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6 11:21:25嘟嘟

父遺產 繼母與子女可平均繼承

父遺產 繼母與子女可平均繼承
父親再娶的配偶即俗稱繼母,父親過世,繼母與子女根據《民法》第一一三八、一一四四條規定,是一起平均繼承父親遺產。 若是生前贈與,若也不是因《民法》第一一七三條規定的結婚、分居或營業而贈與,將不列入遺產範圍。
喪葬補助應視不同補助規定而定,例如父親有榮民身分或生前投保勞保,根據申請榮民喪葬補助規定或勞工保險條例,喪葬補助是針對支出殯葬費用者的補貼,也不計入遺產範圍。
因繼母與子女間並無血緣關係,且根據《民法》第一一一四條如雙方間沒有以永久共同居住為目的,也沒有家長家屬關係,子女對於繼母不負扶養義務。

對父親生前財產有所變動如果有所懷疑,可請父親生前就醫醫院鑑定父親生前是否仍有意識,如非父親自由意識下所為之財產變動,法律上是無效的,也可能會涉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