓她吃不完兜著走,雙倍紅利還給她。

因為現在對我來說,這種遭遇自己何必要忍著?保持女僕一樣低聲下氣只會像過去那樣忍到受內傷,自己顏面和尊嚴都被那種人踐踏了。而且對方擺明就是在挑釁自己的耐力以及修養,自己還必再繼續跟人客氣裝貴公子\貴淑女,要耍陰大家就一起耍陰,就當作鬥志大賽一場。

對於當時這種單純,我只能解釋我保守著人最簡單的純樸,隨著時間沖刷,不斷受到外在的侵蝕,現在我我依然會簡單的去相信別人,但是只有一次機會。不管是誰只要破到這個地雷我都會徹底轟炸對方,縱使你是我交往十年好友或者是要談婚姻大事的結婚對象,我、都、不、管。

有一就有二,假如我們熟悉認識對方,你就不需要作出欺騙的行為,儘管是善意的謊言,我也認為你對我撒的謊比起我聽到實情所要的痛還要痛上上百倍、上千倍。所以如果你要濫用我對你的信任就用吧!讓我早點認清你這種人,省得以後大家一起浪費那麼多的時間,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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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子 2008-08-31 22:25:49

都是過往舊事不必在意太多,但你從中是否有學到下一次的識人於最初?

版主回應
早就不在意了。
謝謝位子的提醒︿︿
現在的我還是無法堤防這種人,哀。
2008-09-01 20: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