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1 13:52:41徐江屏

宣判之後

  得知國民黨提請當選無效之訴敗訴遭駁回時,特別留意連宋的反應及聚集在高等法院前情緒激動的民眾抗議的動態。一股詭譎不安的氣氛重重壓了下來,雖然對統治階層合法權力來源的質疑暫時得到釐清,但不願意承認的仍不肯承認失敗,勝利的一方再如何呼籲也是徒然。連宋自然對費勁七個多月採取司法救濟的結果不能接受,提出將繼續上訴的決定,支持群眾自然也只能悲憤的繼續堅守著尋求真相的深沈期盼。

  「尋求真相」好像還箍緊連宋泛藍陣營的魔咒,從三二○開票後就緊緊圈著,引導著近半數人民的情緒,牽動著每條脆弱的神經。只說是對權位的不捨並不足以形容連宋在艱苦選戰後大失所望的落寞,畢竟選前的民調顯示雙方是有明顯落差。單就主觀認知上以為,民進黨政府施政成效有限,幾次民粹的動員能影響的層面也有限,公投綁大選雖然爭議多,連宋陣營也評估以為不致影響選情。說來說去,如果沒有選前一天的槍擊事件,連宋根本以為不用再投票也已經知道結果,泛藍的版圖怎麼說還是贏過泛綠,那裏知道選舉結果一夕之間翻了盤。

  說是公投綁大選的問題,說是槍擊事件的影響,說是國安機制啟動後的結果,直接影響了選舉結果,諸如此類事後孔明的論斷,都可能是影響選舉結果的因素之一。但連戰那一夜在支持群眾面前所聲嘶力竭呼喊出「這是一場不公平的選舉」,如今想來仍顯悲壯。復仇的浩大工程就這麼敗了,選前讓人熱情澎湃的動員,大量資源投入後,得到個不到三萬票的差距,隱隱然牽動的就是人性:是如此的令人心生不甘呀!如果兩組候選人的票數差距多一些,台灣也就不致於落入現時情緒分裂的糾葛狀況中了。票數如此接近,自然而然就想到作票。以前自己執政是這麼想的,別人執政了,當然也是這樣。

  一直覺得連戰三二○那一夜內心的煎熬絕非常人能體會,身上所背負的是國民黨維續存亡的重責大任,近半的支持者同樣心有不甘:怎麼就輸這麼幾票?所以很正常的以為如果全國上萬的投票所都有個三五票的落差,選舉結果不就翻盤了?能苛責這樣的想法嗎?我們都是局外人,就自以為公平合理的看待事件的發生,就常理判斷,選務人員的基本屬性有沒有可能接受行政單位作票的要求?到底要每個選務人員作幾票如何決定?怎麼這麼多的選務人員就沒有任何一個是支持泛藍的,沒有做票的細節透露出來?總統的行程都可能外洩,政府討論中的政策都可能洩露出來,怎麼對於做票就沒辦法找到任何證據?民進黨執政也不過就這麼四年多,怎麼就能操控全國基層的選務人員?各縣市的選委會也就一夕之間全靠到綠色執政的羽翼下,幫著政府一起欺瞞人民?這是我們站在一定的高度觀望後不需要太繁複的思考後的結果,怎麼就泛藍的人不明白?

  簡單說就是不甘心,不以為選舉會出現如此的結果,於是就主觀的建構起龐大的敘事,讓自己能有接受這結果的可能,不然,抑壓的情緒真找不到出路,那該怎麼辦?任由支持民眾各自潰散?這恐怕是泛藍陣營所不樂見的。自然,龐大及握有實際權力的政府可能在選務執行工作中有弊端,甚至有影響人們投票意向的「詐術」,應是合理的懷疑。

  時代終究是不同了,連維護總統安全的勤務都可以被挑剔,這也表示台灣早走出的威權統治的時代,沒有什麼權威是不能被質疑的,也沒有什麼特權是理所當然應該擁有的。或許國民黨人的體會更深,挑戰陳水扁與挑戰蔣中正,怎麼說就是不同的意義。久居廟堂的國民黨終也能體會平民百姓日常的感受,也明白政府運作維持的內在邏輯。以平民百姓的角度看高官,原來是如此遙遠而飄渺。媒體發達雖然有時因為記者專業能力不足,時而有報導烏龍的狀況出現,但對公眾人物的要求標準,卻是比起以往高多了,也再不能以一個「私德」的藉口就能交待。所以總統可以被批評,總統家人可以被批評,政治人物可以被批評。被批評與報導就表示相對而言是透明的,是被攤在陽光下檢驗的。

