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2 10:28:11小颱風

《風中有情天》簡單的自己

  


  最近,我常常在思考一個問題:我為什麼會有壓力?

  我常常想起和貓媚、小孩、拾葉人、快手、寶寶..........他們一起玩部落個的日子。那時,好快樂!每天期待著晚上十點。九點半孩子們睡了以後,盥洗,然後十點準點前開機PO文。當時我除了寫《風中有情天》、《生活小點心》和《颱風眼》之外,只有偶然寫寫《斷線心情》裝裝氣質(可是一回留言就破功。畢竟名符其實小颱風ㄏㄏ~)有時在台上回答朋友們的提問,所以增加了《風中答問區》,然後就這樣慢慢增加分類(我這個人怕資料找不到分類還蠻細的ㄎㄎㄎ~)

  寫了一段日子,發生了一些事後,關台。(相信嗎?當年竟然寫到有人跟我求婚,傻眼!@@剛好孩子也不希望我寫,所以我平面媒體和網路都停筆。一停,七年。)

  直到2007年,我去上電腦班,遇到yoyo,她要我在新聞台好好發文。就這樣把一個原本荒廢的台寫了起來。可是,因為一時興起玩起小說和新詩,單純寫文章的樂趣與壓力竟成交替。上網寫,原本是要寫一些日子裡輕鬆的火球,哪知點起文學裡的欲望,慢慢形成壓力。我還是喜歡新聞台,可是我喜歡在這裡輕鬆玩耍,分享心情!那個文學裡的小颱風,我想移到UDN,沒有壓力的慢慢寫。(畢竟重新貼文,應該蠻輕鬆的)

  UDN的腳步我會放得很慢、很慢!是專門放文字的廚房。我會慢慢將已經寫過的文章,重新編輯。預備日後出一本紀念專輯給自己存留。而這裡,依舊追著火球跑~還是輕鬆的聊聊日子裡的美麗與驚奇就好~

  或許,做回簡單的自己,談談情、說說愛,日子會有更多的驚喜與美麗!

 

心情經文

詩90:12 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
箴15:15 困苦人的日子都是愁苦;心中歡暢的,常享豐筵。

 

阿文 2010-06-26 09:36:42

二者、當分段處則分段,不當分段別分段。
  這點,想是只有阿文會這麼「強烈、嚴格要求」啦!天下寫文章、小說的,常常都是「該分段處不分段、不該分段卻分段」——教人讀混了,也沒人會在意,更別說是抗議了。(大概除了阿文這個不識相的,會看不過去、看不下去而已。)
  記住‥段首空兩格,即表示是「另段起」;段首不空格,則只是「另行起」。
     不宜分段處,可以「另行起」。
譬如‥
  采屏,熟女一枚,現代音樂狂。雨擎看了看她。撐著下巴,懶洋洋的問:
  「不會是幫妳寫吧,」雨擎搖了搖頭,「…叫我去死,可能快些!妳那種現代音樂。傷害我的耳膜。」
宜作‥
  采屏,熟女一枚,現代音樂狂。
  雨擎看了看她,撐著下巴,懶洋洋的問:「不會是幫妳寫吧?」雨擎搖了搖頭,「叫我去死,可能快些!妳那種現代音樂。傷害我的耳膜。」
  (刪節號宜置於句後,將刪節號置於句前,挺多餘的。)
 
像是‥
  我一聽,心裡直冒著火。於是沒頭沒腦的問了一句: ─┬此處即不宜分段。
  「你的初吻呢?當國際禮儀消耗掉啦?」     ──┘
  「我沒交過女朋友。所以妳要那麼說也成。」
宜作‥
  我一聽,心裡直冒著火。於是沒頭沒腦的問了一句:「你的初吻呢?當國際禮儀消耗掉啦?」
  「我沒交過女朋友。所以妳要那麼說也成。」
或可作‥
  我一聽,心裡直冒著火。於是沒頭沒腦的問了一句:
「你的初吻呢?當國際禮儀消耗掉啦?」
  「我沒交過女朋友。所以妳要那麼說也成。」
  為何如此呢? 為使甲的說詞,與乙的說詞,有所區分,而不致混亂也!
  很多寫小說的,喜歡省略「主詞」(言者),倘若還「該分段處不分段、不該分段卻分段」的話,會教人讀到搞不清楚‥這句話,到底是誰說的?
  像有些人,還會這麼寫‥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甲說,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乙說‥
    「鼠牛虎免龍蛇馬羊……」甲說‥
    「天地玄黃宇宙洪荒……」
  讀來,真會教人錯亂。
 
