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6 00:39:54嘟嘟
勞工陪產假 不如公務員
勞工陪產假 不如公務員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考試院專案小組近日研議修改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陪產假由三天延長為七天,第二胎的產假由原本不分胎次四十二天,增加為四十八天或五十六天,不含例假日,藉以「鼓勵生育」。 依現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公務員有產前假八天,產假四十二天,陪產假三天,且這三項都不計入例假日。 對於公務人員婚假休畢時限,考試院也研議將一個月內休完十四天假規定,延長為三個月內休完十四天。 勞工現行陪產假三天,產假則為五十六天,含例假日計算。對於公務員休假制度優於勞工,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將與勞委會協調,希望公部門與私部門能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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