  也因為如此,用以往的思維來考量現在的政府,尤其指控的往往是沿襲自以往的官僚體系,也就表示以往就這麼做,就這麼認為。要說明的是並非在野黨沒有這種權力,因為以往因襲而來的觀念,可能就是執行的方式,來指控現在的執政黨,本來就該有這股制衡的力量,只是,當指控是落在「懷疑」的層次,以泛道德的立場來指責別人時,有時卻是因此而暴露自我的矯情。

  還是回到三二○當晚,連戰悲憤的說要提起選舉無效之訴時,以為這場選場就還是得要依循體制內的機制來給予救濟,雖然耗時,至少能把相互間在競選期間惡質的攻詰情感的撕裂所造成的惡果稍得彌合。只是,一方面訴求體制內的救濟,一方面又訴諸體制外群眾運動的抗爭,更加強了對連宋陣營在意的只是權位之爭的印象。當一場場笨拙的群眾運動在凱達格蘭大道上演出時,總不免又把雙方陣營的態度再比較了一下:藍營的悲憤與綠營的克制,越來越缺乏互信的局面讓台灣深陷在分裂的危機中。一半的人恣意發洩落寞的情緒,一半的人卻無法為勝利歡呼,社會中隱隱鼓動的是兩股對立衝突的力量。再加上政治人物或有心或無心的操弄,那道鴻溝就越來越明顯了。

  諸如此類的分析在過去的七個多月早就汗牛充棟了,也不需要在這裏贅述。只是,當藍綠的對立越趨尖銳之際,對於正在進行司法程序的當選無效之訴與選舉無效之訴,政治人物還是慣於用流於情緒的政治語言,在各自的陣營中煽惑鼓動,流言不斷的被引用,政治人物的主觀判斷在各個不同性質的談話節目中被渲染誇大,使人對政治漸失耐心。直到當選無效之訴宣判之前,政治人物關注的焦點,還是在於有沒有可能翻盤?以詐術竊國的該不該認錯下台?持續不斷的內耗,削弱了台灣的競爭力,也讓人越來越感到不安。

  於是,當國親提出的當選無效之訴被駁回之際,泛藍支持群眾的失望自是意料中事。但如此的宣判應該不算意外,連我們這種對法律識見淺薄的人都能明白,當無法明確舉證只以所謂「合理懷疑」提出種種質疑要求法院徹查,就好像告某甲打人卻不提出任何證據證明打人事件的存在,法院怎麼可能做出對原告有利的判決。泛藍之前還大張鼓旗的要全民提供證據證明種種選舉弊端,這種先提告再找證據的訴訟,要立於不敗之地談何容易?也難怪泛綠陣營在宣判之前就老神在在,根本在訴訟策略上,國親陣營就只能打混仗。

  宣判當晚其實還是能看到幾場不錯的評論,尤其是幾位相關律師在談話節目中就該案的實質內容的討論,就是一場很好的法律教育,讓人能從法律的實質面了解這場世紀僅見的官司背後運作的邏輯。法律要求的是嚴格的證據法則,對於人權的基本維護,本來就該是原告或提訟人就主張事實負起舉證的責任,本於無罪推定的原則就實質證據做言辭辯論,並由法院做裁判。當國親只一味的亂槍打鳥擴大質疑面,卻又無法提出可靠而被檢驗的理據時,根本也就不需要最後的裁判也能推知結果如何。幾位律師的論說讓我們明白雙方陣營的論辯依據及攻防策略,稍往深裏想,也明白這宣判背後的論理所在。

  當連宋連袂控訴司法不公,宋楚瑜甚至表示法院失職,我只慶幸在讀到判決摘要時看到一場清晰的陳理過程。自三二○以後台灣社會「只問藍綠,不辨黑白」的狀況令人心寒,大家在討論問題時只談立場,不願多花時間去了解論述的理據,錯失了許多理性討論的機會,壓縮理性論辯的空間,只操弄激情,玩弄民粹。執政者當然要負責,一味將議題的討論導向愛不愛台灣的情感問題上,爭功諉過,任由激情的對立延續著,只為求得維護輪替而來的政權。而在野陣營也用同樣的方面,玩弄所謂中華民國的正統,把國旗及國歌的符碼詮釋權據為己有。同樣的目的,同樣的操弄,同樣的民粹主義。而當報社願意全版刊載判決摘要時,彷彿看到一點點若有似無的希望,法律終究為了相對的真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