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04 13:15:55賀達雅

【生活雜感】與人和好

與朋友發生衝突了,該如何和好?

如果真的要和好,那就要讓對方感受你的誠意。

如果是你的錯,那你更應該表現自己的誠意,化解僵局,向他道歉。
或許在「理」上,你仍然是對的,但在「事」上可以做得好一點,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如果你表現了誠意,而對方認為還不夠,那就盡你可能的展現誠意,如果對方還是認為不夠,那就再展現誠意,直到你的底線。如果到了你的底線,對方還
如果不是你的錯(或無關對錯),那麼,與他和好,未必就代表你認錯了;因為是認為不夠,那就代表問題或許不是你的誠意不夠,而是他不願和好。這樣,[和好與否的]問題就不在你。表現誠意不一定要到卑躬屈膝的程度。

與人和好是好的;但適當的不妥協也是必要的。在有些時候,人必須有勇氣學會承受別人的負面力量,如誤解、敵意等等;能化解這些負面的力量當然最好,但世上沒有盡如人意的事,如果盡力了,還無法化解,那就只好割愛你們之間的友情(或愛情)。

不過,這是最不得已的情況。

與人和好也必須同時承受無法和好的可能;就像投資者必須同時承受可能血本無歸的風險;就像享受愛情快樂的人必須要承受失戀的痛苦。

如果你要與他和好,就去表現你所能表現的誠意吧。
至於你誠意的底線在哪裡,只有你自己知道,別人無法告訴你。
決定去做了,就要承受後果。

這樣才是一個勇者。
勇者不會怕衝突,也不會怕和好。
勇者有勇氣去道歉而和好,也有勇氣接受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