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7 07:19:05ho431elmq2

工商社論》外國人才專法的政策省思

趕著在農曆春節之前,「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2月8日正式上路,這項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專法,在現行的移民法和就業服務法之相關限制之外,開啟一扇吸引國際人才來台、甚至舉家遷台生活的巧門,政策的構思與迫切性,我們在肯定之餘,也提出建議以供進一步討論。



從政府在2014年核定「育才、留才及攬才整合方案」以來,由於高端人力的政策規劃,仍停留在需求的層面,提出的是片斷、點狀、短期之「專案性」解決方案,缺乏長期戰略性方略之格局,其結果就是這幾年愈來愈嚴重、政府所無力遏止人才的流失,也無法營造出專業人才願意來台工作的政忠訓策友善環境。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在2017年4月公布的海外就業統計數據顯示,在2005年到2015年期間,我國海外就業的人口總數,已經從34萬人,倍增到72.4萬人。而其中,前往中國大陸就業的人口,所占海外就業人口總數的比例,雖然從85%降低到58%,但人口數則是從29萬增加到42萬。這顯示的政策訊息有兩個:第一,是不是國內的就業機會不足;第二,蔡政府近兩年所推動「5加2產業」的政策,能不能夠翻轉過去十多年,產業轉型所無法達到創造就業機會的目標,仍有待後續的檢驗。

「人才是國之根本」,東亞鄰國的政策可資台灣的借鏡。新加坡針對外國專業人士或經理人,該國人力資源部發出所謂的「就業護照」(Employment Pass)、或「特殊技能的就業護照」,還提供外國專才的子女申請居留,以及允許直接在當地學校申請入學。而與之不同的是,各有特色的香港和澳門引進人才之政策措施;香港政府引進的是金融業、商業貿易、以及其他服務業的頂尖人才和專業人才;而澳門政府則是引進博弈產業,及其週邊複合式的飯店購物商城、觀光旅遊業所需要的外籍勞力。換言之,雖然都是配合現有的產業發展,但卻有不同的人才引進策略。

與香港有員額限制的「優才計畫」以及沒有限額的「專才計畫」,或是澳門在引進外勞時,必須要符合聘用本勞人數比例之規定相比,新加坡的政策規劃更展現出宏觀的格局。新加坡政府運用留學和移民政策,透過學歷與工作經驗的分類、分級管理,以及經濟發展局與人力資源部之充分聯繫,吸引各種產業型態的高端人才,前往新加坡落地生根。

基於以上所言,要如何在不影響本國勞工的就業權益之前提下,一方面爭取國際人才來台,另一方面則希望外國專業人才,能對提振產業經濟發展做出具體的貢獻,則此次外國人才專法的施行,有其政策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然而,對於目前在台工作至少3萬個外籍的白領人士來說,他們留台依親的家屬不足1萬,如此不成比例的現況,不利於吸引外國專業人才繼續留台工作的意願。

此次在2月8日正式上路的專法,將移民法和就業服務法對於引進外國人才的限制加以鬆綁的同時,還必須重視兩點: 第一,政策目標是什麼;第二,會不會影響到本國勞工的就業權益。

政府所公布外國專才適用的產業項目,除了傳統的專門性和技術性工作,還加入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的主管、學校教師、補習班的專任外國語文教師、運動教練和運動員、以及藝術與演藝工作和履約人員。雖然政府一再做出,不會影響到國內勞工權益的政策宣示,卻缺少具體的審核標準,例如:外國專才的職位是不是國內沒有或缺乏相關人才;基於市場的供需,?量聘用公司所提供的薪資報酬,是否與其年資與經驗以及僱用時間相符;甚至可以考慮建立起退場的機制。

最令人感到憂心的是,這項政策的目標為何、如何和由誰定期進行評鑑人才引進的成效,政府始終都沒有全盤的政策論述。引進外國專才終究是要「彌補不足的缺口」,還是「引導產業的升級」,這是必須思考的問題。對於政府而言,最壞的情況將是:「高端人才流失」的同時,「低端人才流入」。一方面,國內低薪化的就業環境,使得海外就業潮方興未艾;另一方面,面對人才的外流,則政府除了要協助企業並提供資源進行教育培訓,還要透過配合既定的產業發展政策,調整大學與研究所在供給端的人才培育政策。

簡言之,人才專法的上路,是「互補人力之有無」、抑或是「補上欠缺的人力」,當是關鍵的政策思維。這項政策不只是國發會或勞動部、以及經濟部的事情,還牽涉到教育部在高端人力供給的教育政策,甚至是近年來因為少子化所形成私立大學退場、公立大學整併的政策整體規劃。將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專業人才的培育,畢其功於一役,如此宏觀的政策視野,才是產業發展之福。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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