  說啦!不多說了,忙別的去。
                  阿文

版主回應
  ccc~阿文老師發現啦^_~

  我寫到一半忽然想到,不知道用第一人稱寫會不會更好~
  結果回頭改到一半就不想寫下去了^^///,然後我就貼給老師看。ccc~老師果然有認真看喔︿_~

  阿文老師,其實我最近在看一個小說台,台長寫的是言情小說
我就不知不覺受了一點影響,把小說寫得言情了一點。因為這樣的小說,不是我所能掌控的,所以我就打住了。結局是女主角離開男主角讓一切都恢復成原先的日子。
  他們的音樂雖然大賣,但是兩人的互動與難以言喻的弔詭,使女主角下定決心走遠~

然後我發現寫起來會很累
所以~~~~

還是阿文老師聰明^_~

午安安~

PS阿文老師的建議,我會努力的︿_~
2010-06-26 14:02:44
阿文 2010-06-26 09:36:02

小颱風‥
  早安!
  看妳能夠這麼振作精神,努力地,把想寫的,盡力都寫下來,真是難得呀!
  人的創作力、心力、精神、時間,都是有限的,能寫時,就儘量寫出來吧!
有朝一日,寫不出東西時,再回頭去「修校」過去寫的。
 
  阿文對於「寫小說」,早已沒了興致,更別說是寫「愛情小說」了。
  所以呢!阿文看看就好,也就不陪小颱風玩「接故事」了。
  看了小颱風新寫的這篇小說,忍不住地,還是要給兩個建議‥
  一者、寫小說時(寫散文、寫詩等,都一樣),要以第一人稱(我,主角),或第三人稱(他,旁觀者)去寫都可以,但最好是通篇前後統一。
  倘是一下子用「第一人稱」、一下子用「第三人稱」,小說中角色,就會產生錯亂——整部小說,若都如此,那讀者從頭看到尾,恐怕會得「人格分裂症」喔!
  譬如‥
    一、我今天很早起來,到院子裡練太極拳。  (第一人稱。)
    二、阿文今天很早起來,到院子裡練太極拳。 (第三人稱。)
    三、我今天很早起來。阿文到院子裡練太極拳。
  第三則,就變成兩個人了。
  若一下子用「第一人稱」敘述,一下子用「第三人稱」敘述的話,教人讀了,就會搞混‥到底是一人,還是兩人?
 ※按‥
「我是阿文」,或「阿文我呢……」——這只是「一個人」。
「我和阿文」,或「我、阿文」,或「阿文!我呢……」——這則是「兩個人」。

小颱風 2010-06-25 18:15:18

***

  「妳不要走好不好?」袁浩天站在門口,擋著。他把手擋在門上,有些慌張的說:
  「我是太開心了~」
  「開心,所以強吻我?」我瞪大了眼,不可置信地看著個荒謬的男人。
  「妳就當作是國際禮儀嘛~」袁浩天回答得很心虛,「不然,要怎麼補償妳?」
  補償?怎麼補償?這是我的初吻耶!我一聽,心裡直冒著火。於是沒頭沒腦的問了一句:

  「你的初吻呢?當國際禮儀消耗掉啦?」

  「我沒交過女朋友。所以妳要那麼說也成。」

  袁浩天回這句話,方雨擎聽在耳裡十分刺耳。她想,這傢伙真是忘八到了極點。她氣呼呼的跟身型高大的袁浩天說,你蹲下。浩天竟然十分配合的蹲下。方雨擎不知是哪來的衝動。彎下腰去。捧起袁浩天的臉頰。在自己和袁浩天都還來不及反應時,強吻了袁浩天。袁浩天完全不知道怎麼反應,他的腦子裡充滿著剛剛那一幕突如其來得渾圓與微香。正當方雨擎想鬆口說話時,她發現一股吸力緊緊地將她的唇吸住。袁浩天是不是瘋了?他緊緊抱住方雨擎,吻到她幾乎虛脫。雨擎整個人癱軟在袁浩天懷裡,一動也不動!

  「方雨擎,妳怎麼了?」袁浩天一把抱起方雨擎,狂奔下樓。來到地下室時,雨擎醒了。

  「放我下來!」地下室裡迴盪著方雨擎的聲音。袁浩天放下方雨擎的同時,又把她抱起。因為方雨擎根本站立不住~。


  我又回到袁浩天的懷裡。他抱我上樓。放在他的床上。

  「姓袁的,你真的很卑鄙耶!」

  我看著那個把我放上床後就掀開鋼琴猛彈的男人。想要大罵,卻再也罵不出聲。我安靜下來。聽音樂?我真的有病耶,什麼時候了還讓自己的心跟著樂音起舞。我拿起床邊得紙筆,寫下這樂音在我心中流過的痕跡。飛快的~一首接著一首……。他似乎在音樂裡綁架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