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簽空白本票 可不填日期自保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求職時若雇主要求簽空白本票,該如何自保?律師建議,能夠拒簽最好,有爭議可向勞工局申訴;若被逼簽本票,可考慮漏填發票日,這樣一來,本票就會變成無效票,是變相的自保之道。
此外,若雇主在空白本票自填數字,很可能涉嫌偽造有價證券罪及強制罪。 律師王志超提醒求職新鮮人,就算工作難找,也不要任憑雇主要求簽下空白本票,否則後續可能衍生諸多法律問題。 他認為,在技術上,如果被迫簽下空白本票,建議勞工可技巧性地只簽名字,故意漏填發票日,該本票就會變成無效本票,就算雇主向你要錢,也拿你沒轍。 他分析,就算雇主拿到的是有效本票,甚至到法院要求付款,也要舉證勞工欠雇主什麼錢,如果雇主無法舉證債務來源,或自己在本票偽填數字,非常可能觸犯偽造有價證券罪;此外,如果當初用不法手段逼勞工簽空白本票,就是使人行無義務之事,在法律上,也不排除觸犯強制罪。
宋姓男子應徵司機,被要求簽空白本票作擔保,工作三個月後離職沒拿回本票,疑遭對方在本票填上「二十二億六千二百八十萬元」,並經法院裁定是有效本票,宋姓男子一夕間背下巨債,生活墜入深淵,堪稱台版「悲慘世界」。(記者侯柏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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