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趙
大家的心境,我十分了解,因為我也是受害人;但我不會動氣,我也希望大家回復到理性的原初,冷靜的確認,下一個免費網站,保證永遠維持現狀嗎?
積非成是,與[引誘]積非成是,同樣都不是維持社會祥和的方式;但,都是現實生活中,大家引以主張利己權力的方法。無償使用者,最後主張[我願付費],來迴避原來不能主張權利的事實;[引誘]者,一直悶不出聲,故意不說[當時你們都按了使用同意書],我[保留了任意變更的權限]。
法律的兩難,就是必須在這兩者之間做出選擇,[信賴保護]只能拿來對抗政府高權,目前還不能對抗民事相對人。當判斷的基礎,抽象的回到對最原始所有權的保護時,答案就不會那麼複雜了。
百貨公司設櫃,往往是包底抽成,這樣他的利益才能隨業績的擴大而增長;如果設櫃廠商說,我願付[合理]租金,且我要終身使用;當我們是百貨公司經營者時,我們會答應嗎?
每個免費網站發展到最後,都會商業化,這已是一般經驗了;如同當年MS DOS,免費到最後,大家全部套牢,成就了蓋茲的王國。
這只驗證了一句老話-------------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版主回應
相信,没有任何一個有"理性"的人,會提出"保證永遠維持現狀"的要求吧^^,但卑微地要求一個合理的"保固期"也不為過呀~
否則,朝令夕改,一日三變,台長們又該以什麽為依歸呢?!
況且,要求台長們"永遠"處在一個乖乖"配合"的狀態,恐怕,也不該是"有理性"的經營者的合理態度吧?!
法律的設立和執行,是脱離不了情、理、法的先後次序的^^
不然,怎會有..."a matter of doubt" 的判例?
怎會有..."若違反善良風俗"的但書?
百貨公司設櫃怎可能有"終身使用"的约定?
不只是百貨公司經營者不會答應,相信設櫃的業者,也不會
儍儍的簽立這樣的合约!因為,萬一百貨公司經營不善,門可羅雀,
要撤櫃也難呀!!
所以,一切的契約的訂立(有償或無償),必須具有有效期限的設定,目的是防堵任何一方的出爾反爾行為,影響了對方的權益。
反觀,pchome的使用合约,既没有"有效期"更是一個"公平合理"可爭議之約,在法律之前,真的站得住脚嗎?
無償使用者,最後主張[我願付費],並不是迴避原來不能主張權利的事實!!
只是,他們迫不得已,逼於無奈的下下策!!
只是,退而求其次,希望以金錢滿足經營者的"對價"要求,期盼
因此可以保有"家"的完整,免再受凌遲之苦而已!!
天下當然沒有白吃的午餐^^
但現在卻苦無溝通的窗口
就算想要付午餐費/住宿費/甚至...保護費
請問....該交給那位人士呢??????????
kevin趙
有人說,我有空房,歡迎借住,於是有了不定期使用關係.
房客,用ㄚ用ㄚ,甲厚道修報,大家都搬來住,各自裝修美好屬於自己的家.
有一天,房東說,房子是我的,我不要粉刷的牆壁,我要貼磁磚,裝鋁門窗.
房客說,我喜歡原來的古樸,請你不要動.
kindle在亞馬遜上熱銷,大家付費買電子書;在中國人的地方,大家爭相下載破解版,就是不肯付費.也就是,享受權利,不願負擔對價.
為了不負擔對價,我們甚至會說,是我們炒熱新聞台,新聞台應該對台長付費;意思就是說,房東應該花錢請房客來住,且不准收回房舍,也不能驅逐房客,因為房客帶來人氣,炒熱地皮.
每個人,都不會認為自己不是君子,都不會認為自己講的不是歪道;但從以上的說明,誰正誰歪,唯大家自我判斷是賴.
版主回應
首先,謝謝Kevin大大的不吝賜教
令愚昧人茅塞頓開...
只是有些粗淺的疑問,待月仍百思不解,困惑極了!!
1)地主讓房客入住的當下,亦同步開放了機制,讓房客得以按自己的喜好裝飾各自的家。能夠享受如此善意的安排,的確是房客們天大的福氣,理應銘感在心,没齒難忘。於是,費盡心思,打造温馨的家園。以為,從此可以安居樂業。誰知道,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亳無预警的,地主竟差遣了工人,把辛苦建立的家園改造得面目全非!!
房客們看見了...除了錯愕!!仍是錯愕!!除了憤怒!!仍是憤怒!!
待月當然明白,土地是地主所有,從地主的角度來看,改些裝璜算不了什麽,就算地主真要折房還地,也是天經地義的事,但總得做到最起碼的"尊重"吧,事前,貼個公告什麼的,或是知會一聲吧。政府要折除違章建築,也得公告一下,寄封存證信函,可從没有這樣"霸道"呢^^對吧?
待月只想問...既然,房子一切的"裝璜",最終,都只能按照地主單方面的計劃走,起初,又何必開放"各自自由設計"的機制呢?!
乾脆,一開始,就把遊戲規则說清楚講明白,所有房子统一規劃,房客不能有任何意見,願意遵守的才來入住,不是簡單多了!!
這種不被尊重,白忙一場,被耍弄的感覺,才是讓房客人人怨聲載道的理由!!Kevin大大,想必也能體會一二吧?!
2)負擔對價...
假若,地主認為充塞在房子裡的廣告,是房客住房應該支付的"對價",大可以明白告知,畢竟,使用者付費,早已是現代人的共識!
但,這種安排,亦須使用者和提供服務者,積極的互相溝通,獲至一個共識,一個可行的方法。
從未見過,單方面一意孤行,拒絕溝通,拒絕協調,拒絕回應者,能成得了事的!!
古有明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但願地主大人,慎之!戒之!
最後,請容待月套句家鄉話...
這一回~
恐怕,地主的"吃相"是太難看了吧!!!
常常聽專家學者期許台灣能像歐美如何如何...
試問經營團隊
pchome網域那麼多社群
此地當初為何規劃定名個人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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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於此地怎樣運作經營
而各個不同樣貌的台長又為此地產出怎樣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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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塊土地有想法有期許有願景的卓越經營者阿
思索當年開闢此地的初心
尊重各位版主自發性創作的美意
此地需有廣告收入方能營運
但廣告散亂充斥切割新聞台版面破壞閱讀完整性
經營團隊當真該重新嚴謹審思
道盡了台長們的心聲~
無奈~
對方早已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反正,能忍者留,難忍者離~
狗吠火車...起不了作用呀!!
欲哭無淚... 2011-11-14 19: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