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5 11:28:38嘟嘟

夫家遺產遭侵占 可提告爭討

夫家遺產遭侵占 可提告爭討
若公公死亡時的婚後財產(扣除繼承、無償取得及慰撫金)大於婆婆的婚後財產,婆婆可依《民法》配偶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先拿走差額的一半。假設公公婚後財產有一百八十萬元,婆婆是二十萬元,差額是一百六十萬元,婆婆可先拿走公公財產中的八十萬元,剩餘的一百萬元才屬公公的遺產。

繼承人按比例均分
依《民法》規定,婆婆跟長子的應繼分為四分之一,老二、老三各自的一對兒女則為八分之一,共六人有繼承權,大嫂對公公遺產無權利,若擅自變賣可能涉及偽造文書、侵占等刑責;前述六位繼承人可在知悉遺產遭盜賣兩年內求償。
註:老二、老三先前都去世了,所以老二、老三各自的一對兒女則為八分之一