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7 04:50:37M

誰打誰擔當

強制驅離,原來等於武力鎮壓!
原來擋到警察的通通妨礙公務!
原來打人的保警都不用負責任!
原來被打的學生都牠馬的該死!
原來檢察官看到也不能提公訴!
原來同僚打人看到也不用檢舉!
原來不檢舉也不算是包庇!
原來法律要挑對象來執行!

保警為什麼沉默不語?
家眷為什麼半聲不吭?

這絕對不只執法過當,
根本是泯滅人性!
為什麼不能追究員警?

原來,
這樣的行為都是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